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公办初级中学 · 一校两区 · 一体化办学
山东省青岛第六十三中学校徽

山东省青岛第六十三中学

QINGDAO NO.63 MIDDLE SCHOOL · SHANDONG PROVINCE

QINGDAO NO.63 MIDDLE SCHOOL

章程附载资料

学校信息公开 · 服务师生家长
学校概况 / 规章制度

安全管理|学校章程附载资料

章程正文注明“2010年9月修订”,目录显示日期不等同于修订或生效日期。原文中的机构、人员及制度表述按所提供资料保留,不代表已核实为现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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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 安全管理

青岛第六十三中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学校的保卫工作,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二、强化群防意识。定期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火、治安防范教育,使他们掌握有关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并教育教职工从我做起,自觉消除隐患。

三、定期进行安全自查,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为各处室、部门“安全自查日”,相关人员要认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

四、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师德教育、法制教育,使教师遵纪守法,防止犯罪。

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积极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对他们不歧视,不放弃。班主任对无故不到校上课的学生要及时家访,减少辍学学生,降低事故的发生。

六、精心组织体育课堂教学和学生大课间活动,避免事故的发生。无论课上、课下,学生发生的事故,在场教师都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

七、学校的大型活动要严密组织,职责明确,安全措施得当。要确保活动场地的出入口通畅,设施安全可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消防设施要做到齐全完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有效使用。

九、防盗措施得力,安装报警器、铁门、铁护栏、铁保险柜,财务室不存现金过夜。

十、加强值班,加强对门卫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学生出校制度,来宾登记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创建“平安六十三”暨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青岛市2004年度“创建平安青岛,加强综合治理”责任书》(青综治[2004]5号)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平安青岛”的工作要求,推动我校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我校“政治安全、信访安全、社会安全、生产安全”,努力营造长期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创建“平安六十三”,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严格落实创建“平安六十三”责任制。紧紧围绕建设“平安青岛”、“平安六十三”的任务和目标要求,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把创建“平安六十三”、加强综合治理纳入各部门工作计划,健全和落实抓平安、保稳定的部门责任制,并把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列为各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等各项制度。

责任人:办公室负责人

2、坚决打击和取缔“”等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加“校园崇尚科学,师生抵制邪教”的教育活动。依法严厉打击“”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和顽固分子,进一步加大查缴、打击有组织地下载、印刷、传播“”宣传品活动的工作力度,继续加强对极少数“”顽固分子的教育转化工作,坚决遏制“”邪教组织的各种非法活动。

责任人:党支部 工会

3、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组织体系、工作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健全,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发挥学校党政组织的作用,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不发生大的群体事件,确保学校稳定。

4、强化校园内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单位内部“三防”(人防、物防、机防)覆盖面达100%,重点要害部位机防率达100%以上;基层安全创建活动整体推进,把“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积极防范治安灾害事故。

责任人: 各部门负责人

5、深化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深化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构建设,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网络的健全完善,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整治,严厉打击侵害中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活动;学校治安保卫责任落实、秩序良好,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和法律辅导员,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举办青少年自护教育示范活动;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法制教育阵地健全,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校园活动,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责任人:德育副校长 教导主任

6、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暂住、流动人口管理。凡经市教育局批准许可对外租赁的校舍房屋,要与租赁户签订《治安安全责任书》,达标率要达100%,该责任书要立卷备查。

责任人:总务处负责人

7、加强新形势下隐蔽战线斗争,坚决打击、严密防范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学校的重大活动、外事活动组织周密,确保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8、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节假日保证24小时巡查,至少有一名校级领导带班,责任落实到人,并确保政务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凡遇影响教育工作的大事、要事、重大信访事件、师生意外伤亡事故;学校发生火灾、失盗等事件,按要求在第一时间立即向市教育局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不得瞒报、漏报或迟报。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重大事故上报率100%。

9、广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任务,宣传创建“平安青岛”“平安校园”的意义和目标要求,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入人心;不断深化“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依法治教、民主管理进程,进一步增强师生的道德和法制观念,  自觉遵守法律,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责任人:党支部 工会 团委

二、学校安全工作

1、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扎实地开展安全工作。

责任人:分管德育副校长 教学副校长

2、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学校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3、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1-2人,有效履行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4、坚持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及开学前、雨季前对所有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电路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在各级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自查事故隐患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5、组织大型集会活动和组织师生外出,要编制大型活动安全评估报告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及下课、放学时应安排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拥挤引发事故。

