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定位 全称:山东省青岛第六十三中学。 定位:全日制初级中学,学制三年。具有法人资格,国有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第三条 办学宗旨和目的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三个面向”,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建设者和优秀专业人才。 实行初中学历教育,向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毕业生。实行成人教育和培训服务,推进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校训、校风、教风、学风 校训:厚德、博学、健体、励志 校风:民主、和谐、文明、自律 教风:有教无类、严谨治学 学风:勤学、善思、合作、进取 第五条 学校纪念日 第二章  管 理 体 制 第六条 学校由青岛市李沧区教育体育局主管,学校校长由青岛市李沧区党委任免,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七条 校长的权力 (一)决策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重大问题有最后决策权。 (二)人事权:有权提名聘任或解聘副校长、中层干部并报主管部门审批,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包括不聘、缓聘和解聘,有权按调配权引进优秀教师。 (三)财经权: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由财务部门依法管理。 (四)管理权: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依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校长的义务 (一)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心全意依靠全校教职工办好学校。 (三)加强教职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校本培训,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思想水平,业务水平和学历层次。 (四)主持由校级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校务会和由中层以上干部组成的校长办公会,充分发挥其决策执行机构的作用,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 (五)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积极装备先进的教学设施,大力推广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六)关心教职工生活,创造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职工的生活、工作环境,提高教师待遇。 (七)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校园内发生重大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及校产安全。 (八)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九)接受上级政府、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督导评优、检查和监督。 (十)清正廉洁,勤勉为公,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校长离任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 第九条 党组织的作用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工作的政治核心,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的政治保证。学校党组织在李沧区教育体育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完成下列任务: (一)认真宣传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负责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推荐,严格按程序选拔使用干部。 (二)在全校教职工中建立由党组织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三)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规章制度、人事安排、办学方向、方针政策和关系学校发展方向性问题的研究、决策,支持、保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办好学校。 (四)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根据干部管理任免权,严格按程序选拔使用干部。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五)加强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第十条 工会的组织建设及职责、义务 (一)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支持工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学校工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进行工作,工会委员会由五人组成,设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等,其中专职工会干部一人,其他人实行兼职制度。 (二)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由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任期3年。选举结果经学校党支部同意后上报教育工会批准。 (三)工会的职责: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工会要维护职工的正当权益,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为提高教育教学效益服务。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建设及权力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代表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权力: (一)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方向、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报告和教职工队伍建设、学校办学自评工作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对有关方案的实施做出决议。 (二)对学校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岗位责任制方案,以及教职工有关部门的考核方案,奖励规定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对有关方案的实施做出决议。 (三)讨论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方法,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民主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人员,并提出奖惩、晋升和任免的建议。 第十二条 学校工作的决策形式 (一)校务会议:研究审议学校的重大问题。依据《学校校长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校务会议人员由学校的正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等组成。 (二)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学校的日常工作中的有关事项。主要由学校中层以上的干部组成,必要时可根据会议内容扩大人员范围。 (三)机构设置:学校按上级规定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任中层干部。学校设置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团委四个职能部门。聘任中层干部5-6人,分别负责职能部门的工作。聘任的中层干部要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履行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 聘任制 学校实行聘任制。教职工的聘任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聘期一般为一至三年,期满可以解聘)。聘任工作程序按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内部绩效工资制 学校实行校内绩效工资制,具体发放办法按《青岛六十三中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第十五条 教育方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三个面向”,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法纪教育、科学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健康审美教育,使学生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第十六条 德育工作 加强德育工作的领导与队伍建设,成立由党政工团参加的德育领导小组,坚持干部值班制度;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班主任的管理和指导;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全员育人。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各种德育规章制度,加强制度管理,认真抓好学校的各种达标检查,使德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十八条 不断拓宽各种德育工作渠道,发挥共建单位及社区的育人作用,改进德育方法,严格禁止用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对待学生,不得歧视偏常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第十九条 校园文化建设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建设优美校园,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让校园时时处处发挥育人功能。 第二十条 教育科研 (一)加强教育科研的管理,支持、鼓励教师积极参加科研工作,不断探索符合教育科学规律的教学方法,以科研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积极开展现代化教学技术的培训,支持、鼓励教师在教学中运用先进教学手段,鼓励教师自制课件,对其中优秀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教学常规、课程计划、考试计划 (一)按照国家规定及《青岛市普通中学管理条例》,引导并督促教师抓好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等教学环节 。 (二)教导处要组织好期中、期末考试,做好学生成绩的统计分析工作,并及时反馈。 (三)按照教育局下发的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 ,认真开展好校本课程,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合作性学习。 第二十二条 关于停课的规定 任何部门、个人未经许可,不能随意停课。停课一天,需经校长批准;停课两天以上者,需经区教育体育局的批准。 第二十三条 关于学生用书 严格遵守教育局关于学生用书的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给学生订阅刊物,不向学生推销其他物品,不乱订复习资料。 第二十四条 课外活动 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上好两操一课,保证学生有充裕的课外活动时间进行各种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学生的自控能力和自我调节心理压力的能力,杜绝各种意外发生。 第二十五条 建立素质教育开放周和家长接待日制度 确立每学期第二周为学校素质教育“开放周”,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为学校干部的“接待日”,自觉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教 师 第二十六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职务聘任制度。 第二十七条 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自觉履行《教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学校每年执行教师培训计划,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及业务培训,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和学历提高培训。 第二十九条 教职工要严格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学校每年开展师德教育活动月,提高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水平。 第三十条 学校对教职工进行思想和业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晋升、实施奖惩的依据。加快培养教学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并依据学科的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一条 学校依法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对有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职工,根据学校教师奖惩办法给予处罚。教职工对所受的处罚不服的,可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五章  学 生 第三十三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并建立学生档案。 第三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省、市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按照规定办理学生转学、借读、休学手续。 第三十五条 学生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六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和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学生,学校根据青岛市教育局《中小学生处分暂行规定》予以处罚。学生对处罚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三十八条 学校要关心学习、品德后进的学生,要做好有心理障碍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包括减免学费在内的各种形式的资助,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总 务 工 作 第四十条 学校总务工作要坚持一切为教育教学、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务实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四十一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并依法接受社会捐赠和向上级部门申请其他经费。 第四十二条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严控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十三条 学校财务工作按《会计法》规范会计行为,坚持财务开支“一支笔”审批原则。遵守“花钱有预算,批准才开支,报销和手续”的原则。 第四十四条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工作人员要遵守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坚持民主理财,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学校大项财物支出须报教代会审议。 第四十五条 严格按照上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坚持收费公开卡制度和“明白纸”制度,杜绝乱收费现象。 第四十六条 加强校产管理制度,建立校产档案,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固定资产实行账物卡管理,坚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第四十七条 全面合理的规划校园建设,不断美化校园,创建一流的育人环境。 第四十八条 加强校产管理,校舍、场地归学校专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用途,学校对校舍等一切财产实行档案管理,保护校舍、校产及场地不受非法侵占。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青岛市教育局核准后生效。 第五十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原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者,一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自核准之日起施行。 2010年9月修订 (修订说明:2006年初中划转后对隶属关系修改;2009年实施绩效工资;2010年经全校教职工对校训等修改。) 第二编 岗位职责 校长职责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后勤工作全面负责。 校长的具体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向支部委员会及上级部门报告工作。 二、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思想政治、体育卫生、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工作计划,保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布置的工作实施,经常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领导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和其他全校性的活动。 四、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审批全校的经费管理和开支。管理好学校的校舍、设备,审核学校的财务、物资使用情况。 五、努力改善办校条件,关心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福利。 六、管理好学校的人事工作,负责学校的人事调配、考勤考绩、奖惩等事宜。 七、领导好校风的建设,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督促执行。 八、要深入教学、深入师生,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要经常总结和推广老师的先进经验,要勇于改革,开创学校工作的新局面。 九、审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总结工作。主持行政办公会、全体教职工大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日常校长事务。 十、坚持民主办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和工会的监督,不断改进学校各项工作。 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教育、教学工作。 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对行政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书记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党支部书记必须适应新的形势,服从党的总目标,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保证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在本校得以贯彻执行。 二、组织教职工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加强业务指导,组织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培养骨干,表扬先进,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抓好“三会一课”(支委会、支部会、小组会、党课),定期召开支委会,讨论学校重大问题;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和党内有关文件,安排好组织生活和党课,抓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四、认真落实党的各项知识分子政策,积极发展知识分子入党,做好干部培养教育工作,做好推荐中青年干部的工作,不断充实各级领导力量。 五、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和民主党派的领导,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和民主党派的作用。 六、支持校长行使职权,教育党员在保证完成行政任务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应加强行政工作的监督,对学校的长远规划,工作计划,各种规章制度,全面性人事安排提出建议。 七、通过工会定期召开教工代表大会,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通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好学校的档案建设,重视校史校志的编纂工作。 工会主席职责 一、协助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耐心细致的做好会员的思想工作,保证校长计划的顺利进行;及时征求教工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工作积极性,同心同德,办好学校。 二、教育会员树立主人翁思想,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和政治学习;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国家政策法令。协助学校及时表彰先进,克服不良倾向,落实师德规范条例,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经常了解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讨论研究工作,按时搞好计划和总结。认真贯彻上级工会的指示和决议,根据学校的总安排定期筹备召开教代会。 四、协助党组织和行政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安全稳定工作。 五、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六、领导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组长开展工作,并检查其工作情况。 七、关心会员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协助行政搞好教工福利,并经常进行家访,解决会员生活的实际困难。 八、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九、领导好工会档案的建设工作。 团委书记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校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及时组织讲座、制定全校团(队)的工作计划,并提出具体措施。 二、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远大的理想,形成共产主义的道德品质。组织团员青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科技教育、法制教育,发挥共青团在青年师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及时向校党对干部和上级团委请示汇报工作。开展多种多样、有利于青年身心健康的活动,充分发挥团干部、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具体组织学校升旗仪式。 四、抓好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认真办好团校,做好团员发展、离团工作、奖惩及团籍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有益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参与组织学生军训工作。 五、指导教工团支部开展工作,加强团员教工的师德教育,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领导所属少先队工作,以“全团带队”的思想,贯彻执行初中团队一体化建设的精神。 六、认真抓好团委各部门的工作,及时检查,经常指导。掌握基层团干部的政治思想、文化生活、工作与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指导所属学生会工作。培养学生干部,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管理。 七、协助党组织做好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青年教师、学生)的推荐、培养和考核工作。 八、协助学校党支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密切团委与社区的联系,带动团员积极参与社区文明建设。 十、完成党组织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办公室主任职责 办公室是协助党支部和校长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人事安排工作的职能部门。办公室主任在书记和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办公室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党支部和校长的安排下,做好党员、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做好培养干部、发展党员的考核、审查等具体工作。 二、协助校长实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做好教职工的奖惩评比,津贴发放等具体工作。 三、根据校长的决定,做好人事及人事安排工作和日常考勤工作。 四、在校长的安排下,定期做好教职工的考核、职称评聘、晋级及工资审核工作。 五、负责教职工的招聘、转正定级、业务进修、合同制工人及聘任制干部的续聘工作。 六、协助做好退休老干部工作。 七、做好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印章的保管,保证安全,防止泄密。指导文书及档案员做好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及学校档案室工作。 八、负责学校的文件管理,对外联络及来访接待工作。 九、做好文件的拟办工作,根据校长的决定,协调好学校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 十、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安排人员值班,落实安全责任。 十一、负责行政用车的调度和管理工作。 十二、要认真学好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努力做好校长的参谋。完成校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上述工作。 教导主任职责 教导主任全面负责教导处德育、教学及处务工作,并根据领导安排有所侧重。 之一:分管德育工作的教导副主任 在校长领导下,协助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在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协助分管校长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生文明行为的常规训练,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二、领导班主任工作。 1、指导班主任或班委会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并实施。 2、协助分管校长和班主任召开家长会,定期举办家庭教育讲座,把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及家庭教育结合起来,争取优良的教育效果。 3、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 4、指导班主任写好学生评语,使用好《素质报告手册》,不断探索德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 5、负责班级工作的日常检查和评定工作,对班主任、班级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6、组织管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彻实施《中学生守则》,审查班主任工作计划,指导班主任工作。 三、经常深入课堂、实验室、操场等学生活动的场所,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报告校长及有关部门。 四、协助分管校长精心组织好学生的各项重大社会活动,每次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确保学生的安全。 五、协同团委搞好学生会组织,定期培训干部,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六、协同分管教学的领导,组织落实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军训活动。 七、不断探索研究学生的心理特点,按学生的心理活动规律实施教育。 八、搞好体育活动和环境卫生工作。 九、负责德育档案工作,指导教导员做好德育档案的建立、整理、归档工作。 十、完成校长、分管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之一:分管教学的教导副主任 一、从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出发,合理安排老师的任课班级和节数。 二、协助分管校长制订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检查、总结。 三、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组织开展教学及教科研工作。指导各教研组、集备组的教研活动,审查各教研组、集备组的工作计划。 四、检查督促教师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情况。组织各科教学研究活动和观摩课,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深入课堂听课,参加集体备课活动。协助分管校长开展校本培训、校本教研。 五、组织安排学生的文体工作,安排好课外活动。 六、做好招生工作,严格学籍管理制度。 七、领导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工作。 八、检查、督促落实各科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情况。 九、协助分管校长抓好毕业班的各项工作。开好各年级教学质量分析会。 十、负责教学、科研档案工作,指导教务员做好教学及科研档案的建立、整理、归档工作。 十一、完成校长、分管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务主任职责 总务处是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教学设备、物资财务,保证教学供应,为师生生活服务、搞好基本建设等方面的后勤职能部门。 总务主任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做好学校总务后勤人员的工作调配和思想教育工作。 二、负责学校财务、物资、设备的管理,及时做好教学所需物品的供应,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为师生服务。 三、管好财务,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认真制定经费使用计划,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切实做好财务工作。严格收费制度。 四、负责学校的基建、维修,设备购置等工作。 五、负责学校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搞好校容校貌。落实安全责任。 六、加强内部管理,做好本部门形成的各类财、物、基建工作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协助校长做好预、决算工作。 八、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上述工作。 教师职责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对学生全面负责,既教书又育人,寓德育于学科教学之中,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协助班主任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各项社会活动。 教师的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对老师的基本要求是:献身教育,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探索创新,勤奋学习,不断进取,取长补短,增强素质,教学相长,教书育人。 1、教书育人,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了解学生,爱护学生,坚持正面教育,热情关怀,耐心教诲,严格要求,努力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使学生全面发展。 2、以身作则,为人师表,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在思想品德、言行举止等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3、认真备课、上课 (1) 要熟悉教学大纲、教科书,了解学生的知识基础,备好课。 (2) 要加强对学生的学习目的教育,培养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3) 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充分利用每节课,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应传授的知识和应培养的能力。 (4) 寓德于教,有目的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注意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 (5) 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指导,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6) 搞好常规检测、考试,做到分量恰当,考题切合实际,要求严格。 4、认真批改作业,热情辅导学生 (1)根据学生实际和教学要求,精心布置作业,并及时收发、批改。要讲求实效,搞好讲评,并引导学生订正错误。 (2)因材施教,对中下学生进行热情辅导,尽量帮助他们提高成绩,对成绩优秀的学生,要鼓励他们再接再厉,保持好成绩,发挥其特长。 (3)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多样化的学科课外活动,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开拓知识眼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音体美三科教师,应组织和辅导学生开展课外体育、文艺、美术活动,搞好运动队的训练和竞赛工作,搞好文艺、美术兴趣小组活动及教学宣传工作。 6、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积极钻研业务和教学方法,注意更新知识,认真撰写论文,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7、认真做好教学质量分析工作,及时反馈自己的教学,不断进步。 8、做好学校有关部门布置的常规工作。 文书岗位职责 文书是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党、政内务管理工作的有利助手,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上级下发及本单位形成的文件的接收、登记、立卷和保管;根据《青岛六十三中办公室文件规范处理规定》《青岛六十三中办公室电子信息管理规定》严格文件及信息管理,保证流转畅通,安全。 2、在办公室主任的安排下,做好内外接待等具体工作。 3、负责做好教职工的各种大型会议及平日出勤的统计工作。 4、在办公室主任的安排下,做好教职工的津贴、奖金的制表发放。 5、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教职工的职评、晋级及有关表格的填报等具体工作。 6、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行政汽车的管理、计划生育、治安保卫和老干部及办公室内务管理等辅助性工作。 7、认真履行《青岛六十三中办公室服务备忘录》及《办公室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好为教育教学的服务性工作。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校除人事档案之外的所有档案的管理,要做好档案室防火、防盗、防霉变等安全工作。 2、认真执行上级及学校关于档案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到按章办事,一丝不苟。 3、做好学校档案的、使用登记工作,档案查阅要严格实行审批、登记制度。 4、要经常对学校其他部门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并完善档案管理。 5、要定期对学校其他部门形成的档案进行追踪、催交、归档,确保学校档案建设的完整性与科学性。对上年度形成的档案要在次年度的4月份前完成建档归档工作。 6、要认真履行《青岛六十三中办公室服务备忘录》及《办公室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好为教育教学的服务性工作。 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务员岗位职责 1、教务员要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协助主任安排好学校的课程总表,课外活动总表,教师加班上课表,填发教师、班级、班主任、图书馆、阅览室等分类课表。 3、复制课程设置及课程总表,并负责发送到学校领导及有关人员。 