责任人:德育副校长 教导主任 团委

6、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每月不少于一课时的安全知识学习活动并利用“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月”、“119’消防宣传活动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制定消防逃生预案和地震逃生预案,并定期举行演练。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止宣传教育活动。

7、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抓住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耐心细致的做好化解工作,做到学校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学校;教育系统内部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系统。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重大信访问题要及时报告。

8、建立健全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制定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负责人要及时亲临现场,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坚决避免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

9、深入开展争创“平安校园”和“交通安全学校”。力争在两年内完成创建工作。

责任人:教导处 团委

10、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严格实行材料发布审核制,防范所有不良信息。

11、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纳入学校对各部门的年终考核,对年内发生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和到省、进京上访和集体上访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并对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12、各处室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各自部门的防盗、防火工作,根据工作分工,由一名中层干部具体负责:

行政办公室、档案室、油印室、校园网主控室  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

各班教室、传达室、体育器材室、操场器械   负责人:教导处负责人

图书阅览室、各实验室、各专用教室、教研组  负责人:教导处负责人

库房、锅炉房、厂房、配电室         负责人:总务处负责人

三、学校安全工作广大教师人人有责。本责任书所规定的目标任务列入各部门、全体教职工的年度工作考核,作为本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因严重失职导致发生影响本单位稳定的重大事件而被“一票否决”的,根据其应承担的责任,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责任书所列的“责任人”,根据其日常工作的职责确定,负责相关条款的落实和实施。学校书记、校长、分管副书记、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教研组长、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均是各自分管工作的安全责任人。各部门要团结协作,全体教职工要齐心协力,共同营创我校安全的育人环境。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一份,各责任人一份。

青岛第六十三中学               部门:

职务:书记、校长               职务: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青岛六十三中防范校园暴力事件预案

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校园及其附近的以学校教师或学生为施暴对象的以强凌弱的暴力行为或犯罪行为。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实行“突发事件首望制度”,当班值勤人员或首先看见突发事件的教师,应尽可能阻止暴力伤害行为继续实施,而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同时拨打110报警。

2、当日学校值班人员和首获事件信息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竭尽全力阻止暴力伤害行为继续实施,及时疏散学生,全力保护受害师生,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各应急处理救援行动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应急处理救援领导小组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疏散引导组由组长负责指导本组人员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医疗救护组由组长吴红花负责组织本组成员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通讯联络组由组长宁海英分别安排隋小丽、李伟、修林、王可帅向公安、消防、救护、社区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救援组织信息畅通。

8、现场救援组组织由组长尹瑞波负责安排范世勇、栾绍禹、王平绪、王延林、胡学俊实施事件现场救援,同时校园保安对现场实施警戒,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9、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救援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安排通讯联络组向区教体局报告。

10、事件平息后,现场救援组协助保护好现场,应急处理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向公安部门和上级政府部门详细汇报情况(口头、书面),做好有关材料。

11、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心理教师要对受伤学生及时慰问,稳定情绪,做好心理疏导,保证校园秩序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组织人员,接待受伤师生家属并做好解释工作。

在本预案制定后,要求全校师生认真学习预案的具体内容,并开展必要的实地演习,旨在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共同创建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校园。

2010年10月修订

青岛第六十三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预防办法

1、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完善活动设施建设和管理。运动场地要保持平整,不应有坑洼、石块等,地面不宜太硬、打滑;篮球设备要定期检修;室内体操房注意通风、采光,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4.教学和训练、竞赛及外出参加活动必须精心设计、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5、学校应当按照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分年级或者部门确定安全责任包干区,年级或者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包干区责任人。学校要做到层级签约,岗位到人,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三、处理程序

1.在场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报告在场老师、卫生室保健老师和班主任,紧急或情况复杂时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关教师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应尽快救护受伤学生,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应及时送医院的尽可能送专科医院或大医院。

2、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便作出救治决定,并做好安慰工作。

3.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4、争取在第一时间做好知情人的笔录,( 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调查时要有监护人在场),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的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签字笔,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员要有签名。

5、如属重大伤害事故,学校要及时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事故应急处理小组要及时开展工作。

(1)学校要尽快与受伤学生家长接触,通报情况,安抚好家长。

(2)学校要召开有关老师、学生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稳定情绪,统一认识。

(3)小组要及时研究处理意见,确定对策,和各方面沟通,每天要有专人记大事记,小组要确定对外发言人。

(4)学校出面召开协调会,教育局综治办根据需要可一起参加协调。

(5)协调期间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各有关方面。

四、关于事故报告:

1、属于重大事故(死人,群伤且伤情严重)应当即报区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及相应科室。发生较大事故(伤情严重)学校应24小时内向区教育局相应科室、未保办报告;一般事故3天内报相应科室、未保办备案。

2、报告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在事情还未了解清楚时可先打电话口头通报情况,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书面报告。

3、书面报告中要写清楚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况、及工作单位。另外要简洁地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况。

4、学校应及时与有关保险公司联系赔偿事宜。

五、事故处理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根据《青岛市中小学校学生事故处理条例》中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要合法、合理、合情,注意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升学和工作;一件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调解结果,可提醒家长通过司法途径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事故结尾阶段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不论是平保还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A、《协议书》复印件;

B、病历卡复印件;

C、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D、凭上述材料到区未保办填写的《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并由区未保办盖章;

六.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老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老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确保通信设备设施、信息网络畅通。

(4)、根据需要对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王建国负责指挥;尹瑞波负责报警;仇磊负责报告;袁著璀、范世勇负责疏散;吴红花负责救护;宁海英负责信息网络;韩同欣负责接待、做好学生解释工作、事故善后处理协商;班主任负责通知家长、朱建军、徐海平两位体育老师配合协助等。

青岛第六十三中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同时要向李沧区教体局汇报。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在校饮水及午间用餐食品安全。

7、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总务处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学校集体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

2、食堂采购人员采购蔬菜和肉食时,要坚持索证制度。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5、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6、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7、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处室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中小学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同时,学校要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应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二○○六年八月六日

学校防治“非典”应急预案

为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疫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和有关通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方针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非典”防治的24字方针: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要切实做好学校“非典”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全力以赴保障师生的健康和安全,维护学校稳定。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防治“非典”领导小组,并设立由工会、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负责人员参加的办公室。

三、工作原则

1、“一把手”负总责原则。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指挥协调全校各有关部门,坚决切断“非典”传播途径,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2、及时原则。做好充分的思想和工作准备,坚持早观察、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以临战状态抗击“非典”。取消非必须进行的规模较大的群体活动,杜绝校外人员进校参观、考察、访问、实习。

3、高效快速原则。建立高效的工作体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准确地沟通信息和采取必要措施。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一旦发生疫情,应立即配合有关部门采取严密的隔离封闭措施。

4、确保稳定原则。发挥学校当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特别要做好隔离人员的思想工作,消除隔离措施可能产生的误解,确保学校稳定。

5、科学和法治原则。防治“非典”一靠科学,二靠法律,对抗击“非典”中出现的玩忽职守等行为,将依法依纪查办。

四、急处置预案

对学生的处置预案

1、从疫区归来的学生,要按照市防治“非典”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在进入本市道口、口岸时,必须接受体温测量,并填写健康申报表。测量未发热和体征无异常者,应在其居住地接受医学观察2周。

2、对家庭成员中有疑似“非典”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学生,学校应配合市疾病控制机构对其进行隔离观察。学生排除发热、咳嗽等症状后回校上课。

3、认真落实学生健康状况报告及晨检制度,落实市教育局《中小学校托幼园所防治“非典”晨检暂行办法》。要对每一例发热病人认真排查,建立档案,做好跟踪观察工作。

4、加强教室、午休室和活动场所等室内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尽量不要使用空调,确需使用空调设备的场所,应保证空调系统的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清洗过滤网。

5、学校应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或除菌消毒肥皂。

6、学校选择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区域或者房间设置医务观察区或医务隔离房间,指派专人负责对医务观察区、医务隔离区进行消毒。

7、学校发现“症状疑似病人”,应在第一时间与第一发现人同时在校实行局部隔离,尽量减少感染。同时,向市教育局防治“非典”指挥部办公室和市疾病控制机构报告。

8、学校应配合疾病控制机构对“症状疑似病人”的活动区域包括其宿舍和近期到过校内公共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在疾病控制机构指导下认真排查与其接触人员的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市教育局防治“非典”指挥部办公室和疾病控制机构。