4、安排平时临时性调课、代课。 5、协助主任做好教学常规检查及考务工作。 6、在领导的安排下,做好新生学籍档案的建立工作。负责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手续,建立学生流动情况统计表。 8、协助主任做好在校学生的登记备案及学生毕业有关常规工作。 9、做好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并按要求及时移交学校总档案室。 1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导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严格依《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办事,加强学生保护工作,不搞体罚或变相体罚。 二、做好德育有关各类档案资料的发放、收集、整理、分类、存档工作。 三、协助主任做好偶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抓好值勤日常管理,做好班级考核记录和统计工作。 五、积极协助门卫,做好中午和放学后的学校值勤保卫工作。 六、协助教导主任做好学生的奖惩工作。 七、协助主任做好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校会、运动会、艺术节、体育节、参观社会实践等)工作。 八、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校医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的体检工作,建立健康卡片。 2、认真落实环境及室内卫生清扫制度,并督促、检查,使各班制度上墙。分清卫生区、定出负责人、落实责任制。 3、督促和检查学校的教学楼、实验楼及环境卫生区的卫生,使各班的卫生包干责任制到位,按时按要求检查卫生,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班主任处理。 4、做好师生小病的诊断治疗及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5、建立健全教职工健康档案,在领导的安排下,定期组织教职工体检,做好计划生育宣传,药具的购置、入账、发放及使用指导工作。 6、做好药具的管理与发放工作,正确使用和保养医疗器械,及时清理账目。 7、协助做好教职工医疗保险及计划生育保险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围绕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总原则,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图书分类、著录、登录与目录组织正确、规范,排列整齐科学,方便检索;开架借书手续完备。 三、做好课本、教学资料的征订、发放、结算等工作,确保账目清楚,不出差错。多余的教材、资料登记后,存图书馆备用,无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注销任何书籍。 四、新书到校后,无特殊情况,必须在两天内将学生、教师用书发完;与教师相配套的资料按时发送到备课组长,确保教师教学使用。对购进图书要及时登记、分类、编目、贴标签、磁条,及时上架。 五、图书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图书、课本及资料的存放情况,做到防火、防蛀、防鼠、防潮,确保课本资料等教学用书的安全。 六、每天进行借书流通统计;每学期做好图书修补统计;每年进行一次图书检查。负责教师、学生借书工作,每天借书流通均要达到上级要求。学期末要及时回收老师、学生借阅的各类书刊。 七、每月组织期刊图书介绍一次。及时向教师推荐重要参考书目、新书目,保证各类书的使用率。 八、对教师、学生还书要随时上架,不得积压。 九、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定时清扫书库,平日保持整洁。 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阅览室岗位职责 1、阅览室管理员要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 2、阅览室管理员要认真验收订购的报刊资料,分别填写登记簿存查。 3、报刊资料要分类、定架、定位,及时陈列、更换。陈列期刊不得乱架,下架期刊要及时整理、装订。 4、室内报刊只限在室内阅览,不得私自带出室外或外借。如因教学需要,需履行借阅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归还,以免影响阅览。 5、借还期刊管理员与读者都要认真检查,看是否玷污破损。如果读者损毁,要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发现缺刊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补缺措施。 6、期刊到室后24小时内同读者见面,报纸要当日分发到各室。期刊要按季度归齐分类,整理装订好存查。 7、每月的报纸于下月初归齐装订,陈列于报纸库(资料室)。 8、学期初,根据学校课程总表安排,及时写出阅览工作计划,积极组织班级学生搞好阅览活动。 9、室内整洁有序,公物管理完好。下班关好门、窗、水、电,确保安全。 10、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实验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员应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努力学习教材及教学仪器用品的有关资料,钻研业务,熟悉各类仪器的规格、性能、用途及保管知识,掌握仪器维修的基本技能,会排除仪器的一般故障。 二、采购或领取上级配发的仪器设备,对新到仪器进行验收,建账立卡,及时通知任课教师,介绍新仪器,共同研究使用方法。负责办理有关仪器质量或数量差错等事故。 三、实验课前,按“实验通知单”准备好实验必须用的仪器和材料。通常情况下,将演示的仪器配置在准备台上或放在提盒里,学生分组实验的仪器配置在学生实验台上。 四、兼任实验室技术管理工作。解决实验中临时出现的问题,如:调换仪器,补充药品等。 五、实验完毕,应清点归还器材的数量,检验仪器有无损坏。如有损坏、丢失、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然后,可在学生协助下清洗、整理仪器及实验室。 六、做好仪器的保管工作。经常保持仪器室及仪器设备的整洁,每周至少要打扫擦拭一次。按要求保管好贵重仪器及危险品。按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七、做好实验设备类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并按要求及时移交学校总档案室。 网络管理员岗位职责 1、学校网站是学校教育教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更是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和途径。网络管理员在学校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工作职责。 2、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任何不法及有害信息对学校网站的侵害。 3、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未经办公室主任审批,不准发布任何信息。 4、要做好对学校网站的定期维护工作,认真学习网络管理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技能。 5、负责网站主控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用电、防火、防盗、防潮、防黑客工作。要严格执行主控室管理制度,除网管本人及经校长与相关领导批准者之外,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主控室。 6、不准未经批准,私自对学校网站的功能进行扩展或减少。 7、网站工作状态要做到在工作日随时监控,休假日定时监控。 8、要及时更新信息,认真履行《青岛六十三中办公室服务备忘录》及《办公室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好为教育教学的服务工作。 9、协助微机教师做好校园网内所有终端设备的维护工作,指导教师科学使用网络设备,充分发挥学校网站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功能。 电教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电教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工作。 2、面向教学,服务教学,指导各科教师正确使用好电教设备。 3、严格电教器材的管理制度,不准将器材挪作私用,向外借出器材需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4、做好音像制品的保管使用工作,分类建档、造册。 5、电教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要保持整洁,使用后当天清理、打扫,做到环境净化。 6、根据规范化要求,建立电教室使用情况记录簿、器材借还登记簿及电教室使用通知单并分类存档。 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每天下班前要检查门窗、电源,加强防火、防盗措施,注意安全用电,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8、做好各种会议音响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工作,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9、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会计岗位职责 1、监督、实施各项会计业务活动,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2、熟悉掌握各项财务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坚决按照《会计法》办事,抵制一切不合法的财政开支。 3、经管学校的经费开支,守法、科学、合理地进行账务处理。 4、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内容完整,数据可靠、准确,为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正确的资料。 5、合理编制财务预算,预算要科学、切合实际,操作性强。 6、加强核算,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内容要有根有据,真实反映财务运转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7、保管好财务印鉴,做好内部牵制工作。 8、按时与总财务管理员进行对账,确保账账相符。 9、管理好会计室日常工作。 10、办理学校、网点房各项税务工作。 11、做好统计工作。兼管工会账务。按时做好会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12、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出纳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单办理收付。出纳人员有权对不符合规定的凭单予以退回,结算业务唱收唱付。并在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 1、每天要准备好支票和现金。 2、严格执行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超定额的现金必须当日送存银行,确保安全。因违反管理制度而造成损失的,由出纳员个人负责赔偿。 3、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无白条顶库,正确使用各科银行结算凭证,及时与银行核对账目。 4、掌管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据,不签发空白支票,支票使用要做好登记工作,按时传递会计凭证。 5、外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经有关领导批准,不私自办理个人借款,不借支挪用资金,及时追缴发出去的支票和外借款。 6、认真收取各种款项,出具正式收据,按时登记现金出纳账, 不公款私吞。 7、及时办理公积金、党费等各项代缴款项。 8、保管好保险柜的钥匙,保险柜的密码要保守,现金存入保险柜后,密码要打乱。 9、按时收取网点房水电费,按时缴纳学校的办公电话费,水电费。 10、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校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1、做好学校所有财产的管理工作。掌握学校固定资产总账及各类固定资产明细账 ,按类记录各类固定资产价值。 2、每周与分管理员进行对账,每月与主管会计对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固定资产增加时,须与分管理员共同验收,根据原始凭证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凭单,相关人员签字后,据以增加。固定资产失去效能须报损时,在分管理员提出申请后,总财产管理员须立即进行查明确认,填写报损单,由相关领导签字批准,据以减少。并根据价值大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4、协同分管理员,加强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5、掌握各处室、教室所属物品的调动。协同保管员进行公物使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根据情况据实查明原因,下发赔偿通知单,督促做好公物人为损坏的赔偿工作。 6、组织人员做好各类公物、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 。 7、负责学校校舍的日常管理、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定期提出校舍维护计划,按程序上报审批,通过后,按要求准备资料,并做好维修期间的工期进度及质量监督工作。 8、协助主任做好学校基础建设前期手续的办理。参与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工期监督等工作。 9、掌握学校所有自来水、下水管道、暖气管道等的位置,做好登记、画图工作。 10、负责学校基建档案,校舍管理档案及校产一类帐、五类帐的管理工作,按时进行装订,整理上报或归档。 11、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保管员岗位职责 1、保管学校的财产设备,做好物品管理和发放、掌握固定资产八类帐及资产分布帐。 2、定期及时调配各个教室,办公室的物品,做好记录,确保物、卡、账一致。 3、协同总财产管理员每天检查公物的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 4、物品到校后,认真进行验收、签字、入库。 5、发放物品时要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不徇私情,要求领物人须签字后方可领取物品。 6、资产损耗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申请报废,须经审查核实后,据实减少。 7、及时做好教育教学用品购买计划,交领导批准后实施采购。 8、每天按时发放大桶水。 传达员岗位职责 一、按规定时间交接班。白天班早晨7:00上岗,下午5:00离岗。夜班两人中的早班人员下午5:00上岗,早晨5:00后离岗,夜班中的晚班下午7:00上岗,早晨7:00离岗。 二、严格来客登记制度。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出学校,非办公车辆未经同意不准进校。密切注意外来人员所携带的物品,严禁违法物品进入校园。物资出门需有有关处室的证信。 三、热情接待学生家长,耐心答复外来人员的问询。对于每一位来访者要有耐心,言语要得体,讲礼貌,遇有需入校探访学校教职工者,须电话通知约定,同意后方可进入。 四、制止各类摊贩、推销产品者入校,严禁收购废旧物品者入校。 五、保持室内外及校门区卫生清洁、爱护公物、及时开关校门,禁止非值班人员长时间在传达室逗留。 六、夜班人员可轮休。午夜12时之前为上半夜班,午夜12时之后为下半夜班,两人不得同时休息,应至少每小时查夜巡逻一次,报警器须开启,音量调至适中,不得过小。 七、夜间若发生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通知汇报。 八、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作为辞退处理: 1、下一班未接,当班离开的情况发生过2次者; 2、夜班值班电话无故不接,或接电话时间太迟的情况发生过2次者; 3、夜班值班人员同时休息1次者; 4、擅离岗位2次者。                      公物管理员岗位职责 1、公物管理员负责全校的公物管理和维护。 2、以学期为单位建立学校公物管理档案,要求照片、资料齐全。 3、协助教导处负责班级公物的定期检查、存档工作。 4、定时清点教师办公室、专用教室的公物,检查使用情况,发现损坏情况,及时维修或上报总务处照价赔偿。 5、认真做好损坏公物的登记工作,填写好公物维修单,确保公物的及时修复或赔偿。 6、协助上级教育部门做好假期学生课桌椅的维修工作。 7、对新进公物及时做好登记和存放,并按照资产分类,经总资产管理员调度给各财产保管员保管。 8、定期召开各班公物委员会议,多方征集关于公务管理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9、管理好各种公物维修档案和工具,定时增加和维护。 10、积极参与制定学校的各种相关公物管理制度,在改革中完善,在实践中创新。 11、定期检查维护各种供排水、供热管道和电线电路,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学校供水供电和供暖畅通、安全。 12、协助教导处做好每年的学生装、作业本的征订和发放工作。 13、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卫生保洁员,严格按制度办事,加强对卫生保洁人员的管理,确保校园的干净、整洁。 14、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种临时性工作。 15、按照“认真负责,热情服务”的原则,真诚为师生提供周到全面的服务。 青岛63中保洁员岗位职责(标准) 一、洗手间保洁职责 1、负责学校洗手间的保洁工作 2、保持地面干净、无脏物、无积水、无烟头、无纸屑及各种废弃物。 3、保持冲洗拖把的水池清洁、无杂物、不堵漏。 4、保持门窗、墙壁、台面、水盆清洁,无蜘蛛网、无积灰、无乱贴乱画现象;保证每天用抹布擦拭一遍;边角地带要尤其注意不要积灰。 5、洗手间出现下水堵塞或水电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总务处。 6、洗手间要坚持早、中、晚三小扫,每周一大扫。 7、要保证洗手间无痰迹、便渍、爱护洗手间公共设施,如发现损坏,立即报总务处进行修理。 8、各种垃圾筐每天要清理一次,讲究清洁,保持洗手间良好通风,无异味。 9、各种卫生洁具要注意保养、维修、摆放,并妥善保管,以延长其使用期。 10、严禁在洗手间内堆放杂物和换洗衣物。 二、教学楼、综合楼、实验楼卫生保洁职责(楼内) 1、按照学校卫生保洁标准,在总务处、教导处和卫生室的指导下开展卫生清扫工作。 2、负责清扫楼内的走廊、地面、墙面、门窗、楼梯、扶手、大厅。 3、楼内卫生需要每天清理三次(早、中、晚),扶手、楼梯、门窗每周擦拭一次,同时要特别注意保洁。楼内走廊必须用半干的拖布擦,不能有积水;必须用水拖得地方,擦完后还要用干拖布再擦一遍,防止地滑。墙面污渍要及时清理,擦拭。 4、楼内的垃圾桶需每天擦拭一次,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及时运到垃圾池内。 5、卫生工具要妥善保管好,不能胡乱堆放,有序悬挂好,严禁在楼内堆放杂物。 6、接受学校临时安排的卫生清扫任务。 7、大楼各出口的大门必须每周擦拭2-3次,保持明亮洁净。 三、环境卫生保洁职责(楼外) 1、擦拭校园环境区内的公共设施,如垃圾桶、宣传牌、休息凳等。 2、保持环境区内无纸花、包装纸、饮料瓶、枯树枝、叶等杂物。 3、整理、清扫运动场橡胶颗粒。橡胶颗粒每天清扫两次,减少损耗;及时清理沙坑周围的沙子,确保塑胶场地无沙子。 4、每天卫生保洁3次、擦拭物品1遍并保洁 5、课间注意环境卫生的整洁,其他时间巡检。 6、负责垃圾倾倒点周围的卫生,防止出现乱倒垃圾和满地垃圾现象。 四、卫生保洁人员工作安排及管理规定 1、每天早8:00上班、 11:00下班,下午1:30上班、4:30下班,按时考勤(专职人员考勤)。假期按时上班,根据总务处和卫生室具体安排,定时或不定时到校进行卫生保洁工作,并签到,假期工资按照到校上班的具体时间按天进行累计结算。 2、按时上下班,请假须经卫生管理人员或总务主任批准(累计三次事假,扣除一天工资),否则按旷工计算,并扣除相应工资。 3、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到三次者;无正当理由又没经管理人员同意,擅自迟到或早退、不到者;皆按旷工论处:扣除一天工资。 4、卫生保洁人员由学校总务处和卫生室共同管理,总务处公务管理员和卫生室负责人为卫生直接管理人员。 5、周六休息,周日上午休息,下午1:30—3:00清扫工作,准备周一上课(周日按时考勤)。如遇有紧急卫生清扫任务应按时到校打扫卫生。 6、执行奖励工资制度:学校每个月安排卫生检查员四次不定时抽查卫生清扫情况,以百分累计,每月卫生平均得分为90分和以上者,则全额发放奖励工资;平均得分为80分及以上者,奖励工资按照50%发放;80分以下者(不包括80分),则不发放奖励工资。当月成绩在80分以下者,给予警告一次;若累计三次警告者,除不发奖励工资外,同时扣除半月工资;仍无改观,则予以辞退。假期按照50%计发。 第三编 党群工作 中共青岛第六十三中学 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学校2003年4月14日支部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组织建设,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保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团结和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不断完善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机制,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推进学校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支委会的议事范畴。 1、讨论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会议精神、决议、指示、指导的意见及措施; 2、讨论决定学校领导班子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政治理论学习、党风、廉政的措施、意见和有关制度; 3、讨论决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制度和措施; 4、讨论决定党组织、工会、共青团、老干部等工作的计划、总结及其重要事项; 5、讨论决定党员的组织发展、民主评议和奖罚; 6、讨论研究需决策的重大重要事项(市教育规定的八个方面); 7、讨论校长提交的需党组织研究审议的事项。 第三条  议事程序 1、对重大、重要事项的决策,事前书记、校长要相互沟通,取得共识,然后根据规定分别提交支委会或校委会议决; 2、支委会召开前,要将相关议题通知支委成员,做好与会准备。议题的提出:(1)书记、校长已做过沟通的、需集体研究决策的事项;(2)委员负责的需要支委会研究的事项。 3、支委会由书记定时召集、组织,出席人员应不少于2/3委员。委员在接到通知后,就有关事项,要以适当的方式深入教研组、教职工中调研,要征求党内外同志的意见,进行必要的论证,注意在此过程中解决有关认识问题,逐步达成共识,保证会议研究决策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和实施环境; 4、会议召开时,应对逐个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表决。若大家意见较为集中、统一,可口头或举手同意表决。重大事项、评优奖罚及个别事项意见不一致时,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最后由主持人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布表决结果。 5、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对形成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以重要通知或决定的方式贯彻落实并存档。 第四条 决议的执行 1、支委会形成的决议,每个成员都应自觉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行动和言辞上需强调一致、和谐; 2、对决议的贯彻执行,要按党内职责分工负责,书记负责检查督促,并注意抓好信息反馈,及时完善相关措施。 第五条  支委会的纪律 1、支委成员在接到议题通知后,要从学校大局和本人分工的不同方面对议题进行调研思考,在此过程中要言行有度,不能随意发表意见,使工作被动。 2、支委成员要按时出席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需提前向书记请假(会议情况事后由书记通报)。 3、支委成员对会议研究的具体过程和需的内容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得外泄。对会议形成的决议要保持高度一致,并做宣传、沟通的工作。若给工作造成被动和失误,一经查实,则以党纪论处。 4、书记在组织、主持会议的过程中要处理好与参加会议同志的关系,不能把主持会议的职责变成个人说了算的特殊权力,党的会议决策要严格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 二〇〇三年四月十四日 青岛第六十三中学 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学校2003年4月14日党支部、校务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三个工作条例》,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学校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决策结果的正确性,促进校长工作的高效、有序、规范和协调运转,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校务委员会议(以下简称校务会)的出席人员范围:正副校长、党组织正副书记、工会主席。 第三条 校务会每两周一次,于周三下午进行,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校务会召开时需有2/3以上人员出席,由校长主持,若议题涉及的分管校长不能出席,一般暂不研究该议题。 第四条 校务会议事范畴:1、学校重大重要事项(详见《重大问题决策议事办法》);2、校长提交校务会决策的有关事项。 第五条 议事程序 1、校务会召开前,校长应就待议的问题与书记进行沟通,达成共识。 议题确定:(1)校长提出的要提交校务会议定的事项; (2)分管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向校长提交的待议事项;(3)学校重大重要事项(按市教育局文件规定题目)。 2、校务会议所议事项,分管校长要在召集部门负责人认真研究、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或方案,报校长后方可在会议上研究。会议研究讨论期间,校长或分管校长要根据学校发展和实际,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初步办法或意见,然后让大家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3、校长在广泛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发表意见,然后根据情况主持表决,最后由校长做出决定。这其中,对带有方向性、全面性、长期性的重大问题,校长事先要提交党的有关会议进行研究,并按“重大决策办法”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提交教代会审议。 4、做好会议记录,并准确归档。同时办公室负责,将应当公开的结果在校务公开栏公示。 第六条 校务会议的贯彻和督办 1、校务会议形成的决定和意见,由校长按职责分工,抓紧落实。对一些重大事项的落实,责任领导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校长要随时指导并督促。 2、各部门对承办的工作,要在一定时间,按程序和具体要求抓紧办理,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校长或分管校长。 3、办公室建立工作考核簿,对各项工作完成目标情况进行登记、考察、评价,协助领导加强督办。 第七条 校务会议纪律 1、校务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在时,可委托他人主持。与会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向召集人请假。 2、校长主持校务会议,要充分发挥与会人员的积极性,广泛讨论,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共同意见达成时做出决定,不能将主持会议的职责变成个人说了算的特殊权力。若校长的意见确属正确,但集体又未达成一致,可稍缓议决;紧急事件,可暂按校长意见办理。 3、参加校务会人员在会上不得谈事先未和校长汇报或沟通的议题。 4、参加校务会人员对会议过程和有关内容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组织纪律,不得外传。特别是会议明确不得外说的或暂时的事项和问题,严禁泄漏;若给工作造成被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校务会议决定的事项,每个成员在涉及时均应以学校决定为唯一依据进行宣传、沟通和释疑,不能随意或不负责任讲话。若决定与个人意见不一致,可向校长提出,但言行上不能与学校相背,使工作被动。 6、校务会议决策按上级关于回避的有关要求相关回避。 重大问题决策议事办法 第一条 为模范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贯彻市教育局《三个工作条例》,规范学校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更好地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和矛盾、正确处理学校发展过程中遇到各种困难的能力,强化内部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校,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本办法决策的领导班子是学校校务委员会;本办法中的重大问题是指:1、党的方针、政策、上级会议精神、决议、指示的贯彻执行;2、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方向、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3、改革举措,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招生工作;4、副校长人选,所管干部的任免;5、校内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变动、教师队伍建设; 6、学校奖罚工作、教职工工资、福利分配方案;7、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重要基建项目,校办产业项目的确定,大额经费收支、大额借贷、重要物品的购置和处理;8、其他涉及学校和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 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必须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体现领导集体的意见。 第四条 决策程序及要求 1、确定议题。提交会议讨论决策的议题,分管领导应先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学校情况拿出初步意见报校长。校长事先应与书记进行沟通,达成共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请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 2、会前准备。会议议题及日期确定后,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准备相关材料,通知与会人员,并签收相关材料,做好准备。涉及的材料,在会议期间发放,会后收回。 3、会议讨论。会议由校长主持,校长因故不能主持可委托其他领导代行主持。讨论前先由责任领导(或中层列席部门负责人)汇报相关情况,然后安排足够时间进行充分讨论,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主持人在综合讨论情况基础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可由其书面形式(委托他人)在会上表达意见,或会后个别征求意见。 4、会议表决。会议由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表决程序。对决策事项意见基本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反对意见人数超1/3时,应暂缓表决,会后继续就议题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沟通协商,并留待下一会议讨论(若遇有紧急情况可作特殊处理)。表决要逐项进行,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干部、人事、评优、奖罚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5、会议决策。根据上级规定,各种类型的领导班子虽然决策方式不同,但必须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班子由校长综合表决结果做出决定。 6、会议记录、纪要。会议记录要符合《重大问题决策议事记录》要求,不得漏项。除有特殊需要可从简外,应完整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特殊情况可在“补充说明”栏列出。会后,办公室主任(或责任领导)根据会议记录,形成规范的会议纪要,并以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纪要由主要领导审阅签名后存档备查,并将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通知责任部门贯彻执行,同时做好督检工作。根据决定内容进行校务公开。 第五条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且须有2/3人员参加,分管领导须到会。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凡是提交会议决策的重大问题,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须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最后决策。 第六条 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分管领导要向校长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临机处理。但事后必须向领导班子汇报。 第七条 学校重大问题需按本办法规定做出决策。主要负责人因违反本办法而导致重大问题决策失误并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人员要按会议议题认真思考,并在会议讨论时充分表达意见。严禁会后发表未通过的个人意见,更不得泄露会议讨论时个人及其他成员的意见,以保证集体决策的一致性和权威性。因不遵守有关会议纪律或不协调一致执行决议使工作被动的,要追究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及市、区教育局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 一、责任制 按照市教育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学校对此项工作本着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制定如下责任制: 1、学校党支部统一领导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职责。 2、书记校长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校级干部是各自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书记校长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与责任追究;分管校长负责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各处室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支部及校委会成员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积极开展拒腐防变和行风建设活动,以“办老百姓满意的学校”“真情塑造未来”为宗旨,规范干部自身和教职工的行为,塑造文明形象,杜绝各类重大违规违纪案件与“三乱”现象发生,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4、支部及校委会成员必须经常通过各种会议,依靠群众支持、参与和监督。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二、责任内容 1、校党支部每年在工作计划中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其情况列入本年度工作总结。 2、校支部每半年组织一次监督检查活动,听取中层以上干部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并针对薄弱环节,部署整改措施。 3、书记校长要定期向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提高防腐力。各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分管处室廉政建设情况;支部及校委会成员每年必须结合工作、生活实际向支部交一份个人廉洁从政的汇报材料。 4、实行校级领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书记、校长向市教育局组织处及校党支部每年提交一次书面报告,校级领导向校党支部每年提交一次书面报告。 三、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及考核 1、主要任务 (1)组织各处室干部职工抓好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 (2)抓好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人的廉洁自律教育; (3)校党支部、校委会成员、各党小组要经常开展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纪和党纪党规,做落实制度的带头人。 (5)建立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半年汇报制度。 2、目标考核 (1)在干部、民主评议党员和教职工职业道德考核中列入“廉政建设”内容。 (2)实行一票否决制。发生违法、违纪及违规的,凡负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者,该年度一律不得评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利用各种主客观原因不执行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报上级给予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违反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2007年2月第一次修订 2010年10月第二次修订 中共青岛第六十三中支部委员会 校级优秀党员评选管理办法 <经2005年1月17日校党支部会议研究通过> 一、工作指导原则: 按照上级党委工作要求(“创先争优”活动),结合我校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在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优秀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更好的调动全校党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党员队伍更具凝聚力、战斗力。 二、优秀党员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议;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师德素养高。 