对教职工的处置方案

1、从疫区归来的教职工,要按照市防治“非典”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在进入本市道口、口岸时,必须接受体温测量,并填写健康申报表。测量未发热和体征无异常者,应在其居住地接受医学观察2周。

2、从疫区归来的居住在单身宿舍的教职工,要按照学校制订的隔离办法接受医学观察。学校要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3、教职工本人发现有发热等与“非典”相似的症状时,应立即拨打120电话或到指定医院就诊,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情况。学校将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教育局防治“非典”指挥部办公室,并按要求做好隔离观察。

4、教职员工在医学观察期间,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通过网上办公、电话办公等方式处理必要的工作、生活等事务。

5、如教职员工被诊断为“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向本单位报告发病前2周内接触过的人员、到过的场所,接触的办公用品,由专业人员进行终末消毒。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防治“非典”指挥部办公室和疾病控制机构,并对重点区域实行强制医学隔离观察。

6、一旦发现与本单位教职员工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为“症状疑似病人”,学校应立即向市教育局防治“非典”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实行医学观察2周。被进行医学观察人员应积极配合疾病控制机构的工作,每日向学校报告有关情况。

教学方式调整预案

1、为防止“非典”病毒的传入,学校按照上级要求和市防治“非典” 指挥部的精神,停止举办大型集会和教学参观、考察、访问活动。

2、停止接受疫区和外地来校人员的实习。

3、一旦发生疫情,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教学工作进行相应调整,是否停课须报市教育局防治“非典”指挥部和市防非典指挥部批准。

4、一旦学校被封闭停课时,学校将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教师通过电话等途径,对学生进行辅导。组织学生接受“空中课堂”进行教学和辅导。

其他场所和人员的处置预案

1、加强对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阅览室、校车、厕所等场所的消毒,一旦发现疑似“非典”病人,立即封闭、隔离,停止对师生服务,防止病毒传播,并请专业人员进行终末消毒。

2、学校食堂一旦发现炊管人员中有发热、头疼、咳嗽等症状,立即停止其工作,及时到医院检查。强化食品卫生,严把原料采购渠道,不加工凉菜,严格食品操作环节的卫生要求。加强餐厅通风和消毒,加强餐具消毒的监测工作,每天对餐厅、餐桌椅、洗手池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毒,餐                                              后用食醋对操作间、餐厅熏蒸。

3、加强医疗设施的配备和学校义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对“非典”的认识,掌握“非典”的临床特征、治疗原则和防护措施,避免漏诊、误诊。要关心校医院的医务人员,配备必需的药品和设施,防止医务工作者感染,确保医务工作人员的健康。

五、信息报告与发布

1、一旦发现症状疑似病人或“非典”病人,学校要随时发现随时报告,不得放松警惕,杜绝麻痹大意思想。校医要随时将病例情况报学校防治“非典”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防治“非典”领导小组报市教育局防治“非典”指挥部办公室,不得满报、缓报、谎报。

2、与疫情有关的信息的发布,须经市防治“非典”指挥部批准,由市统一发布,不得随意传播、发布。

六、纪律和法律责任

在防治“非典”工作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二)对上级部门的调查不予以配合或者阻碍、干涉;

(三)在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四)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五)随意传播、发布虚假信息的。

对在上述情形中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造成“非典”传播、流行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青岛63中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措施的要求,全面落实区教体局的《李沧区教育系统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坚持防汛工作“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二、学校防汛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防汛工作指挥组

工作职责与分工:

1.负责传达贯彻上级政府和教体局安全防汛工作的指示精神;

2.负责与上级的联络工作,负责对学校防汛工作的宣传、值班工作的管理、防汛车辆的调配工作;

3.负责起草学校有关安全及防汛工作的通知和紧急情况下的动员工作;

4.负责牵头组织检查各部门防汛工作情况,及时掌握汛情,协调突发事故的处理工作;

5.负责安排汛期接收疏散人员的学校调度工作;

6.负责对学校防汛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工作职责:

1.负责接收传达上级文件;

2.负责制定学校防汛联络小组名单和工作制度;

3、负责与上级部门的联络,保持通讯畅通;

4.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信息和防汛进展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1.充分利用授课、校会、班会(团队会)、讲座、知识竞赛、广播、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加强对师生的汛期安全教育。

2.切实使师生增强防汛意识,掌握防汛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管理

1.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各小组要认真落实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

2.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要管到每一名学生,管到学生学习和生活各个方面,管到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的全部时间;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必须落实到位,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人。保证有学生在,就要有教师在,有教师在就有学校领导在。

3.加强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管理。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学生校外活动的监控力度,严格禁止学生到池塘、河流游泳或洗澡。

4.加强对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管理。加强学校与家长、社区的联系,与家长签订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要求家长接送学生上学放学,使全体学生上学、放学都在学校、家庭的有效保护之下,坚决杜绝学生伤亡事故的发生。

5.重视汛期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注意对参加各类考试的学生的道路交通管理,严禁租用或搭乘无牌、无证、无照或超载、超员车辆参加考试。

6.学校在汛期每周召开一次防汛和安全工作调度会,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三)加强汛期校舍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成立检查组织,对所属学校的校舍、围墙、线路和校园周边的防汛隐患及地质环境隐患进行认真、仔细、彻底的检查,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登记造册,检查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2.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排除的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排除,不能排除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

(四)加强汛期学校的值班保卫工作

1.坚持领导带班、教职员工值班的制度,保证学校24小时有人值班。遇有大雨、暴雨天气,应加强值班保卫力量,遇有紧急情况及时进行抢险。

2.确定各学校的值班电话为各校长室的电话和校长的移动电话,值班电话要24小时保持畅通。值班电话号码为87970667-8103。

(五)积极预防,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学校主要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参加的防汛抢险工作队伍,建立有效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应急预案的迅速启动。

2.班主任和教师要详细掌握每天在校学生的基本情况,以便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准确报告。

3.协调所在街道办事处做好各种防汛物资的准备工作。

4.责成专人加强汛期汛情的监督和校园周边地质环境的监测,及时收看天气预报,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情预测预报,做到及早发现险情及早采取措施排除。

(六)坚持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汛期发生险情和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准确、客观地向教体局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做好抢险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

(七)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防汛工作合力

与所在街道办事处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服从全区防汛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形成应对汛情的联动机制;清理出部分教室和活动场地,做好接收疏散遇险群众的准备工作。

(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对因玩忽职守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青岛六十三中

2010年8月第二次修订

青岛六十三中配电室应急预案

配电室是确保学校师生生活、学习、工作的重要部门,为了保证全校师生的安全用电,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几点必要的应急措施:

一、配电室应按消防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以防万一。

二、电工应严格按照供、配电的操作程序进行停、送电的工作。停电时,要先停负荷开关,再停隔离开关;送电时,应先合隔离开关,再送负荷开关。如有违反程序操作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当时操作的电工负责。

三、一旦配电室发生意外事故,当班电工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事故,应当机立断,根据有关操作规程,切断电源,疏散闲杂人员,并应及时向上一级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应拨打“119”电话,请求消防部门协助处理事故,尽力把损失减到最低限度。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即时恢复供电,以确保学校的工作、学习用电。

四、电工应认真学习有关知识,提高自己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力争不要发生事故,把一切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凡有事故发生,应做到沉着、冷静、及时、果断地去处理事故,分析事故,恢复正常供电。

青岛63中教师值班制度

1、假期值班应是全体教师应尽的义务,每位教职工应服从学校安排,做好这项工作。

2、学校在节假日、寒暑假和夜间安排校领导和教职工值班。

3、值班人员由校长办公室按教职工花名册轮流安排,值班干部24小时带班。

4、因故不能参加值班,由本人请他人替代或与他人交换,并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5、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处理日常事务,接待来访和电话,处理突发事件,巡视校舍安全。遇有重大问题,应即时向有关领导电话报告。填写好值班记录,值班记录由门卫工作人员保管备查。

6、教师值班时间:每天上午7:30到下午5:00;  夜班时间:晚9:00---5:00。

7、值班地点:学校传达室

8、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上下岗,不准校外人员随便进入学校,早午晚巡视校园,管好学校的一切财产,重大事情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做好交接工作。发生责任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9、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信件、报刊、杂志的收发、登记工作。如有调整,及时通知办公室。

10遇突发情况:如突然断电、恶劣天气等情况及时通知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通知网管员。