2、在学校工作岗位上,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出色完成岗位职责,成绩突出,大家公认。 3、遵纪守法,廉洁执教,勇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公益活动,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能密切联系群众,“爱心结对”工作成绩明显。 三、评选程序(办法): 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评选和推荐。 1、参评候选人员为全体党员,党员个人要在党小组进行年度工作总结交流。 2、参加评选投票的人员分两部分:全体党员、部分群众(不少于党外群众的30%)。 3、党支部根据党内外民意,参考党员日常工作实绩确定人选(同等条件下,一线师德优秀、成绩突出的教师优先),公示、表彰奖励。 四、优秀党员表彰数额:全体党员总数的15%(收尾法)。 五、关于推荐市局级优秀党员的相关事项 市教育局每两年度(2001、2003······)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局级优秀党员的推荐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在校级“优秀党员”的基础上推荐(自下而上,支部确定公示),办法同上。 六、优秀党员的管理: 1、学校每年度初评选表彰上一年度优秀党员,连续两年获校级优秀党员称号者,第三年由支部研究调整确定。 2、自2005年起,局级优秀党员的推荐,连续二年获“校优”的党员优先推荐。 3、推荐参评“市优”的人选,一般情况下不重复。 离岗待退干部(副校级以上)福利、奖金发放暂行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离岗待退干部工作要求和我校情况,经学校党支部和校务委员会研究,离岗待退干部在其待退期间的福利和奖金按下列暂行办法实行: 1、自离岗后第二个月起停发住宅电话补贴、通讯补贴(手机、传呼); 2、自离岗后第二个月起停发由学校投入的干部岗位补贴; 3、自离岗后第二个月起停发由学校投入的出勤费和交通补贴; 4、自离岗后第二个月起停发由学校投入的工作量奖金;同时停发学期末工作质量奖; 5、停发每学年的教学工作质量奖; 6、离岗待退期间,学校给予教职工的福利:“三八”节纪念品、教师节、中秋节、春节慰问品均享有;若逢全校教职工订做工作服、旅游休假和体检等亦享有。另外其个人的工资晋档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在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 老干部工作制度 一、组织离退休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组织参加有关会议,传达文件精神。 二、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退休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交流思想,使离退休人员关心和支持学校建设,并及时向党支部反映他们的意见或建议。 三、组织对退休人员的节日走访慰问和对生病人员的慰问探望工作。 四、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和其他文化活动。 五、协助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搞好关心青少年的活动。 六、根据支部要求组织指导全校开展“尊老敬老”活动,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离退休人员参观现代化生产建设和旅游。 八、深入了解退休人员的生活和健康状况,及时向学校反映,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九、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科技教育、咨询和服务活动。 十、协助学校配合家属处理退休人员的亡故治丧事宜及安抚遗属工作。 校务公开制度 为了推进依法治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紧紧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促进校务公开工作,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成立校务公开实施领导小组,负责校务公开的组织和实施操作,根据校务公开细则要求,定期及时发布校务公开的内容,负责相关资料整理和存档,保证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和针对性。 二、成立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协调小组,负责对校务公开的监督协调,定期召开会议调查研究、搜集、整理和反馈信息,保证校务公开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举行校情发布会:由校长向全校教职工发布学校一阶段内的主要事项,让教职工及时了解学校目前工作状况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目标和有关信息,一般每月一次。 四、设立校级干部接待日:每周一为校级干部接待日,由校级干部轮换听取教职工的意见或建议,认真做好记录,校委会上反馈。 五、设立校长信箱、公开电话:由分管校长负责开启,并将学生、教师反映的意见建议定期提交校委会。公开电话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办公室负责做好电话记录,有关情况随时提交校委会。 六、设立校务公开栏:在学校醒目角落设立校务公开栏和教师公开栏。根据学校校务公开的要求定期向学生家长、社会、教师公布有关情况。 附:校务公开一览表 校务公开一览表 范  围 公 开 内 容 方  式 负责部门 向全校师生和家长社会公开 1、招生计划、政策和规定、录取结果 2、推荐评选校级和市级以上的优秀学生 校院内 公示栏 教导处 3、学生收费项目和标准 校院内 公示栏 总务处 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4、教职工考评评优标准、条件、程序、结果 5、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程序、限额、结果 6、校及市以上级优秀教师、德育先进、巾帼建功、优秀党员的评选条件、程序、限额、结果 教师 公示栏 办公室及相关部门 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公开 7、财务预决算情况 8、公物招待费(每年一次) 9、校舍、房屋租赁合同、年租金收入(每年一次) 教代会 校长室 会计室 向校级干部公开 10、批量物品购置、设备购置和国有资产的处置前经校级干部会议集体研究、办理后,按项目在校级干部会上公布。 11、基建项目的招标情况、工程预算、决算情况、 12、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审计意见 校级 干部会 总务处 13、教职工调进、调出的原因、理由 校级 干部会 办公室 第四编 行政管理 山东省青岛第六十三中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经四届六次教代会审议通过) 根据李沧区教体局《关于局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细则》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学校内部分配制度与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业绩贡献紧密结合,加大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的力度,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更好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公平的原则; 2.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 3. 坚持注重业绩,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人员倾斜的原则。 三、绩效工资构成 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约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经年度考核合格,由财政渠道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约占30%,依据教职工工作量、考核及贡献发放,与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体现“多劳多得,优质厚酬”。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因素,依据绩效考核确定分配方式、项目和标准,搞活内部分配,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根据我校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约70%,用于学时津贴、月考核奖及各种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约30%部分,用于学期考核、教育教学综合成绩奖励和突出贡献奖励。 四、具体发放标准及办法 (一)学时津贴的发放标准及办法: 学时津贴按照教职工实际工作量发放,工作量以“学时”为标准计算,(教学辅助、后勤服务岗位折合为学时标准计算)分两种情况:基本学时工作量、超基本学时工作量。 基本学时工作量标准为15学时(含教案),基本学时津贴为6元/节,每月按4.3周计算。 超学时津贴标准7元/节,计算办法为:[实际学时-基本学时(15学时)]*7元。 1.教学人员工作量:周学时数=周实际授课节数+教案数 2.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工勤岗位工作量:按照具体岗位工作量确定学时数,每月按4.3周计算。 以上人员兼课按周课时数减去4学时后,其余按6元/节发放。 3.中层以上干部兼课的,按周课时数减去4学时计算工作量,按6元/节计算。 4.体育教师带课间操每人一周增加一学时。教师兼职器材管理员每月增加一课时。 5.教师业余时间带兴趣小组、艺体团队按照实际活动时间增加学时。要求:学生需满5人以上,有活动计划并按照计划活动,有活动记录,满45分钟计一学时。 6.教师:男55-59周岁,女50-54周岁,每年加一学时,工作量不足者由学校安排工作至基本工作量标准。 (二)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学校设立如下岗位津贴: 1.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主管会计岗位津贴。 教研组长60元/月;备课组长40元/月;主管会计60元/月。组长兼任者增发10元,以上岗位津贴按月发放。 2.班主任津贴。经考核每月按人均400元发放,不在岗停发。考核班级日常管理情况和班主任工作情况,按考核结果基数330元发放,班级优胜奖每项30元,班主任工作考核30元,累计发放。 3.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由校党支部确认其工作量考核后按月发放,如有工作失职、渎职行为,经举报查实每次扣30元。根据区教体局规定岗位补贴分别为:副校级每月600元;中层正职每月550元;中层副职每月500元。 (三)月考核奖。 月考核奖由学校对教职工每月出勤、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人每月200元,依据月考核结果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30%部分,设如下发放项目: 1.学期考核奖。 每学期末,在满工作量基础上,学校依据考核办法,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根据教职工的工作绩效分三个等次发放。   2.教育教学综合成绩奖励,按学校相关奖励办法执行。 3.突出贡献奖励基金。奖励各类先进和优秀分子,在学校重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其他专项奖励。 五、相关具体问题 1.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教通字[2009]72号)文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进行考核。考评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考评为合格及以上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并视不同等次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考评基本合格的教师,下一年度只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对考评不合格的教师,下一年度不发放绩效工资。 2.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区教体局统一管理,单独核拨经费,考核后发放。 3.经区教体局批准的内部退养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发放,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4.退居二线的校级干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学校正职按照月平均数发放;副职按照平均数的70%发放,如副校级领导竞争其他岗位,按照新竞争岗位的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 5.教职工病、事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的基本工资扣除比例扣发。 病、事假超过六个月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病、事假六个月以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如下办法执行: ①教职工病、事假连续满一个月,停发当月学时津贴、月考核奖及各种岗位津贴;其中,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不再发放学期考核奖。 ②教职工病事假一个月内按以下办法在月考核及学期考核中扣除: 病假30元/天(附病例);事假40元/天。请假累计至4小时按半天计,同时扣除相应的学时津贴。 ③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周一升旗及各种会议无正当理由缺勤一次扣20元;旷课1节,按50元/节扣除学时津贴。 ④旷工。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外,按50元/节标准扣发相应的学时津贴;旷工半天扣发月考核总额的50%,超过一天扣除当月月考核;超过两天(含两天)按考核不合格办法处理。 ⑤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发放月考核奖;但不再发放学时津贴及岗位津贴。 ⑥教职工产假,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部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月考核奖和学期考核奖。   5.教职工寒暑假期间(全年共2个月)按标准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每人150元发放培训补贴;岗位津贴按照50%发放(干部假期加班不再发放加班补贴);不发放月考核奖。 7.教职工加班补助标准每天20元;夜间值班每晚20元;值勤教师每天6元,干部值勤无补贴。 8.经区教体局选派进修、学习一个月以上或参加支教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拨付标准发放;经个人申请,组织批准离职带薪进修、学习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停发课时津贴,岗位津贴按50%发放。 9.离退休教职工生活补助按市规范津贴补贴后标准发放。 如本方案与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相抵触,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为准。 本方案自教代会通过、区教体局批准之日起实施,原“绩效补贴分配方案”终止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青岛第六十三中学教职工出勤管理办法 (经二届三次教代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根据市教育局[1997]7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校教职工日常出勤实行个人签到、签离制度,不准代签或拒签,如出现代签或拒签情况,一律视为旷工,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每周一由办公室汇总后公示。 二、教职工出勤管理部门为学校办公室,具体有办公室主任负责。教研组组长及有关处室的负责人负责日常出勤的记录,并按要求每周五下午4:30前将本周部门工作人员的出勤记录送交办公室。 三、教职工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将假条报送学校办公室备案。具体程序:(1)教师请假半天以内(包括半天),由教导处主任准假,各处室工作人员由各处室主任准假,请假人持主任签字假条报办公室主任;(2)请假半天以上由分管校长签字批准,请假人持分管校长签字假条报办公室主任;(3)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校长签字批准,请假人持校长签字假条报办公室主任。所有请假结束后,请假人均要到办公室销假。 四、教职工因病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须出具医院相关病例和建议休息单。教职工本人因病不能亲自办理手续者,可由亲属代办。 五、教职工因急事或急病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事先电话请假。事后或病愈后到办公室办理补假手续。 六、教职工因公外出一天以上(含一天),需经分管领导同意,报校长批准后,到办公室办理手续。一天以内外出公务活动,由部门负责人根据情况办理。 七、中层干部因事请假半天以内(含半天),由分管校长批准;半天以上,须经校长批准,同时到办公室办理手续。 八、校级领导请假需校长批准后,到办公室办理手续。 九、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公务活动,须由分管校长、校长批准后,报办公室登记备案。 十、教职工因病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教导处安排调课。请假一天以上,则由教导处安排人员代课。连续请假一个月(含30天)以上者,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即停发一个月的津贴及教龄津贴。 十一、教职工因事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教导处安排调课。请假一天以上,则由教导处安排人员代课。连续请假一月(含30天)以上者,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即第一月停发一个月的津贴及教龄津贴,从第二月起,在停发一个月的津贴的基础上,再扣发本人职务工资的10%。 十二、学校校级干部、办公室主任不定时对教职工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不在岗15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三天以内(不含三天),扣发当月津贴,一个月(不含30天)以内者,扣发当月全部津贴和绩效工资并按旷工日数停发基本工资;同时给予校内通报批评并停发学期各种奖金。 旷工满一个月者(含30天),按上级规定以自动离职论。 十三、教职工迟到、早退1次(15分钟以内)扣10元。每月累计迟到、早退按每3次计旷工一天处理。 学校重大重要集会和工作(每周一的升国旗仪式、学校重点通知的重要会议等)实行专项考勤,无正当理由缺勤一次扣20元,并累计出勤统计。旷课一节,按50元/节扣除学时津贴。 教职工病事假期间,奖励性绩效的发放参照2010年绩效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十四、教职工的出勤情况每月统计,校长签字后在校务公开栏公示,办公室据此核发每月绩效工资。相关资料由办公室存档。 每学期进行一次出勤累计统计,为学年度考核和年终奖励提供决策依据。其中,(1)病、事假累计请假两个周(含两周)以上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且学期考核不能评为一等。(2)年终一次性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发放。因旷工而自动离职者,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十五、教职工婚丧假、探亲假,女职工产假及其他与生育有关的假期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策规定内应享受的假期,按规定发放绩效工资;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长假期,其延长部分按病事假处理;未经学校同意而逾期不到校上班,按旷工处理。 十六、本办法中连续请假每月按30天计(含周六、周日),累计请假每月按22天计(不含周六、周日)。 十七、本办法如有与上级规定和法规、法律相抵触的地方,以上级规定和法规、法律为准。 本办法从2004年2月16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停止。 青岛63中教师考核办法 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工作科学发展,建立一支敬业爱岗、积极进取、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客观性原则。考核要以教师的现实表现为基础,以事实为依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2、多元化原则。坚持组织评价与学生、家长相结合,多层次、多视角评价。 3、人文性原则。在客观、公正的前提下,根据每位教职工的具体情况,作出与其实际表现相符的评价,防止一刀切。 二、考核内容与权重 考核内容分为职业道德、工作量、工作表现、专业发展、工作质量、育人效果六个部分,其中育人效果为班主任专项考核内容。 1、职业道德(20%) 主要内容:遵纪守法、廉洁从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关爱学生、尊重家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2、工作量(15%) 主要内容:根据学校工作量计算办法和考勤办法认定。 3、工作表现(10%) 主要内容:遵守学校教育教学常规,服从学校行政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等。 4、专业发展(15%) 主要内容:根据教师的日常专业活动记录和提交的发展成果认定。 5、教育教学实绩(40%、其中教师教学成绩占20%) 主要内容:教师教学成绩的合格率和优秀率,教育教学能力,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成果等。 6、育人效果(班主任专项) 主要内容:根据学生行为表现和身心发展的实际状况,参照学校《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认定。 三、考核办法 <一>、成立考核组织:按考核内容组成考核小组,成员由干部、教研组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各考评小组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实施考核。 <二>、考核等级与比例:各项考核均采用等级制,设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其中优秀占20%左右的比例,良好占70%左右的比例,合格占10%左右的比例,不合格视具体情况确定有无。 <三>、具体考核方式与权重 1职业道德:由考核小组、学科组、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评价,采用定性评价的方式,通过问卷、民主评议,考核小组评议等形式进行,其中考核小组意见占45%,学科组意见占35%,学生和家长意见各占10%。 2、工作量:由考核小组根据本校工作量计算办法结合平日考勤情况考核。 3、工作表现:由考评小组、学科组、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评价,通过问卷、民主评议、考核小组评议等形式进行,其中考核小组意见占45%,学科组意见占35%,学生和家长意见各占10%。 4、专业发展:由考评小组根据教师的日常教育教学专业活动记录和教师取得并提交的发展成果进行考核。 5、教育教学实绩:由考核小组根据教师教学成绩的合格率和优秀率,教师的教学能力,学科教师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成果等进行考核。 6、育人效果:由考核小组根据学生行为表现和身心发展的实际状况,参照学校《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四>总评价:1-5项考核结束后,由学校考评小组根据每人每项考核所得等级,在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按规定比例确定总评价等级。 四、相关说明 1、在对教师教学工作实行考核的基础上,要注重对考核结果的定性分析,体现考核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2、在考核教师完成规定工作量和工作任务以外,还要考虑到学校的实际情况和不同教师所承担的额外的其他工作任务,全面准确地衡量教师的工作量,使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3、学校教辅人员主要考核其职业道德、工作量和工作表现。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三项内容的考核情况,结合其工作性质作出相应的考核评定。 4、职业道德考核其中以下四种情况为师德一票否决: (1)玩忽职守,造成学生重大伤害事故的; (2)歧视侮辱学生人格,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从事职业化家教,搞有偿补课和在校内外组织有偿辅导班,严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4)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08年10月 青岛63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教师考核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遵纪守法、廉洁从教 1、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言行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相统一;不传播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言行。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3、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为人处世诚实、公正。 4、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1、忠于职守,勤恳敬业,积极履行岗位职责。 2、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3、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三、关爱学生、尊重家长 1、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4、对家长要以诚相待,态度和蔼;主动联系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5、关爱特殊家庭,定期走访学生家庭,不向家长推卸责任,不随意约家长到校。 四、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1、遵循教育规律,正视个体差异,循循善诱,因材施教。 2、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3、情操高尚,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4、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5、尊重同事,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取长补短。 五、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1、树立全局意识,具有团队精神,维护学校荣誉。 2、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他人,正确对待荣誉。 3、服从工作安排,勇于完成繁重任务。 青岛63中办公室工作制度 办公室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主动、热情、细致、周到,不出差错或少出差错。对工作当中出现的失误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不准在工作时间内聊天或做与工作性质无关的事情。 二、工作人员要注意自己的形象,穿戴打扮要合时宜、合身份。 三、工作要主动,来客人时要主动起立打招呼,迎来送往要有礼有节。 四、要尊重领导,尊重同事,团结协作。 五、对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要立即办理,不准以任何借口拖延。 六、不利用工作之便做私活,不准利用单位电话聊天。接听电话要使用礼貌用语“63办公室,您好!”,挂断电话要说“谢谢,再见”。 七、凡是要求按时完成的工作任务,一定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不得拖延。 青岛63中办公室服务备忘录 一、服务宗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二、服务理念:尽我所能,想您所想 三、做好“三服务”: 1、为领导服务――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让领导满意放心。 2、为处室服务――做到事前多商量,事后多沟通。 3、为基层群众服务――做到不摆架子,少添麻烦,多办实事。 四、在服务工作中力求做到“四不让”: 1、 不让领导布置的任务在自己手中延误; 2、 不让任何差错在自己这里发生; 3、 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自己这里受到冷落; 4、 不让学校形象在自己这里受到影响。 五、突出服务工作的“八字要求”:主动、热情、细致、周到。 青岛63中办公室文件规范处理规定 一、上级来文: 1、登记:文书收文后,应立即进行登记,登记时除按照要求分类编号外,还应将文件有关要求,特别是上报有关材料的时间进行登记,以备督办。并送交办公室主任审阅、拟办。 2、流转:根据主任的拟办意见,由文书及时送交各相关领导进行批阅。领导阅文采用圈阅制。批阅时间一般为1-2天,对于需紧急处理的文件通知等,文书要在现场等待领导批阅并及时送交相关部门办理。领导批阅后,由文书于第二天或当天下午(如是上午送交的阅批件)取回。 3、送办理:文书根据领导的批示,及时送交相关部门负责人阅处。阅处时间一般为2-3天,急件急办。 4、督办:文书要根据文件要求及领导批示,及时提醒、督促有关部门办理。 5、归档:文件流转、办理完毕后,由文书取回,并按归档要求确定是否存档后,分类归档。 二、学校行文: 1、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唯一可行文部门。 2、行文程序: 草稿:由各相关处室拟定,要确保用字用语规范,表达清楚。 会签:如文件的内容牵涉到其他部门(处室),或需其他部门(处室)协调办理的,应由拟办部门送交相关部门会签。 签发:文件拟定和会签后,由办文部门送交学校领导签发。 行文:领导审阅签发后,由办文部门将文件移交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签字后,交由文书按照行文格式进行归类、编号、印制,加盖公章后上报或发布。 存档:文件形成后,文书要将草稿和正文一并存档,以备查验。 青岛63中电子信息管理规定 一、文书要随时收取上级来文的电子稿,及时打印,分类归档。 二、校邮箱63bgs是学校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进行电子信息传递的唯一邮箱。此邮箱只能由文书管理使用,其他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私自使用此邮箱发送或收取电子信息。 三、需通过学校邮箱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发送电子信息的,属于文件类的,应按《文件规范处理规定》办理;属于其他性质的,须由发送部门提供纸制件,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文书方可发送。 四、发送完毕后,文书要将纸制件存档,以备以后查验,同时要保存电子档。 五、文书要定时修改邮箱密码,确保邮箱安全。 青岛第六十三中学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山东省中小单位档案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在教育、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反映本校历史面貌的、对单位和社会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基础工作之一,是学校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衡量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档案工作是我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四同步”管理,即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单位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第五条 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统一的管理全部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学校各项工作的使用。 第二章  管理体制、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学校档案工作由校长办公会领导,同时接受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有一名校长分管档案工作,并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七条 成立以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长为组长,各部门有关人员为组员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八条 学校设立综合档案室,由校长办公室领导,作为单位档案资料的贮存基地和利用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制定本校档案工作制度和规划; 2、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各类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党和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3、编制必要的档案检索工具,积极提供服务,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4、组织档案业务知识学习,对学校各部门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并开展档案宣传; 5、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及时上报统计结果; 6、完成与档案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学校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档案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接受业务培训。遵守纪律,身体健康,并具有大专以上的文化水平,具备档案和微机管理知识。 第十条 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享受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同等的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档案工作人员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调动工作时做好档案业务交接。 第三章  文件材料的收集、立卷和归档 第十二条 建立和完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制度,并纳入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做到每项重要的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工作都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保存。 第十三条 各部门要安排一名专(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实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制度。 第十四条 科研成果鉴定、基建工程竣工验收时,有关部门应通知档案部门人员参加。 第十五条 新购重要设备仪器到货时,有关部门应通知档案部门参加开箱验收,并将有关材料及时归档。 第十六条 因公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将收集获取的材料向档案室移交。 第十七条 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签批手续完备; 2、归档文件材料的制作和书写必须易于长期保存,禁止使用圆珠笔和纯蓝墨水; 3、归档文件材料的整理应符合有关标准; 4、归档文件材料应经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审定。 第十八条 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1、党政管理类 主要包括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各党政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本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党务管理的文件材料。 2、教育教学类 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教学研究、德育教育和交流等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科研类 按照国家档案局颁发的《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DA/T 2——9 2执行。 4、基建工作类 按照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1988年颁发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和山东省教委、省档案局1992年颁发的《山东省校舍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设备仪器类 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及在接受、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6、财会类 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 1998年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7、声像类 主要指单位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带、磁盘、影视胶片、光盘等。 8、实物类 主要指本校及其教职员工获得、接收的各种奖杯、奖状、锦旗、证书、牌匾、书画等实物。 第十九条 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 1、党政管理类文件材料和能按年度归档的其他文件材料,在次年的六月底以前组成保管单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针对传阅文件的特殊性,各类普发性文件在文书立卷部门保存一年后移交; 2、教育教学类文件材料以及能按学年度归档的文件材料,在次学年的寒假以前组成保管单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科研类文件材料在科研课题鉴定后三个月内组成保管单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暂不申报或中断的科研项目,在项目中断后两个月内组成保管单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4、基建类文件材料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组成保管单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大型基建项目的文件材料按项目阶段立卷归档; 5、会计类材料随时整理文卷,在财会部门保管一年后,于第二年的第一季度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6、设备仪器类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后每一季度整理归档; 7、照片档案(包括底片)在照片冲洗、加工并经整理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8、音像制品和实物,随时整理,定期归档。 9、因公外出考察及参加会议的材料,采取随时归档的办法。 第二十条 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份,比较重要或利用频繁的材料可归档二至三份。 第二十一条 学校工作人员在其从事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移交归档,集中管理,不得据为己有。 第二十二条 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前,应填写移交目录一式两份,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并在目录上签字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交接时,双方经清点无误后,均应在目录上签字。移交目录应分别保存。 第四章  档案管理和利用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专用档案库房。档案库房必须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做到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尘、防潮、防虫鼠。 第二十四条 配置必要的和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设备,积极改善档案保管条件;适应现代化要求逐步实行电子计算机管理档案。 第二十五条 综合档案室要对接收的各类档案进行科学分类、编号和排架。 第二十六条 档案部门应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鉴定意见由档案部门提出,经校领导同意后,组成由档案部门和业务部门参加的鉴定小组,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领导审批后,在指定地点由二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二十七条 档案室应对档案的收进和移出、案卷的数量、档案的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档案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统计结果。 第二十八条 档案室要定期对所存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对已破损和字迹褪色的档案,及时修复或复制;如遇有特殊情况,应立即向校领导报告,及时处理。 第二十九条 档案工作人员要加强档案管理,严格档案借阅制度做好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三十条 单位档案主要供本校利用,其他单位和个人查阅档案时,应持单位介绍信,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三十一条 对于重要的、珍贵的档案资料,一般不提供档案原件,如特殊需要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十二条 档案室应通过举办展览、陈列、提供目录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档案宣传;配合学校中心工作,有计划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编研工作。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工作检查、评估和考核制度,对档案工作成绩优秀、贡献突出的档案工作人员或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五条 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处理方法予以处罚。 档案室管理规定 一、档案室有专人负责。 二、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三、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盗、防火工作。门窗要锁好,室内不得吸烟。防火器材要配备齐全。 四、要保持室内卫生,防蛀虫、防灰尘。 五、档案橱排放要整齐,避开直晒阳光。 六、要经常检查库房安全,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室须备有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高温、防光、防虫、防鼠等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管理。应保持整洁卫生、无杂物。 二、档案室应保持温湿度记录,室内湿度应保持在14-24度之间,相对 湿度应保持在45-60%之间,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采取措施。 三、档案室内档案橱排列有序,统一编号,整齐划一,厨具摆放应与窗户垂直,间距不小于80厘米。靠近墙壁的橱与墙壁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0厘米左右。橱间的通道应为可迂回式。 四、档案橱应系统反映档案整理分类的具体成果,并依次按自上而下,自左而右的顺序进行。应有统一的显示档案门类的标杆标牌。 五、每半年检查一次室藏档案,并填写检查记录,对已破损或字迹褐色的重要档案要及时修复或复制,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 六、档案收进、移出要填写收进、移出登记簿,严格移交手续,做到准确无误。 七、建立全宗卷,保持全宗卷管理的连续性。 档案资料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严格遵守《档案法》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严格档案资料借阅制度,严禁把档案资料私自外借或带出库房,不准随便摘录档案内容,不得与非工作人员谈论档案内容。 三、档案要严格管理,未经负责领导批准,严禁借阅、复印、传真。 四、要加强对档案资料的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和检查,每逢节假日要将借出的档案资料全部收回,实行集中保管,以防止泄密。 五、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 六、因玩忽职守造成档案丢失或泄密者,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 档案移交(接收)规定 一、各部门移交档案规定如下: 1、各部门档案人员要及时按规定、按要求整理好本部门的档案,立卷后,由部门负责人检查无问题后,移交档案室。 2、文书档案于次年三月底移交。 3、教育教学档案于每年十月移交。 4、专门档案、媒体档案于工作、活动结束后,随时整理移交。 5、财会档案按年度移交。 6、凡移交档案,必须按规定装订完善,附案卷目录。 二、档案室接收档案规定如下: 1、档案室人员在接收移交档案时要认真检查验收。符合要求方可接收。 2、严把案卷质量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限期整改,延缓移交。 3、档案室要认真填写登记表,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 5、 档案室要经常对各部门的档案进行监督指导。 档案借阅、使用制度 一、使用档案须到档案室查阅,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将档案带出,摘抄或复印。确需借阅档案的,须经负责领导签字同意后,到档案室办理借阅手续。 二、借阅档案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天,到期后需继续利用的,须向档案室说明理由,并按照本制度第一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借阅手续。归还借阅档案时,收卷人应当面核查无误后注销,如发现有缺页、缺卷的应立即追查处理。 三、查阅、借阅档案要爱护档案资料,严禁涂改、圈划、抽换、批注、污损、折皱,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追查处理。 四、查阅、借阅档案严格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定执行,凡档案要严格管理,未经负责领导批准,严禁查阅、借阅复印、传真。 五、本单位档案一般不对外开放,外单位查、借阅档案者,须持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 六、档案利用结束后,办理归还手续,并认真填写利用效果栏。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定期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 二、档案鉴定应以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单位《档案保管期限表》等为依据,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便于使用。 三、鉴定工作应在单位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由档案部门和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制定鉴定方案,具体负责档案鉴定工作。 四、鉴定工作应以卷为单位,采取逐卷逐件审查的直接鉴定法,一般不拆卷进行鉴定。 五、鉴定工作结束后应写出鉴定报告,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并报同级档案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销毁。 六、销毁档案应有二个监销人,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严禁违反规定,将应销毁的档案做其他用途或当废品出售。 七、经鉴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应重新整理、编号,调整相关的检索工具。 八、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应一式三份,一份立卷归档,一份放全宗卷,一份报同级档案行政部门备案。 学生饮食卫生监督制度 一、学校设置固定的宣传园地,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卫生防病和卫生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指导和督促搞好学校的环境卫生、膳食和饮食卫生,防止蚊蝇等害虫孳生,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三、督促食堂卫生制度的建立及落实。 四、饮食人员讲好个人卫生,每年查体一次,办好健康合格证。 五、食堂饮具用后消毒制度,生熟食品的刀具要分开,防蝇措施要落实。 学生健康检测制度 1、每年8月份新生体检,4月份毕业生查体,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2、每学期对学生进行视力检查,及时分档统计。 3、对在体格检查中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的,应通知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4、学生生长发育的统计资料及时分析、上报、上墙、存档。 5、学生参加重大体育活动(如:越野赛、运动会等),要参加体检,有特殊体质的学生不能参加。 学生个人卫生制度 1、学生应保持脸面、脖子、手部的清洁,按时洗、剪,不留长发,长指甲,应每周洗澡、理发一次。 2、每天刷牙二次,至少每晚临睡前要刷牙。 3、为了骨骼、脊柱的正常发育,坐、立、行走姿势要端正。 4、要保护视力,看书写字姿势要端正。看书写字时要记住三个一:眼离书本一尺;胸离桌缘一拳;手指离笔尖一寸。不要躺着、坐车和在弱光或强光下看书。要按时认真做眼保健操,课间或较长时间看书后,要闭目或向远处眺望2—3分钟,以利于眼部的神经、肌肉放松。 5、每天要保障八到九小时睡眠,要限制长时间看电视。 6、养成规律的生活习惯,一日三餐按时定量。不吃零食,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和变质的食物,生食瓜果要洗净,按时增减衣服,预防肠道和呼吸道传染病。 7、不做有碍于集体卫生的事,不乱扔瓜果皮核,不乱扔纸屑,不随地吐痰、乱写、乱画。 8、努力锻炼,增强体质,关心公共卫生,积极参加卫生大扫除与爱国卫生宣传活动。 教学卫生监督制度 为保证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特制定教学卫生制度如下: 一、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得超过8小时。 二、要严格按照课标的要求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三、教室的墙壁应保持洁白,要有良好的采光照明设施,黑板要保持漆黑、无裂缝、不反光。 四、根据教学卫生的要求,每学期根据学生身高调整一次课桌椅。 五、教师上课书写要工整,写字要大方,不写错别字。 六、培养学生良好的坐姿和阅读、书写习惯,教育学生保护视力,做到“二要二不要”,做好眼保健操,遵守用眼卫生制度。 七、教育学生经常锻炼身体,每天坚持做广播操,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体育课卫生监督制度 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并能让学生科学的锻炼身体和上好体育课,学校特制定对体育课的卫生监督制度。 一、注意体育与卫生结合,配合体育老师对体育场地、器械进行卫生监督,加强安全教育,合理安排运动量,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生上课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与运动无关和妨碍运动的一切物品一律不准带到课堂上去。 三、上体育课要求做好准备活动,体育教师必须安排好见习生的一切活动。 四、天气不适宜在户外上课时,卫生室应立即通知体育室上室内课。(如下雨、下大雪、六级以上的风等) 五、体育室、卫生室应经常结合对在季节性变化时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卫生教育。 六、对体育课上和课外活动所发生的伤害事故应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应急措施,使学生能得到及时抢救或治疗。 药品与器械管理制度 一、妥善保管药品,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损耗,发放药品正确适量。 二、出入账目清楚,每学期末全面清点一次药品。 三、爱护公共财务,正确保管和使用医疗器械。 四、要做好仪器、器械的保护和检查维修工作,确保仪器的正常使用。 五、医疗器械不予外借,如有特殊情况,经学校领导批准方可借用,并按期归还,经检查无损方可交换借据。 六、每学期清查一次器械,做到财目相符。 常见病防治措施 根据国家教委卫生部颁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精神,更好的完成学生各项健康指标,监测学生健康状况、防治学生常见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本着“以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为学生进行常见病的防治。做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 二、做好视力保护工作,为初一新生进行《视力保护讲座》,宣传用眼卫生,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督促检查学生做好眼保健操,及时公布。 四、定期普查视力,为轻度近视的学生进行药物治疗或采取其他措施。 五、每学年准备为全校学生进行一次驱虫,使蛔虫感染率下降到最低限度。 六、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治疗学生的“沙眼”、“龋齿”,并宣传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季节做好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发现传染病及时消毒、切断传染源,并上报防疫站,采取有效措施。 传染病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发行和流行的三个环节,特制定以下防治措施。 一、学校经常开展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定期进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在流行季节要举办全校性的防治传染病讲座,组织学生看防传染病的录像,以保障青少年身体健康。 二、要严格新生入学体格检查,和班主任密切联系,发现可疑病人马上和家长联系送医院检查确诊。 三、做好传染病预防性管理工作,及时收集传染病疫情,及时、完全、准确地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同时做好登记备查,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疫情调查处理。 四、学生和教职工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停止参加集体场合的学习、文娱等活动。 五、对传染病有过密切接触的易感者,要实行某些应急措施,预防接种或用药预防感染发病,同时应作医学观察。 六、切实搞好管水、管粪、管饮食,消灭苍蝇和蟑螂,改善环境卫生。教育学生饭前便后洗手,不吃腐败变质食物,少吃零食。粪便、垃圾要做到无害处理,并落实灭蝇灭蛆措施。 运动训练管理制度 一、训练计划的制定原则 1、要根据运动员的具体情况制定 2、根据体育生各项身体素质的敏感期制定。 3、根据全年、学期、月、周、课、以及各阶段不同的任务,系统的制定训练计划。 二、对教练员的要求 1、教练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 2、要掌握必备的医救措施,及时做好体育安全教育。 3、要制定好全年、学期、月、周、课时的训练计划。 4、对学生进行长期专项理论教育。 5、要帮助并解决学生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除去后顾之忧,安心训练。 6、要不断加强运动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学习与提高,以便达到训练应有的目的。 7、要不断的学习,充实自己,以适应当今学校体育训练工作的需要。 8、要组织学生在训练后保持场地整洁。 三、对学生的要求 1、不吸烟、不喝酒、不打闹斗殴、不说脏话。 2、遵守纪律,不做对学校和社会有害的事。 3、尊敬师长,帮助、团结同学。 4、有拼搏、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坚持到底的意志品质。 5、严格出勤,保质保量的完成每一次的训练内容。 6、在训练中要做好准备和放松活动,注意力集中,预防意外损伤。 7、服从指挥,认真听取教练员或队友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改进和提高。 8、训练结束后,要整理好训练器械,保持好训练场所的清洁卫生。 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一、体育器材是国家财产,管理人员要根据器材的特点对各类器材进行维修与保养,并做好防尘、防火、防锈、防霉、防压等工作,做好保管、使用、维护等记录。 二、管理人员要在借领器材前,对器材逐一进行检查,保证器材完好,归还时要再进行检查,损坏的器材应及时维修,维修好后放回原处,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三、对精密贵重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准擅自拆修。 四、进入器材室内自觉维护卫生清洁,保持安静。 五、未经校长批准,体育器材不得外借。定期对账,记账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 一、《标准》的实施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总体管理,体育行政部门具体实施指导、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二、本《标准》应在校长的指导下,由教导处、体育组、医务室、班主任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标准》的测试应与学生的健康体质和差异有机相结合,避免重复测试。各测试项目的成绩,由体育组汇总,并按照《标准》的要求评定成绩、确定等级,记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在毕业时放入学生档案。 三、学生达到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者,方可有被评为三好学生和获奖学金的资格;达到优秀者,方可获奖学金。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中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则学年评定成绩定为不及格。成绩及格者,准予毕业,不及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奖励与降低分数的办法 (一)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奖励5分,不同项可累计加分: 1、课间操和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达到98%以上,并认真锻炼者。 2、获等级运动员称号者。 3、参加校以及校级以上的运动会和在其他体育比赛中获名次者。 4、学生体育干部在组织各项体育活动中,认真负责者。 (二)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锻炼无故缺勤,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或因病、事假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1/3者,其《标准》成绩为不及格,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计为59分。 五、因病及残疾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于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教导处核准后,可免于执行,所填表格存入学生档案。 六、为使《标准》的实施更加科学、准确、简便易行,学校选用的测试器材必须是经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达到测试要求的合格产品,同时应积极创造条件使用计算机,努力做到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 七、学校在执行《标准》时,《标准》成绩即作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成绩。 2004.11(第二次修改) 第五编 安全管理 青岛第六十三中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学校的保卫工作,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二、强化群防意识。定期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火、治安防范教育,使他们掌握有关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并教育教职工从我做起,自觉消除隐患。 三、定期进行安全自查,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为各处室、部门“安全自查日”,相关人员要认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 四、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师德教育、法制教育,使教师遵纪守法,防止犯罪。 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积极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对他们不歧视,不放弃。班主任对无故不到校上课的学生要及时家访,减少辍学学生,降低事故的发生。 六、精心组织体育课堂教学和学生大课间活动,避免事故的发生。无论课上、课下,学生发生的事故,在场教师都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 七、学校的大型活动要严密组织,职责明确,安全措施得当。要确保活动场地的出入口通畅,设施安全可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消防设施要做到齐全完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有效使用。 九、防盗措施得力,安装报警器、铁门、铁护栏、铁保险柜,财务室不存现金过夜。 十、加强值班,加强对门卫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学生出校制度,来宾登记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创建“平安六十三”暨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青岛市2004年度“创建平安青岛,加强综合治理”责任书》(青综治[2004]5号)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平安青岛”的工作要求,推动我校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我校“政治安全、信访安全、社会安全、生产安全”,努力营造长期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创建“平安六十三”,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严格落实创建“平安六十三”责任制。紧紧围绕建设“平安青岛”、“平安六十三”的任务和目标要求,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把创建“平安六十三”、加强综合治理纳入各部门工作计划,健全和落实抓平安、保稳定的部门责任制,并把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列为各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等各项制度。 责任人:办公室负责人 2、坚决打击和取缔“”等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加“校园崇尚科学,师生抵制邪教”的教育活动。依法严厉打击“”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和顽固分子,进一步加大查缴、打击有组织地下载、印刷、传播“”宣传品活动的工作力度,继续加强对极少数“”顽固分子的教育转化工作,坚决遏制“”邪教组织的各种非法活动。 责任人:党支部 工会  3、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组织体系、工作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健全,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发挥学校党政组织的作用,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不发生大的群体事件,确保学校稳定。    4、强化校园内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单位内部“三防”(人防、物防、机防)覆盖面达100%,重点要害部位机防率达100%以上;基层安全创建活动整体推进,把“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积极防范治安灾害事故。 责任人: 各部门负责人 5、深化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深化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构建设,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网络的健全完善,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整治,严厉打击侵害中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活动;学校治安保卫责任落实、秩序良好,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和法律辅导员,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举办青少年自护教育示范活动;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法制教育阵地健全,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校园活动,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责任人:德育副校长 教导主任 6、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暂住、流动人口管理。凡经市教育局批准许可对外租赁的校舍房屋,要与租赁户签订《治安安全责任书》,达标率要达100%,该责任书要立卷备查。 责任人:总务处负责人 7、加强新形势下隐蔽战线斗争,坚决打击、严密防范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学校的重大活动、外事活动组织周密,确保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8、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节假日保证24小时巡查,至少有一名校级领导带班,责任落实到人,并确保政务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凡遇影响教育工作的大事、要事、重大信访事件、师生意外伤亡事故;学校发生火灾、失盗等事件,按要求在第一时间立即向市教育局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不得瞒报、漏报或迟报。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重大事故上报率100%。 9、广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任务,宣传创建“平安青岛”“平安校园”的意义和目标要求,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入人心;不断深化“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依法治教、民主管理进程,进一步增强师生的道德和法制观念,  自觉遵守法律,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责任人:党支部 工会 团委 二、学校安全工作 1、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扎实地开展安全工作。     责任人:分管德育副校长 教学副校长 2、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学校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3、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1-2人,有效履行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4、坚持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及开学前、雨季前对所有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电路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在各级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自查事故隐患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5、组织大型集会活动和组织师生外出,要编制大型活动安全评估报告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及下课、放学时应安排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拥挤引发事故。 责任人:德育副校长 教导主任 团委 6、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每月不少于一课时的安全知识学习活动并利用“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月”、“119’消防宣传活动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制定消防逃生预案和地震逃生预案,并定期举行演练。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止宣传教育活动。 7、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抓住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耐心细致的做好化解工作,做到学校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学校;教育系统内部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系统。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重大信访问题要及时报告。 8、建立健全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制定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负责人要及时亲临现场,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坚决避免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   9、深入开展争创“平安校园”和“交通安全学校”。力争在两年内完成创建工作。 责任人:教导处 团委 10、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严格实行材料发布审核制,防范所有不良信息。 11、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纳入学校对各部门的年终考核,对年内发生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和到省、进京上访和集体上访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并对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12、各处室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各自部门的防盗、防火工作,根据工作分工,由一名中层干部具体负责: 行政办公室、档案室、油印室、校园网主控室  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 各班教室、传达室、体育器材室、操场器械   负责人:教导处负责人 图书阅览室、各实验室、各专用教室、教研组  负责人:教导处负责人 库房、锅炉房、厂房、配电室         负责人:总务处负责人 三、学校安全工作广大教师人人有责。本责任书所规定的目标任务列入各部门、全体教职工的年度工作考核,作为本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因严重失职导致发生影响本单位稳定的重大事件而被“一票否决”的,根据其应承担的责任,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责任书所列的“责任人”,根据其日常工作的职责确定,负责相关条款的落实和实施。学校书记、校长、分管副书记、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教研组长、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均是各自分管工作的安全责任人。各部门要团结协作,全体教职工要齐心协力,共同营创我校安全的育人环境。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一份,各责任人一份。 青岛第六十三中学               部门: 职务:书记、校长               职务: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青岛六十三中防范校园暴力事件预案 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校园及其附近的以学校教师或学生为施暴对象的以强凌弱的暴力行为或犯罪行为。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实行“突发事件首望制度”,当班值勤人员或首先看见突发事件的教师,应尽可能阻止暴力伤害行为继续实施,而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同时拨打110报警。 2、当日学校值班人员和首获事件信息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竭尽全力阻止暴力伤害行为继续实施,及时疏散学生,全力保护受害师生,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各应急处理救援行动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应急处理救援领导小组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疏散引导组由组长负责指导本组人员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医疗救护组由组长吴红花负责组织本组成员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通讯联络组由组长宁海英分别安排隋小丽、李伟、修林、王可帅向公安、消防、救护、社区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救援组织信息畅通。 8、现场救援组组织由组长尹瑞波负责安排范世勇、栾绍禹、王平绪、王延林、胡学俊实施事件现场救援,同时校园保安对现场实施警戒,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9、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救援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安排通讯联络组向区教体局报告。 10、事件平息后,现场救援组协助保护好现场,应急处理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向公安部门和上级政府部门详细汇报情况(口头、书面),做好有关材料。 11、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心理教师要对受伤学生及时慰问,稳定情绪,做好心理疏导,保证校园秩序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组织人员,接待受伤师生家属并做好解释工作。 在本预案制定后,要求全校师生认真学习预案的具体内容,并开展必要的实地演习,旨在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共同创建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校园。 