青岛63中关于组织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制度

1、 凡是外出市区活动都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申请,由上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

2、 在市内组织活动,先由组织部门向校办公会报计划,经校办公会研究并由校长同意批准后方可组织。班级活动须经教导主任、分管校长、校长逐级申报批准。

3、 所有学生集体活动组织处室必须做到有详细计划,有安全要求措施,有活动总结。

4、 班级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有班主任及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学校组织活动必须由一名校级领导带队,并根据具体情况专门安排教师导护。

5、 所有集体活动都必须坚持教育从先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强化每个环节,落实责任

6、 不按以上制度擅自组织,学校将追究责任,对造成恶劣后果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006年8月6日

青岛六十三中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的治理工作,要把治理学校周边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二、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工作的协调,加大措施,强化责任。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教育、文化、公安、司法、工商、环保、城建、城管等部门治理工作责任制。

三、学校安全处、政教处共同对学校周边环境安全进行检查。

四、学校与李沧综治办 、虎山路城管办密切联系,严禁在学校门口乱搭乱建,学校周边的违章建筑要坚决拆除;严禁在学校门口及附近规定的距离内乱停车辆、乱摆摊点。

五、学校与李沧综治办 、环保局、城管密切联系,加强学校周边各种噪声的治理;依法强化学校周边“三室两厅一吧”的管理,取缔学校门口及附近规定距离内的网吧和电子游戏室,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内的网吧和电游室加大处罚力度。

六、学校与虎山路派出所、李沧综治办密切联系,对侵占学校场地、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人员依法从严查处。

七、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关心支持学校的良好氛围。通过综合治理和齐抓共管,确保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师生的身心健康。

青岛63中校园保安工作要求

1、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2、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严格执行保安员岗位职责;

4、学校东门为教师、行政办公通道,严禁学生出入;

5、学校西门为学生专用通道,只允许学生出入,其余人员和车辆不得从西门出入;

6、校外人员进校须走东门(办公、食堂、找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找学生),并严格按照规定下车登记。保安员应先根据来访人员来访目的,联系校内各办公室和相关人员,然后来访人员登记进入,并持“来访回执单”到相关处室办事,离开时将“来访回执单”再交到保安员处,保安员将回执单贴到来访登记册反面。如保安员通过电话确定来访处室无人时,则拒绝来访人员进入,请其到校外自行联系或错时再来。

7、下午放学后,保安员有权拒绝已经出校的学生再返回学校。

8、学生出入校门必须穿着校服,特殊情况应请班主任到保安室说明情况并由班主任或教导处老师带入学校。

9、上课时间,学生外出,即使有家长陪同也必须出示班主任签字的出门条,否则不予放行。

10、进入学校车辆必须停放在东院停车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西院学生活动区域。

11、坚决禁止学生私自带校外人员进入。

12、食堂、后勤工作人员进出校门必须佩戴工作证件;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得进入校门口等待、接送学生。

13、电动门控制器要严格保管,非保安员其他人不得私自使用。

15、加强校门口巡逻,防止各种翻墙和攀爬出入校行为。

16、不得随意脱岗,临时有事应在校门口摆放好说明标志。

青岛六十三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消防组织及职责

一、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组成

副组长:韩同欣  袁著璀

组  员:尹瑞波  范士勇  宁海英

(二)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根据消防监督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组织,制定履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部门、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防火安全条件,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4、组建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在火灾情况下,积极组织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重要物资。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二、义务消防队的组成及职责

(一)义务消防队的组成

组  长:袁著璀

组  员:尹瑞波    范士勇    于德海    栾绍禹    徐海平    王平绪    苟超

王根华    王延林    刘树山    胡学俊    薛茂盛    栾伟

(二)义务消防队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消防活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2、熟悉学校的消防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设置位置,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反学校消防安全制度行为,预防和消除火险隐患。

4、定期组织灭火演习。一旦发生火警或火灾事故,迅速正确地作出反应,按学校的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积极疏散人员和扑救火灾;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引导消防队进入火场,并协助扑救。

三、值班巡查职责

1、学校白天和夜间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督查各部门,尤其是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夜间保安人员的安全巡查情况

2、负责处理当日学校所发生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按学校应急预案组织扑救。

3、值班时遇到发生消防等重要事故要立即前往出事地,处理或排除事故。

4、值班人员应将当日值班巡查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5、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修保养,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