2010年10月修订 青岛第六十三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预防办法 1、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完善活动设施建设和管理。运动场地要保持平整,不应有坑洼、石块等,地面不宜太硬、打滑;篮球设备要定期检修;室内体操房注意通风、采光,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4.教学和训练、竞赛及外出参加活动必须精心设计、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5、学校应当按照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分年级或者部门确定安全责任包干区,年级或者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包干区责任人。学校要做到层级签约,岗位到人,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三、处理程序 1.在场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报告在场老师、卫生室保健老师和班主任,紧急或情况复杂时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关教师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应尽快救护受伤学生,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应及时送医院的尽可能送专科医院或大医院。 2、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便作出救治决定,并做好安慰工作。 3.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4、争取在第一时间做好知情人的笔录,( 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调查时要有监护人在场),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的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签字笔,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员要有签名。 5、如属重大伤害事故,学校要及时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事故应急处理小组要及时开展工作。 (1)学校要尽快与受伤学生家长接触,通报情况,安抚好家长。 (2)学校要召开有关老师、学生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稳定情绪,统一认识。 (3)小组要及时研究处理意见,确定对策,和各方面沟通,每天要有专人记大事记,小组要确定对外发言人。 (4)学校出面召开协调会,教育局综治办根据需要可一起参加协调。 (5)协调期间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各有关方面。 四、关于事故报告: 1、属于重大事故(死人,群伤且伤情严重)应当即报区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及相应科室。发生较大事故(伤情严重)学校应24小时内向区教育局相应科室、未保办报告;一般事故3天内报相应科室、未保办备案。 2、报告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在事情还未了解清楚时可先打电话口头通报情况,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书面报告。 3、书面报告中要写清楚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况、及工作单位。另外要简洁地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况。 4、学校应及时与有关保险公司联系赔偿事宜。 五、事故处理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根据《青岛市中小学校学生事故处理条例》中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要合法、合理、合情,注意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升学和工作;一件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调解结果,可提醒家长通过司法途径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事故结尾阶段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不论是平保还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A、《协议书》复印件; B、病历卡复印件; C、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D、凭上述材料到区未保办填写的《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并由区未保办盖章; 六.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老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老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确保通信设备设施、信息网络畅通。 (4)、根据需要对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王建国负责指挥;尹瑞波负责报警;仇磊负责报告;袁著璀、范世勇负责疏散;吴红花负责救护;宁海英负责信息网络;韩同欣负责接待、做好学生解释工作、事故善后处理协商;班主任负责通知家长、朱建军、徐海平两位体育老师配合协助等。 青岛第六十三中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同时要向李沧区教体局汇报。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在校饮水及午间用餐食品安全。 7、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总务处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学校集体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 2、食堂采购人员采购蔬菜和肉食时,要坚持索证制度。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5、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6、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7、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处室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中小学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同时,学校要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应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二○○六年八月六日 学校防治“非典”应急预案 为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疫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和有关通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方针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非典”防治的24字方针: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要切实做好学校“非典”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全力以赴保障师生的健康和安全,维护学校稳定。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防治“非典”领导小组,并设立由工会、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负责人员参加的办公室。 三、工作原则 1、“一把手”负总责原则。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指挥协调全校各有关部门,坚决切断“非典”传播途径,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2、及时原则。做好充分的思想和工作准备,坚持早观察、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以临战状态抗击“非典”。取消非必须进行的规模较大的群体活动,杜绝校外人员进校参观、考察、访问、实习。 3、高效快速原则。建立高效的工作体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准确地沟通信息和采取必要措施。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一旦发生疫情,应立即配合有关部门采取严密的隔离封闭措施。 4、确保稳定原则。发挥学校当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特别要做好隔离人员的思想工作,消除隔离措施可能产生的误解,确保学校稳定。 5、科学和法治原则。防治“非典”一靠科学,二靠法律,对抗击“非典”中出现的玩忽职守等行为,将依法依纪查办。 四、急处置预案 对学生的处置预案 1、从疫区归来的学生,要按照市防治“非典”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在进入本市道口、口岸时,必须接受体温测量,并填写健康申报表。测量未发热和体征无异常者,应在其居住地接受医学观察2周。 2、对家庭成员中有疑似“非典”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学生,学校应配合市疾病控制机构对其进行隔离观察。学生排除发热、咳嗽等症状后回校上课。 3、认真落实学生健康状况报告及晨检制度,落实市教育局《中小学校托幼园所防治“非典”晨检暂行办法》。要对每一例发热病人认真排查,建立档案,做好跟踪观察工作。 4、加强教室、午休室和活动场所等室内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尽量不要使用空调,确需使用空调设备的场所,应保证空调系统的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清洗过滤网。 5、学校应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或除菌消毒肥皂。 6、学校选择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区域或者房间设置医务观察区或医务隔离房间,指派专人负责对医务观察区、医务隔离区进行消毒。 7、学校发现“症状疑似病人”,应在第一时间与第一发现人同时在校实行局部隔离,尽量减少感染。同时,向市教育局防治“非典”指挥部办公室和市疾病控制机构报告。 8、学校应配合疾病控制机构对“症状疑似病人”的活动区域包括其宿舍和近期到过校内公共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在疾病控制机构指导下认真排查与其接触人员的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市教育局防治“非典”指挥部办公室和疾病控制机构。 对教职工的处置方案 1、从疫区归来的教职工,要按照市防治“非典”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在进入本市道口、口岸时,必须接受体温测量,并填写健康申报表。测量未发热和体征无异常者,应在其居住地接受医学观察2周。 2、从疫区归来的居住在单身宿舍的教职工,要按照学校制订的隔离办法接受医学观察。学校要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3、教职工本人发现有发热等与“非典”相似的症状时,应立即拨打120电话或到指定医院就诊,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情况。学校将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教育局防治“非典”指挥部办公室,并按要求做好隔离观察。 4、教职员工在医学观察期间,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通过网上办公、电话办公等方式处理必要的工作、生活等事务。 5、如教职员工被诊断为“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向本单位报告发病前2周内接触过的人员、到过的场所,接触的办公用品,由专业人员进行终末消毒。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防治“非典”指挥部办公室和疾病控制机构,并对重点区域实行强制医学隔离观察。 6、一旦发现与本单位教职员工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为“症状疑似病人”,学校应立即向市教育局防治“非典”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实行医学观察2周。被进行医学观察人员应积极配合疾病控制机构的工作,每日向学校报告有关情况。 教学方式调整预案 1、为防止“非典”病毒的传入,学校按照上级要求和市防治“非典” 指挥部的精神,停止举办大型集会和教学参观、考察、访问活动。 2、停止接受疫区和外地来校人员的实习。 3、一旦发生疫情,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教学工作进行相应调整,是否停课须报市教育局防治“非典”指挥部和市防非典指挥部批准。 4、一旦学校被封闭停课时,学校将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教师通过电话等途径,对学生进行辅导。组织学生接受“空中课堂”进行教学和辅导。 其他场所和人员的处置预案 1、加强对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阅览室、校车、厕所等场所的消毒,一旦发现疑似“非典”病人,立即封闭、隔离,停止对师生服务,防止病毒传播,并请专业人员进行终末消毒。 2、学校食堂一旦发现炊管人员中有发热、头疼、咳嗽等症状,立即停止其工作,及时到医院检查。强化食品卫生,严把原料采购渠道,不加工凉菜,严格食品操作环节的卫生要求。加强餐厅通风和消毒,加强餐具消毒的监测工作,每天对餐厅、餐桌椅、洗手池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毒,餐                                              后用食醋对操作间、餐厅熏蒸。    3、加强医疗设施的配备和学校义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对“非典”的认识,掌握“非典”的临床特征、治疗原则和防护措施,避免漏诊、误诊。要关心校医院的医务人员,配备必需的药品和设施,防止医务工作者感染,确保医务工作人员的健康。 五、信息报告与发布 1、一旦发现症状疑似病人或“非典”病人,学校要随时发现随时报告,不得放松警惕,杜绝麻痹大意思想。校医要随时将病例情况报学校防治“非典”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防治“非典”领导小组报市教育局防治“非典”指挥部办公室,不得满报、缓报、谎报。 2、与疫情有关的信息的发布,须经市防治“非典”指挥部批准,由市统一发布,不得随意传播、发布。 六、纪律和法律责任 在防治“非典”工作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二)对上级部门的调查不予以配合或者阻碍、干涉; (三)在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四)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五)随意传播、发布虚假信息的。 对在上述情形中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造成“非典”传播、流行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青岛63中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措施的要求,全面落实区教体局的《李沧区教育系统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坚持防汛工作“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二、学校防汛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防汛工作指挥组 工作职责与分工: 1.负责传达贯彻上级政府和教体局安全防汛工作的指示精神; 2.负责与上级的联络工作,负责对学校防汛工作的宣传、值班工作的管理、防汛车辆的调配工作; 3.负责起草学校有关安全及防汛工作的通知和紧急情况下的动员工作; 4.负责牵头组织检查各部门防汛工作情况,及时掌握汛情,协调突发事故的处理工作; 5.负责安排汛期接收疏散人员的学校调度工作; 6.负责对学校防汛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工作职责: 1.负责接收传达上级文件; 2.负责制定学校防汛联络小组名单和工作制度; 3、负责与上级部门的联络,保持通讯畅通; 4.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信息和防汛进展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1.充分利用授课、校会、班会(团队会)、讲座、知识竞赛、广播、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加强对师生的汛期安全教育。 2.切实使师生增强防汛意识,掌握防汛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管理 1.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各小组要认真落实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 2.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要管到每一名学生,管到学生学习和生活各个方面,管到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的全部时间;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必须落实到位,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人。保证有学生在,就要有教师在,有教师在就有学校领导在。 3.加强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管理。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学生校外活动的监控力度,严格禁止学生到池塘、河流游泳或洗澡。 4.加强对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管理。加强学校与家长、社区的联系,与家长签订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要求家长接送学生上学放学,使全体学生上学、放学都在学校、家庭的有效保护之下,坚决杜绝学生伤亡事故的发生。 5.重视汛期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注意对参加各类考试的学生的道路交通管理,严禁租用或搭乘无牌、无证、无照或超载、超员车辆参加考试。 6.学校在汛期每周召开一次防汛和安全工作调度会,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三)加强汛期校舍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成立检查组织,对所属学校的校舍、围墙、线路和校园周边的防汛隐患及地质环境隐患进行认真、仔细、彻底的检查,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登记造册,检查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2.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排除的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排除,不能排除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 (四)加强汛期学校的值班保卫工作 1.坚持领导带班、教职员工值班的制度,保证学校24小时有人值班。遇有大雨、暴雨天气,应加强值班保卫力量,遇有紧急情况及时进行抢险。 2.确定各学校的值班电话为各校长室的电话和校长的移动电话,值班电话要24小时保持畅通。值班电话号码为87970667-8103。 (五)积极预防,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学校主要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参加的防汛抢险工作队伍,建立有效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应急预案的迅速启动。 2.班主任和教师要详细掌握每天在校学生的基本情况,以便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准确报告。 3.协调所在街道办事处做好各种防汛物资的准备工作。 4.责成专人加强汛期汛情的监督和校园周边地质环境的监测,及时收看天气预报,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情预测预报,做到及早发现险情及早采取措施排除。 (六)坚持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汛期发生险情和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准确、客观地向教体局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做好抢险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 (七)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防汛工作合力 与所在街道办事处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服从全区防汛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形成应对汛情的联动机制;清理出部分教室和活动场地,做好接收疏散遇险群众的准备工作。 (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对因玩忽职守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青岛六十三中 2010年8月第二次修订 青岛六十三中配电室应急预案 配电室是确保学校师生生活、学习、工作的重要部门,为了保证全校师生的安全用电,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几点必要的应急措施: 一、配电室应按消防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以防万一。 二、电工应严格按照供、配电的操作程序进行停、送电的工作。停电时,要先停负荷开关,再停隔离开关;送电时,应先合隔离开关,再送负荷开关。如有违反程序操作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当时操作的电工负责。 三、一旦配电室发生意外事故,当班电工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事故,应当机立断,根据有关操作规程,切断电源,疏散闲杂人员,并应及时向上一级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应拨打“119”电话,请求消防部门协助处理事故,尽力把损失减到最低限度。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即时恢复供电,以确保学校的工作、学习用电。 四、电工应认真学习有关知识,提高自己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力争不要发生事故,把一切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凡有事故发生,应做到沉着、冷静、及时、果断地去处理事故,分析事故,恢复正常供电。 青岛63中教师值班制度 1、假期值班应是全体教师应尽的义务,每位教职工应服从学校安排,做好这项工作。 2、学校在节假日、寒暑假和夜间安排校领导和教职工值班。 3、值班人员由校长办公室按教职工花名册轮流安排,值班干部24小时带班。 4、因故不能参加值班,由本人请他人替代或与他人交换,并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5、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处理日常事务,接待来访和电话,处理突发事件,巡视校舍安全。遇有重大问题,应即时向有关领导电话报告。填写好值班记录,值班记录由门卫工作人员保管备查。 6、教师值班时间:每天上午7:30到下午5:00;  夜班时间:晚9:00---5:00。 7、值班地点:学校传达室 8、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上下岗,不准校外人员随便进入学校,早午晚巡视校园,管好学校的一切财产,重大事情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做好交接工作。发生责任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9、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信件、报刊、杂志的收发、登记工作。如有调整,及时通知办公室。 10遇突发情况:如突然断电、恶劣天气等情况及时通知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通知网管员。 青岛63中关于组织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制度 1、 凡是外出市区活动都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申请,由上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 2、 在市内组织活动,先由组织部门向校办公会报计划,经校办公会研究并由校长同意批准后方可组织。班级活动须经教导主任、分管校长、校长逐级申报批准。 3、 所有学生集体活动组织处室必须做到有详细计划,有安全要求措施,有活动总结。 4、 班级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有班主任及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学校组织活动必须由一名校级领导带队,并根据具体情况专门安排教师导护。 5、 所有集体活动都必须坚持教育从先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强化每个环节,落实责任 6、 不按以上制度擅自组织,学校将追究责任,对造成恶劣后果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006年8月6日 青岛六十三中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的治理工作,要把治理学校周边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二、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工作的协调,加大措施,强化责任。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教育、文化、公安、司法、工商、环保、城建、城管等部门治理工作责任制。 三、学校安全处、政教处共同对学校周边环境安全进行检查。 四、学校与李沧综治办 、虎山路城管办密切联系,严禁在学校门口乱搭乱建,学校周边的违章建筑要坚决拆除;严禁在学校门口及附近规定的距离内乱停车辆、乱摆摊点。  五、学校与李沧综治办 、环保局、城管密切联系,加强学校周边各种噪声的治理;依法强化学校周边“三室两厅一吧”的管理,取缔学校门口及附近规定距离内的网吧和电子游戏室,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内的网吧和电游室加大处罚力度。  六、学校与虎山路派出所、李沧综治办密切联系,对侵占学校场地、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人员依法从严查处。 七、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关心支持学校的良好氛围。通过综合治理和齐抓共管,确保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师生的身心健康。 青岛63中校园保安工作要求 1、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2、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严格执行保安员岗位职责; 4、学校东门为教师、行政办公通道,严禁学生出入; 5、学校西门为学生专用通道,只允许学生出入,其余人员和车辆不得从西门出入; 6、校外人员进校须走东门(办公、食堂、找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找学生),并严格按照规定下车登记。保安员应先根据来访人员来访目的,联系校内各办公室和相关人员,然后来访人员登记进入,并持“来访回执单”到相关处室办事,离开时将“来访回执单”再交到保安员处,保安员将回执单贴到来访登记册反面。如保安员通过电话确定来访处室无人时,则拒绝来访人员进入,请其到校外自行联系或错时再来。 7、下午放学后,保安员有权拒绝已经出校的学生再返回学校。 8、学生出入校门必须穿着校服,特殊情况应请班主任到保安室说明情况并由班主任或教导处老师带入学校。 9、上课时间,学生外出,即使有家长陪同也必须出示班主任签字的出门条,否则不予放行。 10、进入学校车辆必须停放在东院停车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西院学生活动区域。 11、坚决禁止学生私自带校外人员进入。 12、食堂、后勤工作人员进出校门必须佩戴工作证件;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得进入校门口等待、接送学生。 13、电动门控制器要严格保管,非保安员其他人不得私自使用。 15、加强校门口巡逻,防止各种翻墙和攀爬出入校行为。 16、不得随意脱岗,临时有事应在校门口摆放好说明标志。 青岛六十三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消防组织及职责 一、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组成 副组长:韩同欣  袁著璀 组  员:尹瑞波  范士勇  宁海英   (二)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根据消防监督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组织,制定履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部门、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防火安全条件,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4、组建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在火灾情况下,积极组织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重要物资。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二、义务消防队的组成及职责 (一)义务消防队的组成 组  长:袁著璀 组  员:尹瑞波    范士勇    于德海    栾绍禹    徐海平    王平绪    苟超 王根华    王延林    刘树山    胡学俊    薛茂盛    栾伟     (二)义务消防队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消防活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2、熟悉学校的消防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设置位置,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反学校消防安全制度行为,预防和消除火险隐患。 4、定期组织灭火演习。一旦发生火警或火灾事故,迅速正确地作出反应,按学校的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积极疏散人员和扑救火灾;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引导消防队进入火场,并协助扑救。 三、值班巡查职责 1、学校白天和夜间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督查各部门,尤其是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夜间保安人员的安全巡查情况 2、负责处理当日学校所发生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按学校应急预案组织扑救。 3、值班时遇到发生消防等重要事故要立即前往出事地,处理或排除事故。 4、值班人员应将当日值班巡查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5、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修保养,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 6、学校保安是应按指定路线逐项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学校行政值班人员报告,遇火警、火灾应立即报告,并组织人员补救。 第二部分    消防管理责任 一、消防负责人责任 1、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增强消防意识,带头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3、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 4、主持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改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5、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时,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将工程项目的防火设计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 6、负责火险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消除隐患。制止威胁单位和师生安全的危险作业; 7、加强对义务消防队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组织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的演习,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组织和指挥职工扑救火灾,积极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并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者; 9、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负责向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汇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指导监督; 10、若委托其他行政主管领导担任防火负责人时,必须出具委托书,并经常检查和督促防火负责人切实履行各项职责。 二、部门领导消防责任 (一)教导处、学管处消防责任 1、组织起草制定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灭火疏散预案; 2、监督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3、对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4、对全校师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训练和应急灭火疏散预案的演习; 5、建立健全单位防火档案; 6、火灾情况下,当好领导的参谋,组织指挥救火和人员疏散; 7、追查火警事故原因,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8、组织交流消防工作经验,不断促进学校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学生食堂负责人消防责任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用气、用电、用水的不安全因素; 4、开展本部门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职工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火灾处置方法。 5、定期清洗厨房的烟道、抽油烟机,防止烟道、抽油烟机积油过多引起火灾; 6、定期组织开展灭火预案的演习,一旦发生火灾,应根据学校灭火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就餐的师生,确保安全。 7、应认真学习掌握应急事故处理方法; 8、熬油、炸制食品时应随时注意油温,不得离开岗位,以防油温过高引起火灾; 9、烘烤食品应控制好烘箱温度和烘烤时间,以免烘烤温度或烘烤时间过长引起火灾; 10、厨房内的电器设施应由电工负责安装,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接拉电线,必要时应经总务处同意,由正式电工安装; 11、息业前要认真检查厨房间内设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三)电工的消防责任 1、必须经劳动等有关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合格,领取电工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必须遵守电工操作规程和《电器安装维修标准》,严禁负荷运行; 3、新设、增设或更改电器设施时必须经教务处批准方可进行; 4、定期对学校教学楼和宿舍楼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 5、应熟练掌握扑救电气火灾的方法和灭火器材使用方法。 (四)物资仓库保管员消防责任 1、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储存、保管物资的火灾危险性和预防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会扑救初起火灾; 2、把好物资进出库“三关”,即进库验收关、入库保管关、出库复验关; 3、库内物资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加以处理并报告; 4、库内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和使用电热设备; 5、库内严禁闲人入内,严禁吸烟和焚烧可燃物品; 6、下班前对库内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第三部分  消防管理制度 一、用火管理制度 1、在学校范围内需临时使用明火,电气焊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向学校总务处办理动火证,做到“一批三定”(动火审批、定人、定点、定措施); 2、学校配电间、重要机房、档案室、学生食堂为禁烟区域; 3、学校内严禁焚烧废纸和其他可燃物,禁止私自使用电器; 4、严禁在学校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用电管理制度 1、学校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维修必须遵守电工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运行; 2、对电气设备线路要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 3、各部门需增加电器设备时,必须填写临时用电申请单,报学校批准后,由总务处指派电工按规定安装; 4、电器设备不准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应保持一定间距; 5、不准私自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电热用具; 6、非电工不得安装电器设备和线路。 三、防火检查制度 1、学校防火领导小组每季度和重大节日前要对学校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2、学校各部门每月对本部门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3、每个职工上下班期间应对本岗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4、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 5、各级检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整改。 四、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库房管理员应经过消防培训,熟悉物质的安全防火知识及灭火方法等;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3、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照明,严禁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等电热设备; 4、库内货物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 5、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允许住人; 6、库房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照明灯具、电线、开关等电器,发现电线老化、破损或绝缘不良等要及时维修处理。库房内不得随意拉设临时电线; 7、仓库管理人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确认无问题后,切断电源方可锁门离开。 五、实验室消防制度 1、学生分组实验前,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事先对该实验进行备课或操作一次,若有有毒气体产生和易爆的实验,任课教师在学生实验前应教育学生小心谨慎,严防发生伤害事故。 2、教师做演示实验,应与学生保持适当距离,防止有害气体让学生直接吸入。 3、危险药(物)品,应有专室专人保管,禁止与一般药(物)混放,任课教师在分组实验或演示实验要使用危险药(物)品,必须征得实验员同意,使用数量要适当,并落实好防范措施。 4、任课教师使用化学实验药品后,应把剩余药品及时交回药品室,不准长时间安置在办公室。 5、实验员离开药品室(仪器室)时,应随手关门,下班前应仔细检查药品室(仪器室)门窗是否关好,防止学生进入药品室(仪器室)。 6、教师上课要使用非安全电压电源,任课教师(电脑课)或实验员应事先检查电源插座是否安全可靠,发现不安全插座应立即停止使用。 六、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1、新教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2、每学期定时举办学校的消防演习,安排一堂消防知识讲座,并对消防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3、通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体师生基本达到“三会”(会报警、会组织疏散、会使用消防设施)要求。 青岛六十三中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安全检查是学校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我校安全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特制订如下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学生食堂、旧建筑物、电器、电源、用水、库房、电脑机房、实验操作室、体育运动场地和设施、卫生室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2、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责任区安全管理员、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联合相关处室主任组成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3、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要求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部门处理。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要严格认真细心,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把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人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抽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7、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除了每月1次的安全检查之外,每逢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等节假日分别进行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 青岛63中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3、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青岛六十三中安全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整改期限内未落实的,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因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4、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5、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6、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7、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 青岛六十三中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由修林老师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9、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10、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1、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体育器材室防火、防盗、防潮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本室人员的安全卫生教育和学习,增强安全防火意识,室内严禁吸烟,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二、器材室内和走廊中严禁堆积和摆放与器材室管理无关的物品与可燃物品,室内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安全和卫生常识,熟练掌握有关设备的操作知识。 三、电源及电源线必须做到按时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四、室内存放的器械物品按要求每月清点一次,做到进出账目清晰,保管严格,严禁无端丢失。如出现器械丢失,相关人员要按器械等额进行赔偿,承担相应责任,并且要量情进行处罚。 五、按时检查器材室门窗及防盗门窗的性能,出入器材室要关好门窗。 六、建立器械借用记录档案簿,借还器械要有相关手续,必须要按时归还所借器械。 七。室内卫生要定期清扫,密集架和地面,每月要进行一次除尘,地面及四周门窗每周一次清扫及检查。室内要通风流畅,物品摆放整齐,分类要清晰。易受潮物品应与地面隔离。 八、器材室内按要求配备安全预防设备,对配备的设备必须按指定地点进行摆放,不得随意挪用,预防设备要定期检查,按期更换。 青岛63中校园警卫室管理制度 一、必须执行门卫各项管理制度,熟悉校内各部门所在部位的分布情况。 二、门卫人员对工作必须要大胆管理、文明管理、善于管理,坚持文明执勤,态度和蔼,礼貌待客,遵纪守法。 三、门卫人员上岗,着装整齐,必须佩戴标志,严格警容风纪,行为举止规范,树立良好形象。 四、工作中要提高警惕,不准擅离职守,发现情况及时向值班干部报告。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本班未处理的问题要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六、认真搞好警卫室内外卫生,保持清洁,不准在警卫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喝酒、听音乐、搞娱乐活动,严禁与外人闲谈,严禁看书看报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卫室。 七、爱护公物,严禁随意挪用或损坏警械和消防器材,对办公用品要管理好、使用好,保存好各类登记,以待后查。 八、按时开关门,夜间对进出车辆及人员查明情况后进行登记,方可放行。 九、对不执行管理规定,因个人行为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开除和追究法律责任 青岛63中校园警卫室(传达室)文明用语 1、请不要把您的车停放在学校大门口,谢谢合作。 2、请出示您的有效证件并办理登记,谢谢您的合作。 3、请把您的车停放在停车场。 4、请您按规定时间出入。 5、请您不要生气,这是学校的规定,请给予合作。 6、教学区内禁止车辆通行,请您按指定场地停车。 7、这是学校的规定,请您冷静点,有什么意见,请直接向我们反映。谢谢。 8、我是学校保安,您违反了学校的规定,请随我到教导处(总务处)去说明情况。 9、请您留下宝贵意见。 第六编 德育管理 升降国旗制度 一、升降国旗规定和要求。 1、升旗仪式于每周一7:30准时开始,其他时间不举行。 2、重大节日、纪念日或重大集会举行升旗仪式; 3、恶劣天气不升挂国旗,升挂国旗后如遇恶劣天气,应由旗手、护旗手及时将国旗降下,送之传达室,交由门卫保管。 4、周一因天气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未举行升旗仪式,本周内将不再举行。 二、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的全体师生员工参加,整齐列队。 1.学生以班为单位,统一校服,佩带好校卡、校徽(少先队员佩带好红领巾,团员佩带好团徽)前矮后高分两路站好,整齐排列,自西向东分别为初一、初二、初三级部。 2.教师统一服装,成三排,南北向站于初三级部东侧。各班班主任在整顿好本班的纪律后,按照统一要求站到本班队伍的后排。 3.主持仪式的师生在主席台左侧面朝东顺序站立。 三、升旗仪式的程序 1.主持人讲话(对本班或是本部门作简单的介绍)。 2.出旗: (1)、升旗手和护旗手统一着装,升旗手单手持旗放于右肩,站于两护旗手中间;两护旗手则分别站于升旗手左右两侧;伴随着出旗进行曲正步走到旗杆正前方,在这期间所有师生员工必须立正站好,态度严肃。 (2)、护旗手将国旗挂好,检查无误后,示意升旗。 2.升旗: (1)唱国歌,全校师生员工齐唱国歌,同时由旗手操作升旗,升旗的速度不要过快或过慢,在国歌结束时,国旗同时升至旗杆顶端。 (2)升国旗时,全校师生员工必须肃立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3.国旗下讲话: (1)由担任升旗班的一名同学或学校领导根据本周的德育主题或当前时事进行。 (2)内容简短且富有教育意义。 4.升旗仪式结束。 四、降旗 1.每天下午放学由旗手降旗。 2.爱护好国旗,不要使国旗落地、被淋湿。 五、升降国旗中注意的事项: 1.按时升降国旗。 2.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格的国旗。 3.平日里升降国旗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自觉面对国旗站好,肃立行注目礼,待国旗升降完毕时,方可自由行动。 4.升旗手和护旗手应由各升旗班推选出,由学校升旗小队负责专门训练后,方可担任升旗任务。 5.认真执行升降国旗检查制度: (1)、升旗前对有关设施检查(音响、旗绳) (2)、升旗后的质量检查(不能出现不符合国旗法的现象) (3)、将升国旗时各班的纪律和精神面貌情况列入五项达标纪律检查,由专门的检察员检查,在升旗仪式结束后汇总、公布。 六、成立青岛第六十三中学升降国旗小队,负责无升旗班或特殊情况下的升旗任务,并负责训练各班的升旗手和护旗手。 七、每周一的礼仪岗由担任升旗任务的班级负责,由学校升旗小队负责训练。 八、要争当升旗班必须提前一周将申请材料送至团委,经审查合格后方能担任,升旗仪式结束后由本班团支书将升旗材料送至团委存档。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一、班主任的任务: 班主任要根据国家教委拟定《班主任工作要求》六条,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要全面教育、管理、指导学生,帮助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体魄心理健康的一代新人。 二、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在各科教师共同协助下进行工作,对本班学生全面负责。 2、加强德育工作,认真贯彻《中学德育大纲》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学生遵守《中学生守则》和《青岛市中小学礼仪常规》,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制定出本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创建优良班风。 3、负责本班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形势教育,“五爱”教育,学习目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开展向雷锋等英模人物学习,努力使本班形成一个团结奋进,遵守纪律,文明礼貌,爱护公物,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刻苦学习,朝气蓬勃的班集体。 4、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会同各科教师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5、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种劳动,协助学校贯彻实施《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培养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6、关心学生课外活动,支持学生参加第二课堂小组活动。指导学生参加种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科技、文娱和社会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当的兴趣和特长。保证学生参加市、区比赛和训练时间。 7、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常规,指导班委会和本班的团队工作,培养学生干部,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把班级建设成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8、经常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交换意见,共同研究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 9、平时要做好学生情况的记录,提出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的建议。期末写好评语,对毕业班学生要做好毕业鉴定。 三、工作考核量化的标准与计算 1、按要求上好班校会,主题班会质量高,有笔记,效果好。(10分)缺一次班会扣2分。 2.按时上交工作计划、总结等各种材料。(10分)迟交扣2分;缺计划、总结各扣5分。 3、按时参加班主任会,并做好记录,认真落实学校布置的任务。(10分)无故缺勤扣2分。 4、按学校要求积极组织并带领学生搞好各项活动,班主任亲自到场,纪律好。(10分)无故不到缺一次扣2分。 5、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学生,不随意将学生撵出教室。(10分)讽刺、体罚、随意将学生撵出教室发生一次扣2分。 6、认真组织家长会,准备充分,家长到会率高,效果好。(5分)家长会缺10人以上,准备不充分,效果不好扣2分。 7、按要求书写好学生思想品德评定。(5分) 8、能深入到班级学生中去,家访有计划、记录、措施,学生不流失,尤其全面家访后进生及特殊家庭学生。(10分)流失一个学生扣10分。 9、落实后进生转化工作,有帮扶计划、措施,建立后进生档案,工作有记录,效果明显。(10分)无档案、记录,缺一项扣2分。 10、早自习,课间操,集会按时出勤。(10分)一次不到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 11、班级学生逃课严重,每人次扣2分,无逃课生。(5分) 12、能用正确的教育理论指导实践,在学校或学校以上进行交流,发表德育论文。(5分) 13、班主任转化后进生:进步成果奖(5分) ①服从组织安排,乐意接受后进生(后必进生经学校确认) ②有转化后进生的计划与具体措施。 ③有转化后进生的工作记录。 ④后进生在班主任的帮助教育下各方面都有明显的转化效果,巩固效果好。 ⑤班主任有转化后进生的书面总结和论文。 14、期末班级被评为校先进班集体,加5分,评为市先进班集体加10分。 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遵守校规、校纪,学生的行为习惯良好。所任班级的各科任教师反映良好。 2、班级参加学校大型活动(艺术节、体育节),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班主任工作能力强。 3、班主任做好家访工作,努力做到登门家访,做到每学期走访一遍,家长对班主任工作感到满意。 4、体育运动成绩好(课间操、运动会、越野赛),体育达标率较高。 5、板报、橱窗、各项宣传工作好。 6、班会按时召开,并且保质保量。同时规范使用《班主任手册》。 7、教学成绩优良,学风好。 8、学生无重大违纪行为,社会的反响良好。 9、教室环境、班级财产保护好,卫生好。 10、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从事班主任工作两年以上。 二、评选办法根据期末量化结果,参照教师投票由校委会研究批准。 三、奖励办法 1、优秀班主任,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教师节表彰优秀班主任。 3、市级先进班主任推荐优先考虑。 校级三好学生评选管理办法 为在全校学生中树立先进,发挥榜样作用,参照市教育局评“三好”有关条件,学校决定每学期末评选校级三好学生。 一、评选条件:   在达到《青岛市初中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的各项目标要求良好以上等级的基础上,校“三好学生”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品质,正确的理想信念,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有较强的法制纪律观念,模范地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青岛市中小学生礼仪常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初中学生素质发展评价”中,思想道德素质为优秀等级。 2、勤奋好学,有较强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强的学习能力,在学习中大胆创新,敢于质疑,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主动解决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文化课成绩优良。计算机课、劳技(劳动)课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等级。具有1—2种特长。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以上等级。具有较高的审美素质,美术、音乐课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等级。 4、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活泼乐观,善于与人合作,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热爱劳动,有吃苦耐劳、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 6、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二、评选办法:各班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班委会讨论、班主任审核后上报教导处。 三、评选人数:每班按总人数的15%以上。 四、管理办法:获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的若在半年内有违纪现象,不能发挥其作用,取消其称号,一年内不得评优。市级三级好学生从校级三好学生中评选产生,同等条件下先进班集体、学生会干部、班级主要干部优先。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管理办法 为在全校学生中树立先进,发挥榜样作用,参照市教育局评“优干”有关条件,学校决定每学期末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品质,正确的理想信念,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有较强的法制纪律观念,模范地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青岛市中、小学生礼仪常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初中学生素质发展评价”中,思想道德素质达优秀等级。 2、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努力学习,各科成绩均合格,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3、在学校或班级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中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奉献精神,不骄不躁,谦虚谨慎,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二、评选办法:各班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班委会讨论、班主任审核后上报教导处备案。 三、评选人数:每班2-3名 四、管理办法:获校级优秀干部荣誉的学生若在半年内有违纪现象,不能发挥其榜样作用,取消其称号,一年内不得评优。市级优干从校级优干中评选产生,同等条件下先进班集体、学生会干部、班级主要干部优先。 优秀团员评选办法 1、思想上,有较强的团的组织纪律观念,能以身作则,诚实守信,严格要求自己,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主持正义,实事求是。 2、学习上,刻苦努力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党团基本知识,成绩优异。 3、生活上,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文明礼貌,热爱劳动,不怕吃苦,勤俭节约,艰苦朴素。 4、工作上,响应团组织号召,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围绕中心工作,尽心尽力。能为丰富、活跃、创新团的活动献计献策,成为老师的得力助手。 5、团龄在半年以上,无团内处分在身,且无校内重大处分。 6、曾获得过 “十佳少年”或“文明礼仪示范生”称号。 7、各班产生的优秀团员候选人在本班内进行一日张榜公布,在确认其他同学或老师无异议时上报学校团委。 8、学校团委对所有的优秀团员候选人审查合格后,进行张榜公布,在开学典礼上颁发获奖证书。 9、已经获得过“优秀团员”称号的一年内不再参加校级“优秀团员”的评选。 10、各班评选校级“优秀团员”,其比例不得超过本支部团员总人数的10%。 11、如果当选为“优秀团员”的同学或青年教职工在本年度受到团内、学校的重大处分或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即刻撤销其所获“优秀团员”的荣誉称号;如果在审查优秀团员候选人过程中发现有舞弊行为,将给予参与舞弊者严重警告处分,并取消其一年的参评资格。 12、各班评选的优秀团员可以与班级的“十佳少年”或“文明礼仪师范生”重叠。 13、各团支部评出的优秀团员应在产生后三日内报到校团委,否则按自动弃权论处。 14、在本年度内团员取得重大、突出成绩的或受到国家、省市的直接表彰优先参加评选。 15、优秀团员应当是在班级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 先进班集体评选管理办法 为在全校中树立先进,发挥先进班集体的示范作用,参照市教育局评选“先进班集体”有关条件,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每学期评选校级先进班集体。 1、具有关心政治,热爱集体,团结友爱,纪律严明,积极进取,崇尚科学,奋发向上的良好班风。全体学生能够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青岛市中、小学生礼仪常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班级管理机制,在“初中学生素质发展评价”中思想道德素质均良好以上。 2、班集体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风气浓厚,创新精神强,积极开展各种学习活动,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学习方法科学,学习成绩稳步提高,考试无作弊现象。 3、班级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个人和环境卫生搞得好,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95%学生都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建立社区服务和实践制度。全体学生热爱劳动,有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大部分学生能够培养自己的特长,并达到学有专长。 5、班干部积极主动地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得好,在同学中威信较高,成为同学们的带头人。班委会有例会和分工制度,实行自我管理,班级重大活动有记录,形成了一套科学的班级管理制度。 6、班级板报每两周更换一次,主题鲜明,内容充实,书写规范,并设有推普专栏。 7、学期班级常规管理成绩、教学成绩各占50%,其中常规管理中班主任日常管理考核成绩占20%,常规管理占50%,各种活动成绩占30%。量化后按级部班额50%进行表彰。 二、评选程序: 1、任课教师投票。 2、班级竞选,学生干部代表投票。 3、德育管理、教学成绩量化评比 4、校委会研究决定。 三、管理办法: 1、连续两学期获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并在级部第一名,经全校权衡后推荐市级先进班集体。 2、班主任工作有重大失误或班级学生有重大违纪现象经学校处分的一年内不得评优。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 为了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2002年9月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程序: 一、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二、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学校要求或者认为必要,可以指导、协助学校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部门进行调解。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五、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收到学生家长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完成调解。 六、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双方就事故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结束调解;在调解期限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调解过程中一方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七、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双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八、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 学生校内申诉制度 尊重和保障学生的权利,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重要方面,也是转变教育观念,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学生校内申诉的权利范围 1、学生的受教育权。学生有上课权、受教育的平等权和受教育的选择权。 2、学生的人格尊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在学校中,对学生身体健康权的侵害,主要是由于体罚学生引起的。 4、学生的人身自由权。学校里严禁使用不正确的教育手段,如体罚、打骂学生、搜身等。 5、学生的隐私权。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学校或教师对学生日记、通信、早恋等问题要正确处理。加强引导和教育。不得故意隐匿、毁弃和非法开拆信件。 6、学生的财产权。学校教师不得损坏没收学生财物,乱收费、乱罚款等。 7、学生获得公平评价的权利。“公正评价”指两个方面:一是在学业成绩对学生公开评价;二是在品行上对学生公正评价。 对于以上权利及学生拥有的其他权利,学生都可以在受到侵犯时,向学校提出申诉。 二、申诉内容: (一)行政申诉: 1、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的。初中学校对学生的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若学生对处分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2、学生认为学校侵犯其人身权利的 3、学生认为学校侵犯其财产权的 学生对学校的申诉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附有有关的证据材料。 (二)校内申诉: 1、学生认为教师侵犯其人身权的:如教师侮辱学生人格尊严,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 2、学生认为教师侵犯其财产权的。如教师损坏学生的财物后不予赔偿的,没收学生的财物后不予归还的,学生可对此向学校提出申诉。 三、申诉工作程序 1、校内申诉制度的受理部门是学校教导处、工会。 2、申诉工作具体流程:申请审查、受理,直接听取争议双方的意见和理由,进行必要的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依多数意见形成处理意见书,经学校校委会批准后,正式作出申诉处理决定。 班级纪律、文明检查评比细则 一、校园纪律 1、学生在校园内必须佩戴学生卡,违者每人次扣1分。 2、早自习,午自习迟到、说话、打闹、缺席每人次扣1分。 3、校内外打架斗殴,每人次扣20分。 4、在楼内跑跳,追逐打闹每人次扣1分,大声喧哗,吹口哨每人次扣2分。 5、楼内行走要做到右行礼让,不拥挤抢先,不多人并排齐行,不扶肩、挽臂并行。违者每人次扣1分。 6、校园内禁止骑、溜自行车,进出校园门口要主动下车违者每人次扣1分。 7、无故不上课、旷课,串门打闹,每人次扣2分。 8、严禁传话、捎话、挑拨离间,影响同学之间的关系;严禁勾结或引进社会人员到校闹事,欺诈、打骂在校学生,违者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10-20分。 9、不准在校园内随手乱扔纸屑、瓜果皮、包装袋等杂物。禁止从窗户向楼外扔垃圾和利用窗户外墙壁清除黑板擦上的粉笔灰,违者每人次扣1分。 10、禁止进入花园损花折木,不准横跨花栏绿篱,违者每人次扣1分。 11、不随地吐痰,违者每人次扣1分。 12、校园内不穿拖鞋,违者每人次扣1分。 13、不在校园内吃口香糖、泡泡糖,不得随便买零食在校园内吃。违者每人次扣1分。 14、不进营业性录像厅、游戏室,酒吧和音乐茶座等场所。(8分以上) 15、严禁抽烟、喝酒。(12分以上) 二、午休纪律 1、在校午睡的同学,须填写在校午睡申请表,由家长签署意见,班主任批准,登记造册,报教导处备查。无特殊情况,中午一律在校午休午睡。 2、午睡开始后半小时内不许上厕所。 3、午睡时间,不在教室内、教学楼内说笑、打闹或做一切有碍午睡的事情。 4、不在校园内逗留或进出校门。因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在家中午睡的学生,要在午睡起床后,上课前到校,午睡时间不准到校。 5、午睡时间,不在校园、操场打球或进行其他活动。 以上各项的分值均为1分,情节严重者酌情扣2~3分。 三、穿戴、礼仪 1、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穿奇装异服;要求各班统一的校服,升旗仪式或重大集会统一穿制服。 2、学生在校期间不穿高跟鞋;不化妆、不戴首饰和其他饰物。不准佩带手机等。 3、头发干净整齐,不烫发、染发。 4.语言文明,不说脏话、粗话,不骂人,不叫侮辱性绰号。 5.尊敬老师,不准直呼老师姓名。 以上5项的分值均为1分。特别严重者,酌情扣2~3分。 6、对教师不礼貌,有不尊重教师的行为,视情况轻重每人次扣10-20分。 7、遇事起哄,不服从教师管理的每人次扣3分。 8、阻碍检查组人员工作,不听劝告,每人次扣2分。 四、楼内静化 1、在楼内人人都不高声调讲话,尽量做到少出声音,保持楼内安静,违者每人次扣2分。 2、课间时间要求到操场玩耍、活动,不得在走廊停留,跑跳,打闹,玩耍,嬉戏,违者每人次扣1分。 3、在楼内不能吆喝、起哄、大声喧哗,违者每人次扣2分。 4、严禁在校内,楼内打口哨,违者每人次扣2分。 5、要注意安全,禁止滑楼梯,违者每人次扣1分。 6、要注意爱护公物,如:桌椅,凳子,各种教学用具,门窗,玻璃,墙壁等,严禁敲打涂抹或污染墙壁,违者除赔偿外每人次扣1分。 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一、公物管理责任制 1、班级的公物由班级集体承担管理责任,不得丢失、损坏。 2、班级的公物如课桌、凳子等固定到学生个人,建立责任制。 3、班级的公物由班级公务员负责管理、记录,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4、个人使用的课桌、凳子谁使用谁保管,不准乱刻、乱划。 5、分配到各班的公物,公务员要认真清点记录,确保不丢失、损坏。 6、丢失、损坏的公物要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的要加倍赔偿。 7、公物损坏、丢失责任不明的由所在班集体赔偿。 8、教室前后门不得随意撬开,钥匙丢失及时报总务处,不得私自换锁,发现一处乱撬门扣5分,并加倍赔偿。 二、实施班级公物量化管理的范围: 1、教室:教室内的课桌、讲桌、凳子、灯具、门窗、窗帘、黑板、卫生工具、各类电教器材以及学校配备的各类公共物品。 2、走廊:门窗、玻璃、字画等。 3、饮水设备。 4、卫生区:各班级所分管的卫生区内的公共设施。如:绿化硬化区的电话厅、垃圾桶、班级卫生绿化牌、路灯、灯箱等,教学楼、实验楼大厅两侧的门窗、玻璃、宣传栏、楼道内的字画、饮水设备等。 三、检查办法及量化标准:: 1、各班设立公物管理员和公物检查小组,每天负责责班级公物的检查工作,如发现公物损坏等问题,要在当天填写公物管理登记表,上报总务处。 2、每周五下午3:40各班公物管理员在总务处门口集合,按照预定的分组由校产管理员负责组织检查。检查的结果,属自然损耗的直接报总务处;属人为损坏的,由负责班级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总务处,经总务处核实后于第二天上午通报检查结果,属人为故意损坏的扣1分,情节严重者扣2-—3分。 3、对白天光线充足(有阳光)情况下亮灯的检查,由公物检查组和校产管理员于每天10:00以后,16:10以后进行两次不定期的抽查,检查的结果反馈到各班级后,学校再组织复查,复查仍未整改的扣1分。 4、放学后学生离开教学楼或雨雪天气,各班级应由专人负责及时关上教学楼走廊和教室门窗。晚上检查由夜班保卫人员负责,检查结果于第二天上午公布,若无特殊天气,每周第一次为提醒,第二次以上依标准扣分。白天特殊天气的检查由公物检查组和校产管理员负责,雨雪天气每发现一次没管好门窗扣1分,造成较重损失的扣2-—3分。 5、校产管理员汇总检查结果每周上报总务处一份。每月汇总后,上报教导处一份以备红旗评优。 广播操评分标准 1、指挥老师整队前,各班必须到指定位置站好,迟到1-3人扣1分,3人以上的扣2分,做操完毕要按顺序带回,提前解散扣1分。 2、集合整队时有说话打闹现象视情节状况扣1—3分。 3、队列整齐,1分。缺少一人扣1分。 4、动作规范,不应付了事。 ①、在一节操中动作不规范,动作懒散。(每人次扣0.5分) ②、在整套操中动作不规范。(每人次扣1分) 5、不穿校服,不带校卡的。(每人次扣1分) 6、领操员认真负责,指挥有力。1分 7、不无故中途退场。(每人次扣一分) 9、新转来的学生如不会做操应由体育委员负责在一周内教会。 10、出操人数齐,若请假需有假条。(每人次扣1分) 11、班主任要随本班级学生出操。 12、人数查完后须由班级签字,有问题当场解决。 13、由体育部检查人员以级部为单位进行轮流评分. 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一、教室卫生量化要求及评分标准(100分) (一)桌椅要求 1、摆放整齐,有规律。 2、不在桌椅上乱刻、乱画。 3、桌面、桌洞无杂物,书籍摆放整齐,不影响光线。 4、讲桌、投影仪柜干净无灰尘。 (二)门窗要求 1、门窗框周围无尘网。 2、玻璃干净,无乱张贴现象。 3、走廊及室内外窗台干净无尘土、水迹。 4、窗台无杂物,窗槽内无尘土。 (三)墙壁、天棚要求 1、墙壁无污迹。(球印、鞋印、痰迹等) 2、墙壁上不乱贴字画,不乱画、乱写。 3、无尘网。 4、走廊内所悬挂字画框干净无灰尘。 (四)地面要求 1、教室、走廊地面无痰迹、口香糖污迹、纸屑、尘土等杂物及水迹。 2、教室及走廊地面要用拖把擦净。 3、卫生角的卫生工具摆放要整齐有序、干净整洁,要尽量少占空间。 4、做好卫生的保持工作,要随时保持好地面卫生的清洁,每天要在早7:15、中午12:45、晚6:00前倒三次垃圾,上述三次卫生检查时间垃圾桶内要没有垃圾。 (五)黑板、日光灯管 1、灯管、灯罩、电线干净无灰尘。 2、黑板及黑板框干净无灰尘。 3、黑板上方国旗及奖状干净无灰尘。 (六)窗帘要求 1、窗帘要按标准悬挂,不得随意拉扯。 2、窗帘要按时清洗,保持干净、整洁。 3、窗帘上饰物要美观、大方、干净。 (七)教室布置要求 1、教室张贴的标语、口号位置得当,能够体现出班风、学风和班级的努力目标。 2、墙报按要求更换及时,内容充实艺术品位高,美观整齐。 3、教室各类物品放置的位置得当,且干净卫生保持得好。 4、教室的布置既要有文化氛围,又要体现出班级的特色,切忌乱贴乱画。 (八)饮水柜 1、保持饮水柜水盘干净不存水,柜体干净。 2、饮水柜周围无杂物、无灰尘、污迹、水迹。 (九)国旗悬挂整齐、无灰尘。 (十)黑板报内容新颖,具有班级特色,按要求及时更换。 检查要求: 1、卫生清扫早晨不早于7:30;中午应在12:50前完成;下午在清校前10分钟完成;其他突击性卫生清扫工作应在学校指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完成时间即为开始检查时间。 2、每项不达标扣1分,清扫不及时耽误上课者扣1分,没清扫者扣3分。 4、周一卫生扫除应按“建优美班容”评比标准执行,检查结果于周二课间操前公布。 二、环境卫生量化要求及评分标准(100分) (一)花园、路面 1、卫生包干区无洼地积水。 2、卫生包干区场地平整。 3、卫生包干区无砖、石、瓦块。 4、卫生包干区无杂草、树枝、树叶、纸屑等杂物。 5、两班交接处无遗漏卫生区。 6、每天清扫要及时不耽误上早自习。 7、花园内的不锈钢牌要按时擦净、无灰尘。 8、卫生包干区的室外公用电话亭要按时擦净、无灰尘。 9、卫生包干区的路面上的照明灯要保持干净、无灰尘。 (二)厕所要求 1、墙壁无尘土、污迹,厕所门干净无污迹。 2、天棚及墙角无尘网。 3、地面无杂物。(尘土、便纸等) 4、便池清洁,畅通。 5、坚持每日清扫冲刷。 