6、学校保安是应按指定路线逐项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学校行政值班人员报告,遇火警、火灾应立即报告,并组织人员补救。

第二部分    消防管理责任

一、消防负责人责任

1、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增强消防意识,带头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3、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

4、主持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改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5、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时,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将工程项目的防火设计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

6、负责火险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消除隐患。制止威胁单位和师生安全的危险作业;

7、加强对义务消防队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组织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的演习,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组织和指挥职工扑救火灾,积极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并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者;

9、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负责向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汇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指导监督;

10、若委托其他行政主管领导担任防火负责人时,必须出具委托书,并经常检查和督促防火负责人切实履行各项职责。

二、部门领导消防责任

(一)教导处、学管处消防责任

1、组织起草制定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灭火疏散预案;

2、监督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3、对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4、对全校师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训练和应急灭火疏散预案的演习;

5、建立健全单位防火档案;

6、火灾情况下,当好领导的参谋,组织指挥救火和人员疏散;

7、追查火警事故原因,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8、组织交流消防工作经验,不断促进学校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学生食堂负责人消防责任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用气、用电、用水的不安全因素;

4、开展本部门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职工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火灾处置方法。

5、定期清洗厨房的烟道、抽油烟机,防止烟道、抽油烟机积油过多引起火灾;

6、定期组织开展灭火预案的演习,一旦发生火灾,应根据学校灭火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就餐的师生,确保安全。

7、应认真学习掌握应急事故处理方法;

8、熬油、炸制食品时应随时注意油温,不得离开岗位,以防油温过高引起火灾;

9、烘烤食品应控制好烘箱温度和烘烤时间,以免烘烤温度或烘烤时间过长引起火灾;

10、厨房内的电器设施应由电工负责安装,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接拉电线,必要时应经总务处同意,由正式电工安装;

11、息业前要认真检查厨房间内设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三)电工的消防责任

1、必须经劳动等有关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合格,领取电工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必须遵守电工操作规程和《电器安装维修标准》,严禁负荷运行;

3、新设、增设或更改电器设施时必须经教务处批准方可进行;

4、定期对学校教学楼和宿舍楼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

5、应熟练掌握扑救电气火灾的方法和灭火器材使用方法。

(四)物资仓库保管员消防责任

1、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储存、保管物资的火灾危险性和预防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会扑救初起火灾;

2、把好物资进出库“三关”,即进库验收关、入库保管关、出库复验关;

3、库内物资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加以处理并报告;

4、库内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和使用电热设备;

5、库内严禁闲人入内,严禁吸烟和焚烧可燃物品;

6、下班前对库内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第三部分  消防管理制度

一、用火管理制度

1、在学校范围内需临时使用明火,电气焊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向学校总务处办理动火证,做到“一批三定”(动火审批、定人、定点、定措施);

2、学校配电间、重要机房、档案室、学生食堂为禁烟区域;

3、学校内严禁焚烧废纸和其他可燃物,禁止私自使用电器;

4、严禁在学校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用电管理制度

1、学校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维修必须遵守电工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运行;

2、对电气设备线路要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

3、各部门需增加电器设备时,必须填写临时用电申请单,报学校批准后,由总务处指派电工按规定安装;

4、电器设备不准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应保持一定间距;

5、不准私自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电热用具;

6、非电工不得安装电器设备和线路。

三、防火检查制度

1、学校防火领导小组每季度和重大节日前要对学校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2、学校各部门每月对本部门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3、每个职工上下班期间应对本岗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4、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

5、各级检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整改。

四、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库房管理员应经过消防培训,熟悉物质的安全防火知识及灭火方法等;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3、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照明,严禁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等电热设备;

4、库内货物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

5、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允许住人;

6、库房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照明灯具、电线、开关等电器,发现电线老化、破损或绝缘不良等要及时维修处理。库房内不得随意拉设临时电线;

7、仓库管理人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确认无问题后,切断电源方可锁门离开。

五、实验室消防制度

1、学生分组实验前,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事先对该实验进行备课或操作一次,若有有毒气体产生和易爆的实验,任课教师在学生实验前应教育学生小心谨慎,严防发生伤害事故。