6、便纸筐要每天清除便纸。 (三)大厅要求 1、门窗框周围无尘网,玻璃干净。 2、墙壁、墙裙无污迹。 3、天棚无尘网。 4、宣传栏、镜框干净无灰尘。 5、走廊地面没有痰迹、纸屑、尘土等杂物及水迹。 (四)楼梯要求 1、台阶面及侧面无痰迹、纸屑、尘土、水迹。 2、栏杆干净,栅栏无泥沙尘土。 3、壁画及框干净无灰尘。 4、楼梯、天花板无尘网。 5、窗框周围无尘网,玻璃干净。 ①环境卫生清扫时间,早晨不早于7:30进行;其他突击性卫生清扫工作应在学校指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完成的时间即为开始检查的时间。 ②每项不达标扣1分,清扫不及时者扣1分,没清扫者扣3分。 ③由负责卫生的老师和学生会卫生部负责检查,卫生部要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各班级通报并上报教导处,检查老师针对初检结果重点进行复查,仍不合格者依照标准扣分,以通报单的形式通知各班级并说明扣分的原因和再次检查的时间,再次检查仍不合格,双倍扣分,并责令整改,全校通报批评。每次检查的结果汇总后,要及时上报教导处,并于早自习和午自习公布。 ④周一卫生扫除应按平时双倍标准执行,由负责卫生的老师和学生会卫生部负责检查,检查结果于周二课间操前公布。 (五)自行车量化要求及评分标准(10分): 1、按车后瓦在一条线上,车把统一左偏要求摆放整齐。 2、按指定位置摆放,不得乱停乱放。 3、摆自行车要及时不耽误上课。 4、班级要有专人负责。 ②每项不达标扣1分,摆放不及时者扣1分,无人值日没按规定摆放者扣3分。 ③自行车由负责卫生的老师和各班卫生或公物班长负责检查,检查同学要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给各班级值日同学并上报教导处,检查老师针对初检结果重点进行复查,仍不合格者依照标准扣分,以通报单的形式通知各班级并说明扣分的原因和再次检查的时间.再次检查仍不合格,双倍扣分,并责令整改,全校通报批评。检查结果于课间操前及下午3:40前公布。 本项检查列入环境卫生检查。 第七编 教学管理 青岛第六十三中学教学常规 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加强教学管理,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基本原则 1、坚持整体发展原则。各科教学都要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学生整体素质的发展和提高。要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学科的基本知识,培养基本技能,促进学生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发展,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习习惯。 2、坚持因材施教原则。各科教师要根据本学科特点,从班级、学生的实际出发,确定授课的重点、难点,有的放矢地进行堂教学。教学的速度,深度,难度要适合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要正确对待学生的个性特点和个别差异,善于发现和培养有特殊才能的学生。要通过分层目标教学,多角度的教学,使所有学生在原有的基础上有较大提高。 3、坚持教书育人原则。各科教学都要把转变学生思想,提高学生思想觉悟、认识水平的工作放在首位。要结合教材的内容和学科特点,把思想教育渗透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使教书育人做到有机结合。 4、坚持“双主”原则。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双主”原则,做到讲练结合。要把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有机结合,形成一个生动、活泼,积极,主动的良好学习局面. 二、教学基本环节 1、备课 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先决条件,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因此,各科老师首先要把课备好,不备课或备课不充分,不能进课堂,备课要注意以下几点: (1)备教材:教材包括课标,教科书,有关参考书。任课老师要认真钻研,明确本学科的教学目的,教材知识体系和教学基本内容,具体要求。要熟练掌握教科书的全部内容,知识结构以及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重点,难点,关键。要广泛阅读参考书,借助参考书更好地掌握教科书,有重点的选取一些有关材料,以充实课本内容.理、化、生、音、体、美等学科,要在完成以上内容的同时,重视备实验、备教具,充分利用实验、模型、教学媒体等,增强课堂教学的直观性和趣味性。 (2)备学生:教师观察了解和研究学生是备好课、上好课的基础。要根据所授课的具体内容,了解学生原有的知识基础和技能水平,预测学生在接受新知识时会出现的问题等,以便选择恰当的讲授方法,在教学中因材施教,有的放矢。 (3)备教法、学法:要达到教学目的,必须通过适当的授课方法。教学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教法的选择,应从突出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地位的角度去考虑。既要对教材做好教学方法上的加工,使之成为学生便于接受的东西,又要考虑讲授时所采取的传授技巧。教师是引导学生向知识宝库进军的领导人,既不能代替学生看书和做练习,也不能代替学生思考问题和消化知识。为此,教师在选择适当的教法的同时,还要教给学生学法,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少走弯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教法、学法都要在教案中体现出来,备课除在教材、学生、教法,学法上精心研究外,还要写出条理分明、表达清楚、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简明实用、具有特色的教案,基础年级教案的基本内容:①教学目标(目的)②授课内容(双基教学内容、重点、难点分析)③教学过程(时间安排,重点、难点处理,方法的选择,学法的指导)④课堂练习和课外作业。各年级的教案中要写学情分析和课后记。 2、上课 上课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要提高教学质量, 不仅要保证按时上课,更要保证上好每一堂课。一堂好课的标准,概括起来就是:教学思想先进, 目的明确、要求适当;能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双基教学扎实,智能训练有序;教法得当,学法落实;学生的能力、情感得到培养; 教师语言准确精练,教态自然亲切。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1)组织好课堂教学。2分钟铃响后任课教师到教室,做好课前准备工作。要把点名作为组织教学的必要环节。要采取适当的形式,使学生在极短的时间内进入最佳的学习状态。 (2)要通过提问或作业讲评,对上节课教与学的情况进行反馈;要注意新旧知识的联系,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导入自然。 (3)要充分利用课堂45分钟,调动学生的参与意识,提高学生课堂的接受率、巩固率、运用率;要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的每项活动;要适当增加教学密度,把握教学节奏,向课堂45分钟要质量。 (4)任课教师要用普通话授课,提高课堂教学艺术,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 (5)教师的穿着、服饰要朴素大方。要按时上课,按时下课,模范遵守课堂规则。 (6)要重视课堂教学中的道德渗透,要把对学生的思想教育纳入教学过程中。 3、作业的布置与批改 作业的布置与批改,是教学过程中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组织好学生作业,对巩固和消化所学知识,培养学生独立答题,发展学生智力与创造才能,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备课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实际做好作业的布置与批改。 (1)每节课结束后,要给学生留有精而适量的作业。作业的难易程度既要符合课标的基本要求,又要适合学生的实际。切忌作业过量,搞题海战术。 (2)作业批改要及时。布置作业要求学生要当天完成,教师一般应在第二天上课时把作业发给学生,以便及时进行情况反馈。作业全部批阅,严禁委派学生代替教师批改。 (3)要对学生的作业进行严格的规范化训练。讲解作业,既要认识正确的原因,教给学生解题思路,还要纠正学生书写、格式、步骤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注意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 (4)学生每次作业的上交情况和批阅中集中存在的问题,教师要做好记录,分析;每次批阅作业要写明批日期以备查。 4、课外辅导要求 课外辅导是因材施教,分类推进的有效措施。任课教师要在加强课堂教学的同时,认真抓好课外辅导使全体学生都能在原有的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 课外辅导是课堂教学必要的补充和延伸,要对此引起足够重视,任课教师要利用自习时间到课堂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做好课外作业。要对个别学生进行单独补课或课外辅导,帮他们提高成绩。辅导要有计划,明确重点对象,并能及时总结效果,但任课教师不能占用学生的自习时间集体讲课。 5、组织研究性学习 学生学习水平的提高,既来源于课堂45分钟,还来源于课外。因此,各科教师要充分发挥课外潜力,组织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出全面发展加特长的优等生。 6、成绩的考察与评估 学生学习成绩的考察,是了解教学效果,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任课教师要把每次考试作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应试能力、提高教学效果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认真做好。考察一般包括平日考察和期中期末集中考察。平日考察除布置作业外,还包括课堂提问和单元质量检测。单元质量检测要和其他考试一样,各备课组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试卷阅完后,任课教师要认真统计分数,进行试卷分析,做好试卷讲评。期中、期末考试,学校统一命题,对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和灵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综合检测,各年级要在教导处的组织下,统一阅卷,认真做好统计工作。考试期间,全校教职工由教导处统一调配。监考人员、工作人员要服从安排,善始善终,认真做好工作。要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过程中违反纪律和出现工作事故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各科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过程性管理,做好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工作。 本教学常规作为平日听课、评课、期中、期末检查、教师教学成绩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望认真学习、落实。 备课、上课制度 一、备课 1、任课教师每学期有教学计划,每堂课应有课时教案:(不得以单元或章节的教学计划代替课时教案)。老教师(50岁以上)可以参用旧教案,但也必须有新的授课提纲,青年教师必须有详细的教案, 体现出教案的改进与提高. 2、教案要符合课标要求,能体现少、精、活的教学原则,设计合理,书写认真。 3、教案中必须教学目的明确,教学内容充实,能体现本节的重点,难点和恰当的教法及学法; 4、备课要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 在个人领会课标、钻研教材的基础上,加强集体备课(两人及两人以上的同组教师每周集体备课至少一次),集备要保证时间,做到统一进度,统一目的要求,统一重点、难点,统一作业和思考练习题,并定时间、定地点、定中心发言人等。 5、要先周备课(周课时多的教师至少提前备出三节课),不得教一节备一节,不上无准备的课。 6、对布置的作业题,教师应事先做一遍(在教案上或单独的作业本上),以便掌握作业分量,更好地指导学生作业. 二、上课 1、教师要按时上课,应在铃响前一分钟站在教室门口,目视同学做好课前准备。教师本人应事前做好上课准备,避免中途离开教室。教师不得随意缺课或停课让学生上自习。体育课遇阴雨天,要上内堂课。 2、教师上课要对学生考勤,音、体、美课要注意检查学生人数,并做好记录。对无故缺课者,应同班主任加强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3、教师问学生问题时,不论学生回答正确与否,都应耐心听完,不得粗暴急躁或挖苦讽刺学生,防止挫伤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课堂提问应记分,作为平日成绩考察,促进学生复习巩固知识。 4、教师要按时下课,不拖堂。上午第二节下课后,任课教师要负责组织学生做好眼保健操。 5、上实验课、语音课、劳技课、信息技术课等课程时,任课教师要负责组织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进出专业教室在通道上要放轻脚步,不得在楼内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好楼道内和室内的卫生清洁。 教案的基本要求及检查评分标准 写好备课教案,是完成课堂教学任务的基础和保证,是教师教学工作主要环节之一。为此, 对备课教案提出如下基本要求和检查评分标准: 一、教案要体现出备课组集体备课的成果,体现出教师从实际出发制定教学方案的创造性。(20分)   1、对课标的理解,教学目标的确定,重点、难点的掌握,同一备课组的教师在教案中要有一致的表述。(5分)。 2、教案应与教学进度规定的课时数一致。(15分) 每缺一个教案扣1分。 二、教案格式规范,项目齐全,内容充实。项目一般有课时序号、课题、课型、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学情分析、教材分析(重点、难点、关键)、教学过程,教学媒体、板书设计等。(50分) 1、项目应齐全。(10分) 每缺一项扣1分。 2、教学目标的确定应符合课标的规定和精神。(10分) 每有一处不当扣3分。 3、教学过程应体现出课堂教学的主要环节,并且详略得当,层次清楚条理。(15分) 4、体现师生活动和双边活动。(10分) 5、具有教后小结或课后反思。(5分) 三、教案书写认真、清晰,有保存价值。(30分) 有缺陷者酌情扣分。 说明:教案评分采用百分计算,评分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70-89分)、一般(60-69分)、较差(0-59分)四个等级。 学校体育教学常规 一、学生要求: 1、学生提前二分钟到指定操场站队,站队时禁止随便说话、打闹。不迟到,不早退。 2、检查着装:学生上体育课服装要统一、整齐,身上不携带尖、硬物品。 3、上课时,师生问好,体育委员向老师报告人数,因病、女生例假不能正常上课时,要向老师说明或请假,由老师安排适当的练习或见习。 4、课堂上听从体育老师的指挥,认真做好各种练习,不能根据自己的爱好上体育课,发扬吃苦耐劳,努力拼搏,团结协作的精神。爱护体育器材,如:移动垫子时,不能随意拉、拖等。值日生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借送器材。讲究卫生,不随意吐痰,不吃口香糖、泡泡糖等,保持场地、体育器材的清洁,卫生。 二、教师要求: 1、根据教学大纲和新课改的要求,以及中学生生理、心理的特点,认真备课,科学安排教学内容,练习密度和练习强度要合理,准备和放松活动做的要充分。教法得当,组织严密。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卫生教育等。 2、加强安全保护措施。根据课的内容选择有针对性的准备活动,提前检查器械有无破损,场地是否平整,保护措施是否得当,预防和根除运动事故的发生。 3、体育教师上课应穿运动装、运动鞋;夏天上课时不得穿背心、短裤进入课堂;冬天上课不得穿棉大衣、戴帽子、手套、围巾等上课。 4、体育教师要提前报告上课内容,由教研组长统一划分上课地点,保证体育课有序进行;课前要布置好场地,检查器械,危险器械不得学生随意练习。 5、体育教师要提前2分钟到达上课地点,按时上课;不得无故离开课堂。 6、临下课要按时做好学生的放松活动,清点人数;课结束后要安排值日生及时送还器械。 教育科研制度 为了切实开展教育科研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我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科研工作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思想武器,密切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为我校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教育科研工作必须讲究科学,实事求是,一切从教育教学实际出发。从课题的选定到成果的提取,从方法手段到态度作风,都必须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客观、细致、科学的研究,进行创造性的劳动。对教课研成果必须反复论证,接受实践的检验,确保其科学性。 三、学校每三年修订一次教科研规划,每年制定教科研工作规划。教导处、各教研组、备课组每年的工作计划中必须有教科研工作的内容与措施。教师的教学工作计划和班主任工作计划必须有教科研内容。 四、各教研组、备课组以及教师的教科研成果或论文要及时向教科室上报,时效性强的论文应随时上报。 五、学校于每年暑假期间举行一次教科研工作交流大会,表彰、推广科研成果。 六、教科室对教研组、备课组及以教师呈报的论文要及时评阅,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及时反馈。 七、教科室对有较大意义的论文要及时向市教科所推荐,以取得教科所的指导,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加以推广。 八、学校将教师的教科研工作纳入教师工作效益评估之中,集体或个人的教科研成果将作为评选先进、评审职称等的依据之一。 关于教研组制订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 一、教研组工作计划要以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为依据,结合本组具体情况制定。 二、教研组工作计划由教研组长负责,在全组教师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制订,经教导主任审阅、分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三、教研组工作计划应以教研组教师队伍建设、开展教学研究、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具体工作任务及措施包括: 1、理论学习。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方针、教育科学理论、素质教育先进经验及课改理念等。 2、教学工作。组织教师研究课标,明确本学科教学任务,组织教师制订教学计划,检查本学科教学工作情况,总结教学工作并研究改进教学工作的措施。 3、教研活动。参加校内外的教研活动,包括研究课题的确定、课件的制作、力量的组织、研究成果的总结交流以及观摩课的组织、教学心得体会交流活动的组织和安排等。 4、业务进修。教师要制订学历或业务进修计划,处理好工学矛盾,已取得本科学历的教师要继续学习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学生工作。包括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学生对本学科教学意见的征求和研究、学生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的组织和指导及积极参加校外各种比赛活动等等。 6、信息处理。主要指对本学科教学的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和保管等。 四、具体教研活动安排要通盘考虑,有专人负责。 关于教师制订教学计划的有关要求 一、教师的教学工作计划是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依据,教师必须根据课标和教材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授课班实际情况,按照学校和教研组工作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制订本人的工作计划。计划应于开学初提出,经教研组长同意后,交教导主任审查批准后执行。 二、教师教学工作计划主要内容与要求: 1、学情分析。主要指前一学期学生学习本课程的基本情况分析,包括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能力发展水平、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的情况等。 2、学习教材的重点、难点、体系、结构及各部分教材之间的互相关系等。 3、本学期教学目标、任务和要求。 4、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要集中体现在落实教学常规上。 5、教研课题要紧紧围绕优化教学过程的研究来确定。 6、理、化、生三科要安排好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各科要就采用电教媒体做出安排。 7、活动课的安排。如学科兴趣小组活动、课外阅读活动、研究性学习、口语听力训练等。 关于建立指导教师制度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教师的条件和职责 指导教师必须是本学科的教学骨干或学科带头人,重视并热心于培养青年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的职责是: 1、指导青年教师钻研教学课标和教材,帮助青年教师确定教学目的、重点和难点,设计教案,选择教法,掌握实验技能等。 2、指导青年教师写好教案,课前检查青年教师的教案。(在起始阶段必须做到) 3、尽可能多听青年教师的课,帮助青年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听课—般每周1—2节,第一年每学期不少于2 0节,第二年每学期不少于1 2节.每听完一节课后,应及时给予评议,肯定优点和进步,提出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 4、每学期应指导青年教师独立地出一套试题,帮助青年教师把握命题的科学性和技巧性。 5、指导青年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的思想。从思想、师德等方面具体帮助青年教师正确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青年教师的职责 1、在导师的帮助下,认真钻研课程标准,研究教材和教法,努力完成本学科教学任务。 2、按学校及指导教师的要求,认真写好详细的教案.上课前应主动请指导教师审查修改教案。 3、虚心向指导教师和其他教师学习.听指导教师上课每周不少于1—3节,每学期不少于3 0节。积极参加市,校组织的进修与研究课评议活动.保证完成上级规定的进修任务。 4、每学期进行一次观摩课, 每学期要独立完成一套试题的命题,在保证科学的前提下,提高命题的技巧。每学期做1-2个有学习和保存价值的课件。 5、热爱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教书育人的思想,模范地遵守师德规范;按照教育教学规律,正确处理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6、每学期结束时,在导师指导下写出教学工作总结、论文或案例. 三、达标要求:经过3年的培养,青年教师应该达到下列要求: 1、熟悉本学科课标及任课年级的教材,能独立完成备课,讲课,命题,课外辅导等任务,具有较好的教学基本功包括规范的实验操作。得到领导、教师和学生的较好评价。 2、在教学能力上,初步具有独立处理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独立命题能力,辅导学生的能力以及独立完成教学工作总结的能力。 3、发挥个人的优势,初步形成自己的教学特点,能较好地完成工作总结或撰写教学论文。 4、具有正确的教师职业道稳,初步掌握教育规律与教育教学艺术,把握教育教学规律,正确处理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达标程序 1、青年教师一年后进行教学基本功汇报,出一堂汇报课,二套命题,写出教学总结。 2、学科教学辅导教师根据青年教师三年的实际表现,写出鉴定评语,并对今后培养、使用该青年教师提出具体意见。 3、教研组长要组织教研组老师听评青年教师的汇报课,评价其教案及试题,审核工作总结并写出评语,提出今后进一步培养、使用的建议。 4、学校教学领导小组组织听评青年教师的汇报课;审阅教案及工作总结,并广泛听取师生反映,对青年教师作出鉴定。 青岛六十三中教学能手、青年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为了发挥我校教学能手和青年专业人才在教育教学中的带头作用,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认真学习业务理论,努力提高理论水平,每年至少有一篇论文获奖或发表。 2、加强多媒体辅助教学,在每年的教学年会的课件评比中所制作的课件有学习、共享的价值。 3、每年举行1-2节校级公开课或研究课、观摩课。 4、每年带徒1-2名,三年后所带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处组内上游水平,且撰写教学论文在校外获奖或发表的。 5、每学年度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对评议结果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对于满意率在60%以下者,取消再参评的资格) 实验室安全操作规则 一、实验课前,学生应认真预习有关内容,明确实验的目的要求,了解基本原理、方法、步骤。 二、课前预先分好试验小组,每组推选组长一人,上课时,组别和座次相对稳定,以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三、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提前进入实验室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四、进入实验室后应安静,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注意事项等,实验时要认真操作,仔细观察,详细记录有关数据,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 五、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一切仪器、药品材料,未经实验教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 六、废液、废纸、火柴梗以及玻璃碎片等杂物,不得随便抛扔或倒入水槽,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里。 七、实验完毕,实验组长应组织同学协助教师清理仪器装置,搞好清洁卫生,关闭水、电等设施开关。 八、学生在实验中损坏仪器或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主动向教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而损坏仪器的均应赔偿。 九、注意防火,安全用电,要加强对学生安全用电的常识教育。操作需要用电时,首先要检查用电器具是否完好、导线和插头是否有裸漏和破损。插接电源时,要小心认真,严禁湿手进行操作。 十、在使用其他器具时,要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安装和使用,以免造成伤害。 化学实验室危险药品安全管理规则 1、危险化学物品由专用危险物品橱存放,各橱和柜分别编贴号码,按规定设双锁、钥匙分别由实验室老师和化学教师保管。 2、危险物品的取用:由分管领导批准,两位教师共同开锁领取,并监督使用。实验结束立即妥善处理废液、废渣,并将剩余的药品送回原处收存。 3、危险品的管理:要经常检查物品的存放情况,并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潮的措施。对钾、钠等化学药品,经常添加煤油,以防事故发生。对于白磷要经常检查,及时加水,以防自然氧化。 4、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由实验室的教师根据需要,本着用多少买多少的原则,写出购买计划,领导批准后,专人专车购买。购买后,及时登记上账,用后及时从帐中清除,做到心中有数、以防丢失。 仪器室规则 一、仪器要分类、编号、入账。做到账目、标签、实物三统一,实验室与学校总务处要定期对账、每学期至少对账一次,做到物物有帐,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二、仪器分科、分类编号存放,标签齐全清楚,陈列有序。按保管要求做好仪器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防霉、防火、防盗、避光、避磁等管理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按规定要求专室或专柜存放,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时应按规定加强管理。 四、精密贵重仪器应先验收,再交实验教师保管,存放贵重仪器的房间或专柜应有安全防盗措施。 五、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不论何种仪器设备,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六、仪器损坏、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坏赔偿登记簿”,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原则上应由当事人赔偿。 七、实验老师如有变动,应由前任实验老师向后任老师仔细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在场,由前任实验老师按帐点物,逐件移交。如有账物不符时,应说明情况并加以登记,最后由三方签字,交接完毕。 八、仪器说明书要按仪器编号顺序装订,专架存放。 微机教室守则 一、学生或用机人员在进入微机教室之前,必须先穿好鞋套。 二、未经微机教师允许一律不准擅自携带软盘、光盘进入微机教室。 三、微机教室内不准吸烟,吃东西,不准携带易燃物品。 四、未经微机教师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动微机。 五、除微机教师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动用教师工作台上的微机及设备。 六、在微机教室内不准大声喧哗、打闹,不准随意挪动微机、附件及设备。 七、不准在机房乱扔纸屑,不准随意在上机记录本乱写乱画和撕扯上面的记录纸。 八、每台微机的使用,都与学生的学号一一对应,一旦发现微机故障,应及时报告微机教师,不得擅自处理。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九、由于操作不当,或不听微机教师劝阻而造成微机损坏的,按情节轻重和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十、认真做好上机记录,按要求填写内容。 十一、离开教室前,应关闭微机电源,整理好桌椅,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十二、服从微机教师的安排,定期打扫,清理微机教室及走廊的卫生。 图书赔偿制度 一、读者丢失图书,必须讲明原因,尽量找回原书。若确系丢失,应让其购买相同版本的图书作赔偿。 二、如果购不到同版图书,应根据有关赔偿规定办理赔偿。 三、具体赔偿办法: 1、旧书: (1)文艺作品 1980年前出版的书,一般赔偿原价或以相当页码的同类书相抵;1980年后出版的书,赔偿原书价的1一3倍,或以相当页码合类书相抵。 (2)教参资料: 一般性读物(200页以下)赔原价或以同类书相抵;较多页码的大部头书,赔原价的1一3倍赔偿。 (3)工具书: 一般赔偿原书价的5倍,或以同样书相抵。 (4)其他图书: 赔偿办法同文艺作品。 2、新书 特指用《中图法》类分的图书资料。 (1)文艺作品: 以相当页码的同类新书相抵; (a)1985-1988年版的书,赔原价的3倍; (b)1989—1992年版的书,赔原价的2悟; (c)1993—1996年版的书,赔原价的1倍; (d)1997年后出版的书,赔偿原书或等价赔偿。 (2)教参资料  赔偿办法同于文艺作品3、其他图书  赔偿办法同于文艺作品四、赔偿后在一个月内找回原书者,给予退款。 五、对损坏图书的处理:1、对于书页上有铅笔划痕的或者折褶的,责令当事人擦净抚平,并给予警告。2、因涂划、折褶严重而使图书污损的按原价赔偿。 图书借阅制度 一、实行开架借书:一律凭证借书,无证不得办理借阅。集体借阅办理集体借阅手续。不得持包进入书库。 二、借书数量:教职工借书总量每人每次不超过5册;学生每次限借2册,多卷书可借一套,但不得超过5册。 三、借阅期限:教职工借阅教学参考书一般不超过一学期,其他图书一般不超过2个月。 四、借阅手续:借书时借阅者拿借书证交管理人员;还书时管理人员记录好还期,借书证归还读者。外借(指在教职工以外的读者)规定:馆内图书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者必须由分管校长同意,交纳2至6倍以上押金工作人员才能办理外借手续。 五、任何人不得在图书上圈画、写字或卷折,弄脏、弄湿、违规者视情节轻重,按书价2-3倍赔偿。 六、不管何种原因损毁、丢失图书者,均按书价3-5倍赔偿;多卷书失毁一本按整套书赔偿;期刊失毁一本按全年赔偿。赔偿后未失毁的书刊不允许取走。 七、对盗书者除严厉批评外,并按书价十倍以上赔偿。 八、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干部,在调离前必须将所借图书还清,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九、退休教职工、干部,要在退休当月内还清所借书刊,逾期视为丢失,赔款从次月工资中扣除。 集体借书和阅览课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集体借书和阅览课的规范管理,加大图书馆藏书的利用率,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加强知识积累,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学校对两项集体活动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按照学校图书馆单周、双周各班集体借阅的时间,班主任及时组织学生借书。(分单周、双周,以教导处安排为准) 二、各班级学生每次集体送借书证需达到15-20个。达到规定不扣分,每少一证扣0.2分。无故不参加借书的班级,每次扣2分。(有事需到主任室说明) 三、各班要充分利用阅览课开展“读好书”活动,班主任老师要认真组织学生阅览,无故不参加的班级每次扣2分。 四、各班参加阅览必须在实验楼门前站好队进入(1分)、阅览人数齐(1分)、阅览纪律好(1分)、地面卫生保持整洁小凳放整齐(1分)。 五、两项集体活动,按学期累计得分,期末纳入全校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中。 青岛六十三中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心理咨询室值班人员要准时上班,及时整理纪录好该值来访学生的个案纪录。 二、接待来访学生时应关注和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个人隐私和个性差异,严格执行心理测验和心理治疗的道德要求,为学生。 三、咨询室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准将来访者的情况向他人透露,妥善保管好咨询室的档案,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咨询室。 四、来访人员较多时,来访者要服从咨询人员的安排,不得在咨询室大声喧哗。 五、咨询室的各种设施及书籍量表均属专用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和挪作他用,违者要追究责任。 六、咨询室人员要讲求团体合作精神,定期交流,学会自我心理调节,努力保持自身心理健康水平。 七、本室钥匙由心理咨询人员掌管。 八、咨询室人员在下班前,要检查电源是否全部关闭,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检查。 九、咨询室人员要定期打扫卫生,给花浇水,保持咨询室清洁干净,环境宜人。 史地教室管理规定 一、史地教室是学校史地教教学和学生课外活动的学习场所,未经许可,其他人不得入内。 二、史地教室要宽敞明亮,陈列的模型、作品和墙上悬挂的图片、展牌要美观、和谐,为师生创造一个温馨的环境。 三、学生需有序进入。学生进入史地教室后要保持室内安静,认真听讲,按老师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乱动相关器材,不得任意取用、挪动室内物品。 四、上课前,学生要检查本课使用的史地教学器材是否齐全,有无损坏;课后,要检查所使用物品是否缺损。如物品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汇报。 五、建立健全教学活动档案,认真做好史地教室的各项记录。 六、保持史地教室整洁,做好卫生清洁和安全防范工作。 网络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和,切实做到保护信息安全。二.禁止非法拷贝和下载软件,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三.校园网和网络资源如系统程序、数据库、CAI课件、文档资料、IP地址等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下载拷贝复制占为私有,不得向外泄露传播。 四.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上的信息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传输使用。 五.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网络和计算机设备外借。  六.计算机网络资源由学校统一分配,任何人不准擅自修改网络、计算机等设备的IP地址设置,不准占用他人IP地址。  七、管理人员要做好本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如:消防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禁止室内吸烟、禁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技能。 八、管理人员要经常性对本室进行安全自查,及时消除隐患,有必要应及时向学校负责老师反映。 信息安全技术保护制度 1、设立一名网络系统管理员,除承担网络运行管理规定外,负责信息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2、严禁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进入主控室机房。 3、加强对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管理员账号、口令的和安全管理,定期更换管理员账号、口令。 4、严禁规划网络其他管理及应用人员的账号、口令、权限等只能管理。 5、严禁使用任何形式进行管理和维护。 6、每天检查和检测服务器信息及日志文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学校同上级主管部门联系,确定处理意见并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 7、积极参加网络管理人员的信息安全技术知识培训。 8、严格控制,认真规划IP地址,学校应为每一台计算机设置固定IP地址,并做好记录,真正做到责任到人。 语音室管理使用规定 一、遵守纪律,按时进入语言实验室,并按教师规定的位置对号入座,不得随意调换座位。在室内不准大声喧哗和打闹。 二、进入实验室前必须先穿上鞋套,否则不得进入语音室。 三、在实验室内必须服从任课老师的指导,正确使用座位上的音响设备。如不懂使用时,必须请教老师,不准乱动室内所有设备,以确保用电安全。 四、爱护公物。使用前时,如发现设备有故障,要报告老师处理。耳机要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拆卸座位上的耳机和录音机上的零件。如因不小心或意外损坏,必须及时向任课老师如实报告,接受处理。 五、注意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随意吐痰或乱丢纸屑杂物;清洁用纸(布)等废物必须在下课后带出室外。下课前,要把耳机挂好,方可离开语言实验室。 六、 使用完毕,每人必须详细填写使用记录。 第八编 财务后勤管理 青岛第六十三中收费公示制度 1、为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根据上级的各项要求,对学校收费实施公示制度。 2、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各种费用,包括“一费制”的各项内容,也包括经批准的代收费项目,均实行公示制度。 3、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是否自愿交纳、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4、公示的内容必须经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审核,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5、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的内容及规定的格式在校内通过公示栏的方式向学生及家长公示,在学期末通过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6、学校内设立的公示栏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使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及时进行更换、维修或刷新。 7、学校在开学前公示收费内容,并严格按照公示的内容收费,遇有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况变化时,学校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 差旅费报销制度 一、差旅费报销的范围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单位负责的部分。 2、上级或区教体局有明确规定的。 3、出差前经校务委员会研究批准的。 二、差旅费报销的程序 1、报销人在正常情况下应“一事一报销”,出差完毕后应在一周内到会计室领取报销单,用钢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据实粘贴好车票数量,填写金额。 2、报销人持主管会计签字后的凭证到处室负责人处进行出差内容、里程、时间的审查(报销人出差的内容应在处室负责人处留有备案),审查无误后,处室负责人签字认可,若有误则退回重新据实填写。 3、填好报销单后交由主管会计逐项审查无误后,签字认可,若有误,退回重新填写。 4、报销人持主管会计、处室负责人的签字凭单交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查签字,有误则退回重填。 5、报销人在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交分管领导签字认可。 6、报销人应在主管会计、处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持凭单到校长室,交校长进行审查签字,若有误,则退回重新填报。 7、报销人在校长签字认可后,持单到会计室出纳员处由出纳员进行复核,无误、签字、进行报销。 8、报销时间正常情况下为每周五上午(本周五外出活动于下一周进行报销)。 9、出差结束时间超过一个月没有进行差旅费报销,正常情况下视为自动放弃,不予以报销差旅费,遇有特殊情况,应书面写出正当申诉理由报校务会研究批准。 10、在报销交通补贴时,以教研组(处)为单位,全组(处)的老师将车票或充值发票统一贴在一张报销单上;报销差旅费时,全组(处)老师将车票贴统一在一张报销单上,报销人签好字后,由教研组长派一人持已经粘贴好的报销单到会计室审核无误后,再请相关领导签字,然后送至会计室。 职工上下班市内交通费报销办法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物价局、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关于职工上下班市内交通费报销有关规定的通知》(青财文)规定,结合市教育局关于规范补贴发放的有关要求,现就我校教职工上下班市内交通费报销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人员范围:居住地距离学校2公里(含2公里)以上的在岗教职工。 二、报销标准:属于报销范围的人员,每月按46元标准予以报销。每学期按5个工作月报销。 三、实施办法: 1、教职工书面申请:欲报销交通费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将“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乘坐公交车路线及站点数等情况写明交学校办公室。 2、学校审批: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勘测,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报销人员。 3、公示:将符合报销的人员进行公示。 4、报销:公示无异议后,报销人员持相关票据到财务室报销。有关程序为: 4.1次月报销:即当月5日内报销上一个月的交通费。 4.2报销人员要认真填写《交通费报销单》,并在背面按财务要求粘贴车票,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按学校财务报销手续办理报销。 4.3报销人员亦可持IC卡充值发票经审核批准后按46元标准报销。 四、教职工因所居住地发生变化后,不符合报销范围的,应及时向学校申明情况,如出现瞒报情况者,学校审核后将予以扣回,并通报批评。 五、教职工所居住地发生变化后,符合报销范围的,应及时写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勘测、公示无异议后,次月报销。其中:原住所用于出租或其他盈利的,不予报销。如出现瞒报情况,处理同第四条。 六、家住五市三区的职工,利用公休假日回家的职工,每月往返四次,凭车票(火车为硬座、长途公共汽车为普通客车)据实报销。外省市的则按探亲假有关规定处理。 七、教职工因故请假每天减少报销额2元。 八、本规定自2006年7月起执行。                  2006年6月 购物审批制度 为了高效利用学校办学经费,本着“勤俭办学、物尽其用”的宗旨,特制定购物审批制度。 1、学校有关处室需购置有关教育教学及必要的办公用品,须填写购物审批单,详细说明购物的名称、数量、预计金额及购物的原因。 2、申请人将购物单交处室负责人进行购物必要性的审查,确认有必要购物,签字认可。 3、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审批单交部门分管领导进行审查,确认有购物的必要性,签字认可。 4、学校财产负责人根据学校的物资情况和上级政府采购物资的有关要求对审批单的内容进行审核或调配并提出意见或建议上报校长室。 5、校长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有购物的必要则签字认可。 6、校长审批签字认可后,交总务处统一置办、存放,需要时到保管员处签领。 收费审批制度 为了杜绝乱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加大收费工作的管理力度,特实施收费审批制度。 1、学校任何一项收费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收费审批单。填写清楚收费项目、金额、收费原因、批准的文号、是否自愿等内容。 2、审批单交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政策要求后,签字认可。 3、财务部门将审批单上报校长室,须经校长审核后,签字认可。无校长签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公示栏须公示收费内容、要求及监督电话。 5、会计室根据审批单的内容统一布置收费工作,由班主任针对收费的内容及要求在班内召开专题班会,认真进行布置,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问,发放收费明白纸及告知学校监督电话。收费明白纸由家长签字认可后交回。 财产管理制度 1、单位的一切财产物资,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配备专人负责财产物资的保管工作,建立健全管理人员责任制。 3、固定资产必须全部登记入账,建立管理卡片。财产管理人员要定期与会计核对固定资产总金额,与仪器、图书等分财产管理人员核对各类固定资产金额,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4、自制、调入的固定资产,都要经财产物资管理员验收入库,分别由会计和管理人员登记入(帐)库。 5、各单位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要落实责任,责任到人。凡因管理、使用不当等人为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要查清原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赔偿或处理,并办理有关手续。 6、固定资产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或由于自然灾害等造成不能使用时,应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一式二份,由有关人员签字后,分别由会计和管理员记账,办理报废手续。 对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和单价在5 0 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报废时,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办理报废手续。 7、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得出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限期收回。 8、为防止单位各项财产物资流失,防微杜渐,各单位应将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视同固定资产一样重要,等同管理。 9、购入材料、低值易耗时,必须由财产管理员逐项验收签字后,分类及时登记入账,并经经办人、领用人签字后将发票交会计入账。 10、领用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时,需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经财产管理员与领用人签字后方可领用。事后,财产管理员按规定及时登记入账,及时反映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化情况。 11、办公物品的发放应实行定额管理,严格控制,努力节约支出。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一、学校一切收入均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核算。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单位一切开支必须按单位内部有关制度确定权限,经有关人员签字盖章后予以报销,否则财务人员不报销。 二、要建立支出报告制度,支出金额在5万元之上的非经常性开支或对外借款、投资必须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严格验收报销手续。购入物品的单据,必须经经办人、保管员验收和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方可报销。手续不全或不合理的发票及白条、字迹模糊的单据一律不予报销,任何人不得以领代报。 四、加强支票管理、使用支票要填写“申请单”经领导审批后方可签发。 五、借款要随时结算,不能跨月。到外地出差借款,应在返回后五日内结清。 六、严格各经费开支的批准手续和权限。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的专业材料等四部分。 二、会计年度终了后,会计人员对会计资进行整理立卷。会计档案的整理一般采用分类标准、档案形成和管理要求三统一的办法,并分门别类按各卷的顺序编号。 三、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指定会计人员保管—年,期满后原则上由财务会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四、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和定期两类。会计凭证采取“三针引线法”按月装订,账簿等其他会计资料年终装订好。整理装订好的会计资料要做到按年分月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五、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经单位领导、会计主管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外部借阅会计档案,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或单位领导批准。借阅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并遵守其他有关借阅规定,按期归还。 六、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  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请单位负责人批准后销毁。销毁时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对,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对其中未了结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结清债券、债务为止。 七、本规定如有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内部牵制制度 为适应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的需要,保证国家资金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会计人员之间的分工应遵照《会计法》的规定,确定约束牵制关系,贯彻“会计和出纳分设” “印鉴和票据分管”的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不得兼管现金。 二、会计人员必须定期与出纳员核对账目,并查对银行对账单,做到账账相符,账单相符。对未达帐项要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三、出纳人员在每日业务结束时,要核对账款。会计负责人(会计主管)要做到不定期的检查,一周内最少一次,对库存的限额、长、短款及时进行处理。 四、出纳人员负责各类票据的管理,尤其对购入的收据应妥善登记保管。有关部门领用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并及时结算和追缴。单位不得出借收据。 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各项收支均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由校长分管财务工作,经费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凡学校支出必须经由校长审批,或由校务委员会研究审批。一次性支出在1万元以上或对外借款(投资)须报经区教体局审批。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计划报经校务委员会批准后,上交区教体局。按照上级财务部门和学校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计划圆满完成。 对于基本建设、校舍维修和设备购置等大项开支,事先要编制支出预算,经批准后按预算执行。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要求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有关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会人员不得报销。 五、各项收入来源合法,符合规定的范围、标准,由财务部门出具正式收据。禁止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非财务部门和个人私自收取、存放资金,私设“小金库”。 六、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正确执行财会制度和财经政策、法令,严格掌握收支范围和标准,正确记账、算账、和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做到帐钱、账物票章分管,分工明确,保证资金安全,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七,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户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经费要单独设立账户和核算。 八、严格控制各项借款。个人因特殊情况急需借款的,须经领导批准,并限期交回;个人因公外出借款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要求借款人在事后一周内结清。 九、严格执行控购规定:禁止乱发奖金、实物、补贴。 十、定期向师生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定期对所属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十一、严格按规定对本单位的会计档进行整理、装订、归档、保管和销毁。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l、原始记录是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环节,要确保原始凭证正确、合理和合法。 2、自制原始凭证要具备以下要素: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内容;经济业务的数量、单价、金额。 3、原始凭证的填制要做到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顺序使用。 4、外来原始凭证要具备以下要素:由单位主管人、经办人、验收人签名,各种手续齐全时方可报销。 5、丢失原始凭证必须有对方开出的证明,责成有关人员写明丢失原因经单位主管人批准后方能报销。 6、对已发生的不符合原始凭证的要求的凭证,填制“付款(报销)单”写明报销内容,原始单据张数,报销金额由单位负责。 7、原始凭证在实现收付之前,必须经审核人员审核签字,收付之后出纳人员要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付讫”印章。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 学校校舍具体由总务处全面负责管理 第一条:学校设有校产管理员,在总务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校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第二条:校舍管理中突出为教学服务原则,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三条:学校的校舍使用与变更使用,须经校长办公室研究,校长批准后,有总务处具体负责安排。如需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四条:在全校师生中积极开展“爱校爱家”活动,培养广大师生爱护校产、校舍意识。 第五条: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校舍的管理与维护。教学楼内外墙壁、门窗、玻璃、课桌椅以及一些教学设施等,要分工到班、到每一个学生,做到管理有责、责任有人,保证校舍的整洁、完好。 第六条:对校舍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有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总务处要制定相应的校舍、公物管理措施。协同教导处、团委在师生中做好“爱校爱家”活动的开展。 青岛63中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配电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担负着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提供安全用电保障任务,为确保安全供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未经许可,任何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室,本室工作人员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带其他人员进入配电室。严格禁止任何人在配电室内会客、打牌、饮酒、打闹。 三、根据上级供电部门安全用电的要求,对学校各部门的安全用电进行检查监督、确保用电安全。 四、对设备或线路维修,配电盘必须挂“正在作业,严禁合闸”警示牌,工作完毕后,须经电工同意方可送电。 五、变电运行设备要有设备标志,要求齐全、正确、清晰、醒目。 六、进行倒闸及高压操作时,必须由两个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必须穿绝缘靴及戴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具。进行低压维修工作时也必须穿戴和使用绝缘防护用具。 七、配电室的消防器材和安全装置,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和更换,应要熟悉器材的性能特点,能够正确使用和操作。 八、电工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领导的违章指挥。 九、进入高、低压室工作时应随手关门,防止小动物进入室内,门外设挡鼠板。 十、对电器设备及安全防护器材,及时进行安全运转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十一、保持配电室内及外部环境的整洁卫生。 青岛63中直饮水设备管理使用规定 1、直饮水设备由教导处和总务处共同负责管理使用和保养维护。 2、建立轮流值日制度和使用管理记录,每周设值日班级对饮水设施进行监管和维护。 3、饮水机开水专用钥匙由总务处和教导处各设一名专人保管,需用开水时则到保管员处签领钥匙,用完后必须检查开水阀是否锁上,并及时送还。 4、教师和学生在接完水后必须检查是否已将水阀关紧,避免浪费。每天值日班级在离校前均要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使用管理记录。 5、严禁触碰或损坏饮水机的各种电线和上下水管道,以免造成饮水机漏电和漏水或发生触电事故。 6、饮水机的水龙头请师生注意爱护使用,请勿“推、拉、拽、砸”水龙头,特别是开水水龙头,以免损坏或造成烫伤。 7、各种人为损坏饮设备行为,造成电线短路、水管破损,饮水机损坏等则按照原价进行赔偿,并取消当月的值日班级、责任班级和个人的公物评优资格。 8、饮水机均为节能型设施,值日班级在每天离校时无需拉下电闸,避免反复拉闸导致饮水机损坏和触电事故。 9、饮水机只提供师生的日常饮水,严禁在水槽内洗刷各种器具或洗手洗衣物、水果等,不得将热水挪作他用,一经发现,则取消班级或个人全学期的公物评优资格,同时负责将饮水机进行送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10、请勿向饮水机水槽内投放杂物,不要在饮水机上放置重物或堆放杂物,值日班级定时对饮水机进行擦拭,保持清洁。 11、出现饮水机损坏情况,值日班级应及时上报总务处和教导处,及时维修,防止进一步损坏。 12、树立“爱护、节约”的思想,确保饮水设施的合理安全使用。 青岛63中餐厅管理办法 一、卫生管理 (一)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 ①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责任制 校长管理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 2、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要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 3、督促各部门各行其责。 4、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简称“14号令”》第三十四条,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主管校长 1、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 2、落实学校卫生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3、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定期召开食品安全管理会议。 5、执行分层签约制,责任到人。 ②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堂卫生管理员 总务主任 1、贯彻执行学校食品卫生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责任制。 3、建立严格购货渠道验收监督制。 4、食堂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 5、食堂硬件设施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6、食堂应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7、工作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 8、对相关食品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食品知识培训。 9、学校外出大型活动的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向对方索取有关证件。 食堂管理员 2、建立食品储存、加工制度。 3、建立规范操作过程制度。 4、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状况进行全面了解。 凡有以下病症之一者,应调离工作岗位 a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 b活动性肺结核 c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d其他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 5、建立餐具消毒制度。 6、食品留样制度。 7、有比较完整的食堂卫生安全工作资料。 食堂从业人员 1、佩戴健康证、工作证上岗。 2、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勤、三白(口罩、工作服、帽子) 操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不得佩戴戒指等饰物、不得涂抹指甲油、不得在食品加工供应场所吸烟。 3、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4、患病者应请假,获准后离开工作岗位。 卫生保健教师 1、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 2、每天对从业人员晨检,发现患病立即报告食堂管理员。 3、每天三看制度:一、看原料;二、看操作过程;三、看结束工作。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立即指正,并向领导报告。如发现有疑食物中毒事件,立即上报。 4、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教育学生科学、合理膳食。 ③建立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处理机制予案 包括:领导小组  网络管理  发生问题如何处理 上报制度 当班级内一旦有学生疑似食物中毒现象必须向校长汇报,由学校立即上保报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保护现场,食物留样,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进行调查。 ④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 (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每周一份学校食品卫生检查表 晨检记录 岗位责任制 食品卫生管理台账 留样记录 (三)卫生知识培训和宣传情况 学校食堂卫生制度 1、建立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都要进行健康检查,接受卫生知识培训 3、食堂应对食品原料质量执行检查制度,并要有记录,发现腐败变质食品应一律销毁。 4、用具实行五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5、食堂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 定人、定物、定时、定质量 划片分工、包干责任 6、食堂环境卫生要防蚊蝇滋生,防鼠、防霉,定期清扫,做到空气新鲜,地面桌椅清洁卫生。 7、个人卫生四勤 勤剪指甲 勤洗手洗澡 勤洗衣服被褥 勤换洗工作服 8、消毒制度,食具消毒 煮沸腾50分钟 3%漂白粉澄清液浸泡1小时 蒸汽消毒10分钟 紫外线消毒20分钟 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为了提高学生管理体制,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安全,由分管食堂领导,卫生教师,督促学校食堂卫生工作。 2、每天做好荤素菜原料验收工作,腐烂变质的食品一律不收。 3、荤素菜原料做到分池清洗,将洗干净的食品放在食品架上。 4、每天将隔夜的餐饮具、灶面清洗干净后再使用。 5、按食品卫生要求做好食品盛器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工作。 6、备餐间必须配备消毒水。 7、食品必须烧熟烧透。 8、操作前必须对手进行消毒,并做到二次更衣,戴好口罩、帽子。 学校食堂文明公约 树立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的敬业精神 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不讲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严禁讲粗话脏话 团结互助做到分工不分家 完工后做到落手轻,共同搞好食堂工作。 食品卫生各项制度 食品冷藏卫生制度 1、食品应分类保存,半成品与原料应分格存放。生熟严格分开。 2、冰箱或冷库专人负责并检查,定期化霜。 3、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变质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冰箱或冷库内。 4、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存放。 餐具消毒卫生制度 1、洗消餐具水不开、药物浓度不够不消毒,同时要保证消毒时间。 2、当市用的餐具,当市清洗消毒。 3、洗消完毕将洗碗池、荤菜池、素菜池、消毒柜等冲刷干净。 4、消毒后餐具进专用保洁柜进行保洁。 粗加工卫生 1、加工前应先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 2、洗涤池、刀、墩、案板、容器等荤素分开。 3、水产、肉禽、素食品应分池清洗。 4、冷冻食品应自然解冻。 5、蛋类必须先刮洗干净、再打入容器中。 配菜卫生制度 1、工用具做到:刀不锈、墩不霉、台面抹布干净。 2、盛放食品的盛器、容器清洁。 3、荤素分开使用。 4、加工海产品的刀、墩、抹布及盛器,洗刷干净,并消毒后再加工盛放其他食品。 5、工作结束做好工用具、台面及加工工作场所清洁卫生工作。 食品拣洗加工卫生制度 1、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加工。清洗加工过的蔬菜做到无泥沙、无杂草。 2、肉类加工后的产品无血、无毛、无污物。 3、水产做到无鳞、无鳃、无内脏。 宰杀家禽放血完全,除尽毛和内脏,病死家禽不宰、不加工。工作结束做好清洁冲洗工作。 烧煮烹调卫生制度 1、注意食品新鲜,变质食品不蒸、不下锅、不烘烤。 2、烧煮食品充分加热,烧熟烧透,不外熟里生,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5。C。 3、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烧透供应。 4、不用未经消毒的容器盛熟食。 5、不用抹布抹碗盆餐具。 6、炒菜时勤翻动勤洗刷炒锅。 7、工作结束,调料容器加盖。 8、灶上灶下冲洗、清扫干净。 饮水卫生工作制度 1、专职人员健康证。 2、供水足量,及时均匀添加。 3、保证供应使教师学生的茶水、学生保暖的茶水一定要定量,保暖桶加盖加锁,每天清洗一次。 4、做好烧水间的清洁工作。 食堂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接受食品卫生法规学习、考核和卫生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者持证上岗。并做到定期换证。 2、每星期由学校的卫生老师对食堂工作人员讲卫生方面的知识。 3、一个月进行一次书面考试。 4、工作人员定期健康检查制。 5、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要有记录。  晨检制度 1、每天食品进货时专人负责检查食品卫生质量、数量、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和卫生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 食堂管理人员及保健教师必须每天关心并检查食堂工作人员个人身体健康和卫生状况,如有呕吐、腹泻、发烧、感冒、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不能上岗。 二、采购和贮存食品卫生 1、食品原料采购和验收情况。 采购食品原料质量验收记录 蔬菜残留农药测试情况登记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2、定型包装食品采购和验收情况。 定型包装食品索证 豆制品送货单 定型包装食品要有产品许可证 同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供应单位公章,定型包装产品必须要有生产地址、日期、保质期 进出货品记录 杜绝超过保质期产品 3、食品储存管理情况。 仓库、机械通风设备、防止霉变 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十五厘米存放 储存食品挂牌标明进货日期 储存主食、副食和调味品应有专用仓库或场地分开 个人生活用品必须有专间存放 三、备餐间卫生 1、必须配备紫外线灯、空调,符合消毒标准。紫外线灯离桌面1.5米,按1平方米1支光比例计算。 2、每天至少开灯一次,不少于三十分钟。 3、专人管理,开关有标记。 4、要有二次更衣间。 5、食品传递窗、防蝇、防尘设施。 6、消毒水配置250mg:1。 7、无私人物品无苍蝇、蟑螂或鼠剂。 9、应在备餐间内进行分餐。 四、环境卫生 1、地面整洁无积水,保持干燥。 2、墙面无污垢、脱落、霉变。 3、灶面操作台、有关桌面清洁。 4、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清洁。 5、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 6、泔脚缸加盖,废弃物存放容器完好无损。 7、污水排放通畅。 五、个人卫生 1、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 2、上岗操作的人员,做好四勤。 3、操作时不戴饰品穿清洁的工作衣帽。 六、加工过程卫生 1、荤素餐具独立池清洗。 2、素菜必须浸泡十分钟,清洗过的菜筐必须隔地存放。 3、粗加工荤素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分开,生熟食品容器有明显标志。 4、烹调后供应时间应控制在二小时之内,并且放于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5、外购熟食必须回烧,不能改刀。 七、留样制度执行情况。 留样品种要与当日菜单相符合。 数量250克 时间48小时 九、加强学生健康教育 1、做好教导学生科学合理膳食,预防保健的基础工作, 搞好个人卫生,养成饭前洗手的习惯。 不食不洁食品。 不随意食用路边小摊位上的食品。 2、学校内的小卖部必须有卫生许可证。 销售人员要有健康证。 食品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必须有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卫生批号等。 山东省青岛第六十三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凡有关固定资产的分类编号、添置、验收、保管、调拨、报废、盘点等手续,依据本制度管理。 第二条 所有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教学仪器和标本模型、电教设备、医疗设备、交通运输、图书、办公家具等,其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在800元以上者;单价虽达不到核算起点,但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均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 总务处为固定资产总管理单位,负责统一分类、资产调配,并责成各部门对其资产作妥当的管理。 二、分类编号 第四条 固定资产分类编号目录按中小学固定资产“类”、“项”、“目”进行统一分类。 三、添置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采购由学校制定相关计划,并且由办公会通过,然后向教体局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通过政府采购实施采购;或者由校长办公会直接通过自行采购。 第六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或者个人应随时注意保养并善尽保管之责。 四、验收及保管 第七条 固定资产增加时,应由资产管理员验收并填制“固定资产增加凭单”,本单位报账员报账后总管理员、分管理员分别入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账。 第八条 各单位的总资产管理员负责人应随时与财务核对,保持账账相符。 五、调拨 第九条 本校固定资产的调拨非经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随意外借、处置。主管部门批准后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可根据调拨单做账务处理。 六、报废及转让 第十条 固定资产损耗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经济原则,以及废弃不用、确已丧失效能的固定资产,按报废处理。应填“固定资产报损审批表”,拟具处理意见送相关科室审批后经区教体局财务科呈上级核准后,审批报废或出售,变价收入全部转入学校的“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七、清查 第十一条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应利用寒、暑假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填制“固定资产清查表”,填写时要按《山东省中小学固定资产分类目录》的顺序从第一类开始,每张清查表只填写同一类的资产,清查表要一式三份,学校领导、总管理员、部门管理员、报账员签字后报主管部门一份。 八、移交 第十二条 单位内部移交时,需编制交接清册一式三份,与实物核对无误、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后,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签字后各存一份。 青岛63中学生餐厅卫生监督制度 1、学生餐厅由学校按照《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餐厅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监督。 2、学校安排分管校长和主管部门对餐厅进行管理和监督。 3、餐厅管理负责人定期就卫生管理、饭菜质量、原材料使用、用工情况以及财务账目向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4、主管部门定期召开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不同层面的卫生监督现场会、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就卫生管理、饭菜质量、原材料使用等问题征集师生和家长的意见,筛选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予以采纳。 5、就餐的学生、教师可以通过现场会、意见箱和教代会等形式向学校和餐厅就卫生管理、餐厅建设、饭菜质量等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 6、学生会生活部和卫生部每天安排执勤学生干部对学生用餐情况、餐厅卫生状况和饭菜质量进行监督,严防各种浪费和卫生脏乱差现象的出现。 7、邀请家长委员会定时到学校餐厅进行参观检查。 8、聘请家长代表组成“餐厅卫生管理监督团”,不定时、不定次数、不打招呼的对餐厅的卫生管理、饭菜质量、原材料使用以及财务账目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 9、每学期初和学期末分两次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向家长通报学生的用餐和餐厅卫生情况,并广泛地向家长征求优秀的餐厅管理办法和建议。 10、向学生、家长公示学校餐厅的监督服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