2、教师做演示实验,应与学生保持适当距离,防止有害气体让学生直接吸入。

3、危险药(物)品,应有专室专人保管,禁止与一般药(物)混放,任课教师在分组实验或演示实验要使用危险药(物)品,必须征得实验员同意,使用数量要适当,并落实好防范措施。

4、任课教师使用化学实验药品后,应把剩余药品及时交回药品室,不准长时间安置在办公室。

5、实验员离开药品室(仪器室)时,应随手关门,下班前应仔细检查药品室(仪器室)门窗是否关好,防止学生进入药品室(仪器室)。

6、教师上课要使用非安全电压电源,任课教师(电脑课)或实验员应事先检查电源插座是否安全可靠,发现不安全插座应立即停止使用。

六、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1、新教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2、每学期定时举办学校的消防演习,安排一堂消防知识讲座,并对消防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3、通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体师生基本达到“三会”(会报警、会组织疏散、会使用消防设施)要求。

青岛六十三中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安全检查是学校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我校安全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特制订如下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学生食堂、旧建筑物、电器、电源、用水、库房、电脑机房、实验操作室、体育运动场地和设施、卫生室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2、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责任区安全管理员、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联合相关处室主任组成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3、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要求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部门处理。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要严格认真细心,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把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人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抽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7、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除了每月1次的安全检查之外,每逢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等节假日分别进行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

青岛63中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3、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青岛六十三中安全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整改期限内未落实的,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因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4、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5、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6、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7、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

青岛六十三中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由修林老师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9、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10、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1、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体育器材室防火、防盗、防潮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本室人员的安全卫生教育和学习,增强安全防火意识,室内严禁吸烟,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二、器材室内和走廊中严禁堆积和摆放与器材室管理无关的物品与可燃物品,室内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安全和卫生常识,熟练掌握有关设备的操作知识。

三、电源及电源线必须做到按时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四、室内存放的器械物品按要求每月清点一次,做到进出账目清晰,保管严格,严禁无端丢失。如出现器械丢失,相关人员要按器械等额进行赔偿,承担相应责任,并且要量情进行处罚。

五、按时检查器材室门窗及防盗门窗的性能,出入器材室要关好门窗。

六、建立器械借用记录档案簿,借还器械要有相关手续,必须要按时归还所借器械。

七。室内卫生要定期清扫,密集架和地面,每月要进行一次除尘,地面及四周门窗每周一次清扫及检查。室内要通风流畅,物品摆放整齐,分类要清晰。易受潮物品应与地面隔离。

八、器材室内按要求配备安全预防设备,对配备的设备必须按指定地点进行摆放,不得随意挪用,预防设备要定期检查,按期更换。

青岛63中校园警卫室管理制度

一、必须执行门卫各项管理制度,熟悉校内各部门所在部位的分布情况。

二、门卫人员对工作必须要大胆管理、文明管理、善于管理,坚持文明执勤,态度和蔼,礼貌待客,遵纪守法。

三、门卫人员上岗,着装整齐,必须佩戴标志,严格警容风纪,行为举止规范,树立良好形象。

四、工作中要提高警惕,不准擅离职守,发现情况及时向值班干部报告。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本班未处理的问题要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六、认真搞好警卫室内外卫生,保持清洁,不准在警卫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喝酒、听音乐、搞娱乐活动,严禁与外人闲谈,严禁看书看报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卫室。

七、爱护公物,严禁随意挪用或损坏警械和消防器材,对办公用品要管理好、使用好,保存好各类登记,以待后查。

八、按时开关门,夜间对进出车辆及人员查明情况后进行登记,方可放行。

九、对不执行管理规定,因个人行为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开除和追究法律责任

青岛63中校园警卫室(传达室)文明用语

1、请不要把您的车停放在学校大门口,谢谢合作。

2、请出示您的有效证件并办理登记,谢谢您的合作。

3、请把您的车停放在停车场。

4、请您按规定时间出入。

5、请您不要生气,这是学校的规定,请给予合作。

6、教学区内禁止车辆通行,请您按指定场地停车。

7、这是学校的规定,请您冷静点,有什么意见,请直接向我们反映。谢谢。

8、我是学校保安,您违反了学校的规定,请随我到教导处(总务处)去说明情况。

9、请您留下宝贵意见。

来源:学校章程政府公开页面。 查看政府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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